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幼兒園近日舉行黎明幼兒園保留方案公民審議會,東海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楊友仁提出保留部分土地,以及通盤檢討鄰近範圍,進行整體規劃設計兩個方案。目前黎明幼兒園雖在今年6月14日最高法院的判決中暫緩拆除危機,但發回台中地院更審後訴訟仍會持續,未來規劃尚不能預期。
台中市私立黎明幼兒園自2009年被納入「單元二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規劃在幼兒園上開闢計畫道路龍富路,並將部分土地列為公園用地。
黎明幼兒園在重劃案中被切為ABC三區。
在黎明幼兒園ABC三區土地中,B、C區在2004及2006年轉賣私人,重劃後規劃為道路和公園用地,土地為市府所有,地上物為幼兒園所有。A區約600坪的土地於2004年過戶給當時園長張秀環,張秀環亦堅持原地保留,地上物則由幼兒園園長林金連七個兄弟姊妹共同持有。
目前黎明幼兒園面臨「拆除地上物」和「配地無效」二個訴訟案。前者是2009年重劃會以「妨礙開闢計畫道路」為由申請拆除幼兒園,在今年6月14日最高法院判決原來要求林金連等人拆除建物、負擔訴訟費用的判決廢棄,發回高等法院台中地院更審,黎明幼兒園暫時解除強拆危機。另一訴訟案則是因A區南側土地被重劃會配給何姓地主,幼兒園不服而提起配地無效的訴訟,目前此案尚在進行。
東海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楊友仁在公民審議會上提出二個保留方案,第一個方案主張A區原地保留為幼兒園,由政府協調重劃會和南側受配地主換地,並成立公益法人組織,以經營幼教相關事業。
楊友仁指出,此方案在既有制度中完全可行,且不影響原本重劃計畫及未來計畫道路的開闢。第二個方案亦是以保留A區為基礎,進行公93土地的整體都市計畫變更,不僅維持幼兒園完整綠地,並同時整治鄰近的污水處理場、滯洪池及相關道路,打造完善的公園生態綠地。
對於楊友仁提出的兩個方案,東海建築系助理教授蘇睿弼建議,若要保留A區土地,因南側土地牽涉配地爭議,要爭取南側土地並保留目前的A區土地較為困難。
相較之下,和政府協商並交換部分B區土地較為可行。蘇睿弼也認為黎明幼兒園位於重劃區和原本黎明新村的交界,可扮演樞紐的角色,讓黎明幼兒園公共化並納入公園的範圍,可讓兩邊發展得到雙贏的利益。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副教授何彥陞則指出,「單元二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的公共設施不足,顯示市地重劃的公共利益比單薄。黎明幼兒園不只是單點的土地規劃,應連結到社區發展,甚至城市規劃。尤其黎明幼兒園連接重劃區和黎明新村,「如果能納入既有社區的人文紋理,並提供教育及長照等設施,這樣的規劃才具有公共利益。」
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成員簡君儒指出,目前A區北側土地面臨地上建物是否合法的爭議。由於黎明幼兒園興建時,當時的土地屬於限建區,無法申請建照。黎明幼兒園在民國85年申請合法房屋時,台中市政府僅同意備查。
另一方面黎明幼兒園也有通過消防稽核,並在向教育局申請增班時通過建築物勘查。在行政程序上不完善,讓黎明幼兒園的建物合法性屬於灰色地帶。
但簡君儒指出,這場自辦重劃中的地主只能拿回50%的土地,只是擁有合法建物者才能原地保留,「但不管怎樣你只能拿回一半」。
簡君儒也痛批,這場自辦重劃的法源《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沒有任何退場機制,被納入重劃範圍的地主無法拒絕或退出土地重劃,而且計畫過程沒有任何公民審議或討論,重劃會的選舉制度也不透明。
簡君儒也表示,目前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也同步開始修法行動,目前已和公部門舉行1場公聽會,並和民進黨立委合作研擬修法,同時督促內政部研擬更好的版本。
蘇睿弼:爭取南側土地並保留目前的A區土地較為困難。
何彥陞:「單元二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公共設施不足,顯示市地重劃的公共利益比單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