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All Contents Copyright,Taiwan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客服專線:(02)26332000
傳真電話:(02)26349136
114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70號
如果邱太三真的是因為不簽核執行死刑的原因,而被撤換法務部長一職,這個民進黨跟二度政黨輪替之前,我們所憎惡的、每當政府聲望低迷就抓幾個死刑犯來執行槍決一下假裝有在治國的國民黨,根本沒什麼差別。
新聞當中說,「消息人士指出,台灣最近發生多起分屍案,民間累積大量的民怨,而蔡英文的民調呈現低迷,法務部長至少應對惡性重大的死刑犯執行一、二個槍決,疏解民怨,殺雞儆猴。」難道政治人物面對「民怨」只有殺可以解決嗎?當然,國家要執行死刑很快很方便,惡行重大的死刑犯也絕對大有人在,但是,用這種皮下注射般的死刑執行方式,跟嗑藥有什麼兩樣?
死刑執行了──high完了,清醒了,國家的問題還是在那邊。社會的問題,還是在那邊。我們並沒有停止製造被邊緣化的、可能變成下一個無差別殺人的性格。我們並沒有架好更全面性的安全網,不讓下一個人覺得自己必須「做一點什麼」才行。我們並沒有選擇守護,而是放任每一個人都走在不知道會不會掉下去的懸崖邊。
然後邱太三被撤換了,竟然是因為不執行死刑,而不是因為他在各種法務議題上──對,包括婚姻平權──總是站在傾向保守的那一端;不是因為他作為法務部長竟然不能端出像樣的「政院版」、去弭平爭議、兼容意見。而只是因為他不執行死刑。
講白了點,如果一個法務部長的職責所在只是為了在「上位者所要的時間點執行死刑」,而非為更長遠理想的平等社會推動合宜的法務工作,那麼放一把手槍在法務部長的辦公室就好了。
那個位置上並非一定得要坐一個人才行。
Shame on you, D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