記者 鐘聖雄 / 台北報導
捷運Y7環狀線計畫徵收新店十四張一帶15公頃土地,預定在11/30強制驅離不願搬遷的40戶住戶,引發當地民眾叫苦連天。今下午,新店十四張自救會帶著睡袋、寢具,打算夜宿新北市政府,政府卻出動霹靂小組,與民眾發生激烈衝突。自救會強調,他們並非不願配合國家重大建設,但希望政府最起碼應先確保他們能有合理安置地點後,再進行拆除作業,不要讓他們在過年時期流落街頭。由於新北市政府不願保證居民能得到安置,目前自救會現已轉往馬英九競選總部,並計畫夜宿抗爭。
十四張自救會會長洪仁鐘表示,捷運Y7環狀線只會用到2公頃土地,新北市府卻徵收多達15公頃用地,泰半是給財團興建8棟40層樓建築,已超出公共建設利用範圍,但居民並非不願合作,也已經配合斷水斷電,政府不應違反憲法第15條所保障的人民居住權利,執意在沒有任何安置方案的情況下,強拆迫遷,讓人民在新年時流落街頭。
洪仁鐘指出,十四張居民所期盼的,只是最卑微的安置方案,或是社會住宅的優先承購、承租權利,新北市府卻也不願承諾,讓他非常心寒。洪仁鐘痛批:「家被拆光了,我們能住哪?要關就關吧!我沒在怕!」自救會發言完畢後,警方與民眾發生激烈衝突,現場不但有孕婦被警方推倒,還有人掛彩流血,洪仁鐘則被警方強制逮捕,直到傍晚六點左右才被釋放。目前十四張自救會已轉往馬英九競選總部夜宿抗議。
雖然新北市市政會議已通過「新北市社會住宅自治條例草案」,計畫將受公共建設影響,而被徵收的居民納入社會住宅保障範圍,但該條例仍被擱置在市議會中,且居民就算有承租資格,也不一定保證能入住,因此十四張住戶多半對未來感到憂心忡忡。
新北市交通局專委吳國濟表示,政府會盡力為十四張住戶爭取安置計畫,但一切都要看市議會決定,無法當場給住戶任何安置承諾;「今天要拆你們房子我們也很不願意…希望大家可以體諒」,吳國濟說。他強調,十四張拆遷計畫已經展延三次,不能一拖再拖,政府目前不會改變11/30的強拆決定。一名自救會成員則痛批:「展延三次有個屁用!沒有安置計畫,展延一百次也不能解決問題啊!」
百年居民遭迫遷 地主淪他鄉租客
由中國江西嫁來台灣的十四張住戶熊太太則說,這是她來台灣面臨的第二次迫遷行動,讓他對台灣政府的人權狀態感到非常驚訝。她表示,政府只打算給她50幾萬搬遷補償費,但扣除她已因失智住院的丈夫外,一家三口要在新店租屋生活,至少每月也要付出一萬多元的房租,小孩又都還在唸書,50幾萬根本無法讓他們活多久。「早知道我就不要放棄大陸籍,這個政府太惡劣!」熊太太難過地說。(蘋果日報相關報導:連結)
已在新店十四張居住超過七代的陳家人則說,他們在當地居住超過百年,擁有合法土地、房屋所有權,政府卻只用每坪16.8萬的價格徵收(公告地價加四成),換算後46坪房子只換來約800萬元,原本他們有屋有地,未來卻只能向別人租屋過活,政府根本比搶匪還沒良心。陳家第七代子孫說,政府強徵他們的土地蓋嶄新高樓,就算要讓他們有優先承購權,說穿了大家也都買不起,最合理的安置方案,應該是讓被徵收居民,以合理的可負擔價格,購買未來的捷運共購住宅,如此才不致讓已在當地居住超過百年的居民,被迫到他處租屋。
另一戶也在十四張居住超過百年的陳家人,則是上從90高齡的祖父,到還在嬰兒推車上的小孩,四代人都一同走出來抗爭。推著嬰兒車的陳小姐說,他們在九月份時被迫配合斷水斷電,全家四代八口人的生活大受影響,一輩子都住在當地的祖父,在被迫離家後,經常想念還在十四張的老房子,每星期都返家探望。她認為,政府草率又缺乏安置方案的作法,對於年事已高的居民健康狀態會有很大的影響;「如果我們這邊有老人之後過世了,都是政府害的!」陳小姐說。
由於新北市政府僅出面表達會努力促成「新北市社會住宅自治條例草案」,透過立法程序保障被迫遷住戶的安置方案,卻無法給出任何實質承諾,讓甫結束與警方激烈衝突的自救會成員感到相當憤怒。目前自救會成員已轉往馬英九競選總部夜宿抗議,希望能在11/30迫遷日期前,得到政府的實質安置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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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公視新聞傳揚正義之聲!!
呼籲不可強凌弱 眾暴寡!
卑微的居民只要求合理補償,妥善安置。
為人民服務的政府,請搞清楚你們不是為財團服務。
鎖國執政!悲(eve)!…
太可惡了!
暴政必亡
暴政還沒亡之前,居民都要先亡了…
真的是很可惡
為什麼政府沒有人出來說明
說明為什麼不給他們安置?
請律師告市政府
可恥的是,這些動作,完全只是支持財團的掠奪: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4776
執政四年不立法,等你現在立法,人民早曝屍街頭.
國民黨的法治完全是個屁!
最近的種種新聞,讓我覺得台灣好像跟對岸差不多,一樣的政治手法,還自以為實踐民主,爛透了。
這些方式,就是從對岸學來的.哪裡會有甚麼民主?
真正的民主,是在社會正義價值下,才會產生.
現在這樣橫徵暴斂,根本是逼人上梁山. 可恥!
行政行為已顯然僅為圖利財團
(這一點,已經違反禁止不當聯結原則)
國家行政,要顧比例原則.試問這些人
阻止國家圖利財團,警察根據哪條,可以侵犯人民人身自由
及言論權來拉人抓人?
還有,推擠顯然是警察權濫用後才發生,既然如此
,第一個要被關的,就是’自己’吧?
政府雖稱公共利益,但實際上,處理的是人民私有財.並且土地仍多處分配給財團所有.(依照刑法集體法益定義,公共財必須是所有人的使用權利皆相同且不能分割,).牽涉到y7實為包裹其圖利行為,手段更有違法預標售,事前也無安頓措施.造成迫使住民搬遷或遭受更嚴重之生命威脅足可預知.(刑法,第 13 條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 且就其行政行為和結果而言,造成相對剝奪人民的居住權.既非正當亦非合理..又因目的與行為並不相符,除上面所說明顯違反比例原則外.它確定違反: “禁止不當聯結原則 : 指行政機關為一行政行為所附之附款或要求人民對待給付,與本來要求之目的不相關者,則禁止為之。該原則係考量國家與人民之地位並不完全平等,國家如可任意結合各種武器對付人民,則人民將毫無保障。行政程序法第94條規定:「前條之附款不得違背行政處分之目的,並應與該處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連。」,及同法第137條第1款規定:「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應符合左列各款之規定:……三、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上述條文所稱之「正當合理之關聯」,即係不當連結之禁止原則。”
無恥!
“最近的種種新聞,讓我覺得台灣好像跟對岸差不多,一樣的政治手法,還自以為實踐民主,爛透了。”
對岸一點民主都沒有,那麼嚮往,就請游回去吧!
民主的對立面,就是暴力專制.所以 ,國民黨現在的做法確實是: 一樣的政治手法,還自以為實踐民主.
這就更為人所詬病了 (附帶一提,法國大革命時,路易十六可是掉了腦袋)
另外,無論民主和專制 都是在討論制度.制度是所有人一起遵守才能成立.但現在政權中的黨員,只能自己衡施暴力,自己受一點小傷,就跟小雞叫一樣要提告.這樣的黨派,根本不夠格成為政黨來議論制度.
樓上已經有朋友提過政府的行為與目的的聯結實屬不當
個人再補充一點:
蓋捷運的必要性,得視人口成長.人口分布及
行政行為正當性而定.不是說政府隨便以
公共建設(如捷運)為理由,就可以採取如此的相應手段.
現在政府的行為造成社會嚴重動盪,
少子化又成定局.捷運密度增加非但沒有必要性.
就連房屋需求也將越將減少.
國民黨人才濟濟,不可能無法預料到這個結果.
從此觀之,炒地皮和獨厚特定行業以換得
該行業的政治輸誠(就是金援)仍然是主要目的.
蓋捷運只不過是集中金援的手段.
而這就和政府與民眾索求土地的藉口有所不同
就此來說,政府行為顯然未顧及誠信原則及
禁止不當聯結原則,當受社會及法律嚴厲譴責
拆劉氏古厝,住民犧牲居住權的原因,
只為吳敦義之友,趙藤雄.
這算甚麼公共利益?
只要行政權仍然獨大,遠雄就能大筆一揮,超越憲法,一律迫遷.
混帳們的 居住正義還沒開始就先破產!
看到很多人 說政府跟對岸一樣 手法殘暴 不顧人民
坦白說 我必須直言
這樣說的人 都錯了 真的都錯了 而且錯的很離譜
很慶幸 我認識了一個在大陸經商返台的前同事
他訴說了大陸關於這樣的事情 是怎樣的處理方式
在台灣 是強行收購 以現行公告地價加四成
或是 你自己掏腰包 用更誇張的費用去買更小的房子
但是在對岸呢
抱歉 是政府先行蓋好一塊比你現在居住的房子大兩倍的房子
讓你過去住
全部遷移完成後 才進行拆除
我曾經懷疑過這段言論的虛實
很慶幸 我最近多了個大陸同事
我詢問過他 這樣的事情 在大陸的處理方式
對方給我的答案 跟我前同事的說法完全一樣
想想吧
為什麼台灣做不到
天下烏鴉一般黑。
xxx000xxx你所說的大陸情形,
只是樣板。請看《李可樂抗拆記》深刻揭露大陸拆遷惡政
http://search.epochtimes.com/search?q=%E6%8B%86%E9%81%B7&&start=250&lc=zh_TW
政府心中有百姓的國境,
警察公安就不敢對任何申訴民眾施加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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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補助多少沒差阿一坪16萬很OK阿 如果說你新蓋好大樓 讓原本當地居民一戶5萬購買到還附雙車位20年不用繳大樓管理費補助水電瓦斯 大家一定列隊歡迎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