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記者何欣潔 / 台北報導
5月1日上午,國防部因85年冤殺江國慶案給付家屬一億多元刑事補償金,轉而向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人求償一案,於台北地方法院第五度開庭。部分參與偵訊的保防與政戰官員,具不具有軍法偵訊權、需不需要負賠償責任,成為爭執的焦點。本案將於6月26日再次開庭。
江國慶一案中引發社會關注的重大爭議之一,在於當時負責偵訊的軍人有部分是政戰或保防官銜,並無軍法官身分,涉及非法偵訊等問題。被告曹嘉生的律師於庭上主張「軍法實務上認定政戰部門對官兵犯罪案件應有調查訊問之權責」,原告國防部則表示,政戰部門僅有行政上的「調查」權責,並無進行司法「偵查」的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