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來擋車案
今日《烏來擋車案》二審宣判,推翻原審判決,認定魏揚、賴品妤、江仁傑、蔡昆儒、潘承佑、陳威仲、王駿燁、周紫喬等八名被告無罪。這樣的結果,在檢警持續透過訴訟打壓人民集會遊行的氛圍下,可謂一場重要的勝利。
今日《烏來擋車案》二審宣判,推翻原審判決,認定魏揚、賴品妤、江仁傑、蔡昆儒、潘承佑、陳威仲、王駿燁、周紫喬等八名被告無罪。這樣的結果,在檢警持續透過訴訟打壓人民集會遊行的氛圍下,可謂一場重要的勝利。
2014年3月台灣爆發太陽花學運,其系列抗爭活動之一「411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筆者參與今年2017年8月3日上午在台北高等法院刑事大廈進行二審辯論法庭。被告洪崇晏、撒丰安瓦林及那〈李品涵〉、陶漢、蕭年呈等人,因不滿中正一分局不當驅離公投盟的集會,並做出以後不再許可其集會之行政處分,與許多群眾自發路過中正一分局,表達對不當行政處分之憤怒,而被檢方依違反《集會遊行法》侮辱公署和公務員,以及妨害公務等罪起訴。
只是站在騎樓,沒有靜坐也沒有佔領道路,為什麼被驅離?去年428佔領忠孝西路事件中的民眾,昨天(8/25)在法庭上提出這樣的疑問。自訴警方傷害的張議井、李夢芝等人強調,單純在一旁觀看,卻遭到無理、暴力對待。律師也質疑警方驅離行為侵害自訴人的行動自由。
四年前的昨日,發生了震驚社會的小燈泡事件,患有精神障礙的兇嫌王景玉持刀殺害一名四歲女童。這起事件再次掀起死刑存廢、被害者人權、精障刑度、社會安全網等討論。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女士在一年半前曾接受《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訪,談及…
兩年前內湖隨機砍童的小燈泡案,戳痛了台灣父母的深層恐懼,人人自危自己恐成為下一對在大街上失去孩子的父母,或是下一個隨機殺人的受害者。隨機殺人案之後,在追究加害者的罪與罰之外,社會的集體創傷與破洞該如何修復?社會安全網從何落實?媒體報導重大刑案的界線在哪裡?修復式司法難道談的只是受害者對加害者的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