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國非案在阮爸爸阮國同離開台灣前一天起訴了。
阮國非案發生至今五個月,當時阮國同接到噩耗來台,在台灣友人、移工團體及律師協助下,多次召開記者會,前往警政署、行政院、監察院、總統府陳情。當時來台16天,處理完阮國非火化及告別式後,始終未能從台灣官方得到他兒子為何而死的答案,亦無管道一窺案發現場影像,甚至連兒子上救護車前的最後遺言,都被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提供。
去年9月阮國同跟阮國非的妹妹阿草,帶著骨灰前腳上飛機,越南辦事處馬上發了一個新聞稿,要求台灣政府徹查阮國非案,對照先前19天越辦一聲不吭,時機相當有趣。
飛機降落河內機場,家人抱著骨灰還在回家路上,就有人聯絡律師,馬上要去越南談和解──在阮國同一家正在忙喪事的時候。
10月,有人自稱警方代表,撥打家屬手機,希望私下談和解,阮國同花了一整天坐車到河內,對方全程沒有出示身分證明及警方委託書,和解不了了之。
11月又有仲介連絡家屬,說警察要求家屬必須親自來台才能取得阮國非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同一時間,家屬委託的友人,收到竹北分局分局長告知,判決結果可能對阮國非不利,希望家屬不要堅持,盡快和解。在沒有傳票、沒有開庭的情況下,阮國同根本來不了台灣;在台委託人屢次聯絡地檢署都拿不到相關文件。
1月17日,阮國同排除困難回來了。1月18日開庭沒有傳喚阮國同。他拿著當時陳情取得的外交部公文,先花一天坐車到河內,再花兩天等簽證,終於再次回到這個兒子失去性命,找不到答案跟正義的地方。
阮國非案所有的證據都掌握在加害者手上,整整五個月,阮國同只能被動的等待。開庭當天,發了兩個月發不出來的死亡證明書,清楚寫著中九槍的位置,粉碎性骨折、肺部塌陷失血過多死亡,同時在備註欄寫著阮國非血液驗出安非他命但與死亡無關。
1月23日,媒體報導開槍警察以業務過失致死起訴。對照隔日新竹地檢署的新聞稿,記者寫的內容用字跟起訴書一模一樣,連毒品濃度都絲毫不差。
吸毒與死亡無關,警方在開槍的當下也無法判斷阮國非有沒有吸毒。但這一點卻在刻意的操作下,成功擊中家屬的心防。開庭隔日,家屬傳來「隨便和解吧」,希望讓事件落幕,結束整天哭泣吃安眠藥的日子。警方提出的和解金是180萬,同時堅稱不是和解金,是「道義撫慰金」──因為警方沒有疏失。在我跟律師找來桃園阮神父的說服下,才打消和解意願。
起訴書提到,阮國非神智不清,警方制伏無效才開槍,同時坦承違反用槍比例原則。警察沒有對空鳴槍,朝阮國非臀部開槍,當阮國非爬上警車後,由上而下連續開了五槍打中腰腹部。警方通報救護車時,沒有告知現場有槍傷患者,員警不敢上前壓制身中九槍的阮國非,過程裡血就這樣一直流,直到生命流逝。但五個月的過程裡,警方總是說沒有疏失,要阮國同快點和解。
正義畢竟只屬於清白完美的人,當你訴求權益或正義的時候,你不可以有污點。所以社會可以接受警察對一個神智不清、事後被證實吸毒的人開九槍。阮國非先是一個逃跑外勞,後是一個吸毒者,最後才是一條27歲的生命,後者對多數人毫無意義。底層工人的痛苦無人在意:如何度過高壓長時間的工作?他有什麼夢想?身中九槍時腦海略過的畫面是什麼?就像迫遷戶被控告侵佔國有地,沒有人在意他們為什麼待在那裡,孤孑一身連租房子的錢都沒有。
當整個社會拚命的在意經濟發展,人人追求更好的生活更高的收入,沒有人在意便利的生活來自多少底層外勞的勞力累積:高樓大廈、便利的交通設施、廉價的清潔工人、22萬的長照人力。如果我們不試圖看清楚,什麼生存的條件推動著阮國非走到罕無人煙的河邊,最後身中九槍死亡,我們何以知道社會何去何從?誰在過程裡被拋下?我們的生活踩在什麼基礎之上?
阮國非案在偵查期間都是用殺人罪偵辦,最後用業務過失致死起訴,無論是用何種罪名起訴,都證明了警方用槍違反警械使用條例,警方有錯是事實。家屬的訴求從頭到尾就是:
1.看密錄器內容,了解現場狀況,為何需要開九槍導致阮國非死亡。
2.聽阮國非最後的遺言。
3.開槍員警到阮國非靈前上香。
阮國非一案在偵辦期間,家屬一直處於資訊不對等的狀態,警方握有所有資訊四處放話。希望起訴後能讓家屬在資訊對等的狀況下,釐清阮國的死亡過程。家屬等待的不是正義,僅是一個答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