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晨4點,小林(化名)匆忙把宿舍的門鎖上,趕在30分鐘後到台中大甲車站報到,今天的第一份差事,是值乘05:11的區間車到彰化車站,迎接首批乘客。
4個多小時前才離開車站,小林腦袋昏沉沉的,只記得自己回到「備勤宿舍」後,來不及洗澡就睡著;半年多前被分發到彰化車班的區間車組,他就做好作息大亂的覺悟,沒想到還是常體力透支,也記不住隔天的上下班時間—事實上,小林也不打算記,當他第一次看到班表,就知道可以省去這份力氣,「反正每天上班時間都不一樣。」
小林今天的班雖然不到7點就能下班,但連續6天不固定的執勤間隔,往往得讓小林花更多的時間補眠。如果以今天為基準,往前列出小林的一周班表,我們可以看到,有3天的輪班間隔時間少於8小時(紅字標示處);就算在假日調整好作息,緊接而來的又是截然不同的排班方式,小林透露,他的組別以55天為一個輪替,每天的休息間隔時間都不相同,「就跟打怪一樣,打完55隻怪獸才結束一個循環。」
魔鬼藏在細節裡,全面盤點小林的班表之後,我們更會發現,55天裡僅有8天是完整的例假,17天的休息時間不足8小時,其中6天甚至少於6小時。小林苦笑,這還是鐵路局今年因應勞基法新制修正過的新班表,「3月以前,55天裡有11天,我睡不到6小時。」
一位匿名車長表示,自己代班過幾趟小林組別的班次,最深的感受就是「睡眠品質很差」,經常接近午夜才下班,回宿舍休息還會因為火車聲響與良莠不齊的衛生環境失眠,睡不到6個小時又得接班,導致值勤常常頭暈,專注力也大幅下降,影響行車安全。
然而,台鐵局運務處長張錦松去年底在回應車長張銘元猝逝一案時強調,車班人員一周工作6天,平均工時以6小時40分為原則,和小林的工作實況一比之下,卻出現很大的落差,台鐵產業工會秘書蕭農瑀指出,尤其碰到「跨日班」,上下班打卡時間橫跨兩日,台鐵的工時認定卻仍依單日個別計算,完全忽略車長在外地待命、過夜的時間;台鐵應重新定義工時,改成以上下班打卡時間為準。
針對車長的排班方式,前勞動部長林美珠曾坦承「合法但不合理」,探究其原因,或許從勞基法第34條內容可看出端倪:輪班制勞工工作班次,每周更換一次,依前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然而,車長跨日班情況卻是「今天打卡上班,隔天打卡下班」,屬於同一班次,自然就沒有違反休息時間不足「原則11小時、例外8小時」的問題。
對此,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副教授李健鴻指出,勞基法第34條提及,輪班制勞工的班表,每周才能更換一次,但車長的上下班時間每天都不一樣,「這是第一個違法」;再來,若跨日班屬於同一班次,車長工時加總恐超過12小時,違反勞基法第32條規定,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這是第二個違法」。李健鴻補充,雖然台鐵局和員工對於待命時間工時的計算有不同意見,但就他看來,班次間的待命時間都算是「實質拘束狀態下的休息時間」,亦即車長無法自由運用,應全列入工時計算。
讓小林難以忍受的,除了輪班時間不固定,還有藏在班表裡,不被台鐵局認定的「隱形工時」。小林解釋,車長的工時可分為「乘務時間」和「整備時間」,前者泛指在行駛列車上執勤的時間,後者可視為列車發車前與到站後的整理時間,像是紀錄車上狀況、巡視車廂、整理設備等;不過,台鐵局規定,兩班次間只有「開車前40分鐘」與「到站後30分鐘」的時間能計入工時,其餘的等待時間均無法申請津貼,等於「白白送給台鐵局。」
以4203工作班為例(見下圖),小林從斗六出發,17:02到新竹,距離下班車發車的時間19:35,還有153分鐘,其中只有70分鐘被台鐵視為「整備時間」,可請領「乘務旅費」,剩下的83分鐘卻不列入工資計算;匿名車長補充,所謂的「乘務旅費」,是台鐵根據《動力車乘務人員乘務旅費支給標準》計算出的津貼,規定卻很不合理,除了班次間等待時間常被吃掉外,車長在外站停留的待命時間,最多僅補助2小時,如4203班次在外站停留5小時44分,乘務旅費竟只有176元。
這些不被台鐵承認的「隱形工時」,實際上深深影響車長的時間安排與薪資,例如兩班次間超過70分鐘的等待時間,如果發生任何意外,車長恐怕還是需要出面處理;外站停留時間受制於仍在工作期間,無法自由運用,但最多也只能請領兩個小時的乘務旅費。
勞動部1月31日公布首波鬆綁工時規定的行業,車長赫然出現在名單上,亦即輪班休息時間可從11小時放寬為8小時,鐵路局當時曾提出承諾,3月新班表上路後,車長都能休滿8小時;不過,根據產業工會目前蒐集到的班表,休息時間的更動幅度有限,大部分只有休滿6小時,顯見人力不足的因素,才是影響車長無法擁有充足休息時間的關鍵。
蕭農瑀表示,對照3月改制前和改制後的班表,唯一的改變,只有休息不足6小時的天數減少,但與鐵路局所保證的「每個人都能休滿8小時」承諾,仍有一段距離,且遲遲沒有處理加班費的爭議,車長的勞動環境還是很差。
小林說,自己並不討厭輪班,在報考台鐵考試之前,已經在網路上找了很多資料,對其長工時、日夜顛倒的工作性質早就心知肚明,但進入勞動現場才驚覺,混亂的不只是自己的生理時鐘,還有台鐵局對工時及工資認定的標準;即使小林不排斥夜宿外站,也願意調適輪班導致的作息不正常,但「隱形工時」的剝奪卻讓他在付出勞動之後,無法獲得對等的報酬。也因此,他開始關注產業工會動態,並參與去年春節的「依法休假」活動,希望能促成制度的改變。
「付出多少,就該拿到多少,這不是天經地義嗎?」小林皺著眉頭,這應該也是大部分車長心中最迫切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