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來擋車案
今日《烏來擋車案》二審宣判,推翻原審判決,認定魏揚、賴品妤、江仁傑、蔡昆儒、潘承佑、陳威仲、王駿燁、周紫喬等八名被告無罪。這樣的結果,在檢警持續透過訴訟打壓人民集會遊行的氛圍下,可謂一場重要的勝利。
今日《烏來擋車案》二審宣判,推翻原審判決,認定魏揚、賴品妤、江仁傑、蔡昆儒、潘承佑、陳威仲、王駿燁、周紫喬等八名被告無罪。這樣的結果,在檢警持續透過訴訟打壓人民集會遊行的氛圍下,可謂一場重要的勝利。
2014年3月台灣爆發太陽花學運,其系列抗爭活動之一「411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筆者參與今年2017年8月3日上午在台北高等法院刑事大廈進行二審辯論法庭。被告洪崇晏、撒丰安瓦林及那〈李品涵〉、陶漢、蕭年呈等人,因不滿中正一分局不當驅離公投盟的集會,並做出以後不再許可其集會之行政處分,與許多群眾自發路過中正一分局,表達對不當行政處分之憤怒,而被檢方依違反《集會遊行法》侮辱公署和公務員,以及妨害公務等罪起訴。
只是站在騎樓,沒有靜坐也沒有佔領道路,為什麼被驅離?去年428佔領忠孝西路事件中的民眾,昨天(8/25)在法庭上提出這樣的疑問。自訴警方傷害的張議井、李夢芝等人強調,單純在一旁觀看,卻遭到無理、暴力對待。律師也質疑警方驅離行為侵害自訴人的行動自由。
台中高分院昨天撤銷豐原十三姨KTV殺警案被告的死刑判決,自2002年起背負開槍殺警之名的鄭性澤,獲改判無罪。再審法院認定:殉職員警蘇憲丕應該是被當場遭擊斃的羅武雄先開槍射殺;鄭性澤遭警方刑求,才…
鄭性澤今(26)日宣判無罪,但對冤案當事人而言,往往在法律上獲得平反,社會上的污名依然存在。資深媒體人、公民媒體文化協會理事長馮賢賢呼籲各媒體,希望在報導時可以再深入了解鄭性澤案,不要秉持「各打五十大板」的原則,讓當事人繼續背負污名。
本件係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轉介予「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中分會」,並由該會指派為告訴人即被害人死者蘇憲丕家屬之告訴代理人,以陪伴及協助被害人家屬,更感謝法院法官費時撥冗用心審理本案。 被害人家屬儘管對於司法何以竟就已確定判決十年的案件,卻又重新審理,充滿錯愕,但是也能理解法院審理之著眼與考量,敬表尊重,感謝新聞媒體朋友的尊重被害者家屬之意願及隱私,未予打擾及採訪,在此表示敬意與謝意!
即將於兩個月後宣判的鄭性澤再審案,牽扯出警界偵辦重大刑案時的刑求逼供陋習。在本週四本案言詞辯論,告訴代理人律師羅豐胤一席「看不出鄭性澤被刑求」的言論激怒被告鄭性澤。他要求法官當庭播放十五年前偵訊時眼睛瘀血浮腫的照片,並陳述當年警方刑求細節,予以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