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
司法院前大法官許玉秀創辦的模擬亞洲人權法院,第一案「邱和順訴中華民國(台灣)」宣判,合議庭指出,邱和順在內國法院的審判過程中,因法院程序顯而易見嚴重失靈,權利受到侵害,七位法官一致決議:要求最高法院重審邱和順案。
司法院前大法官許玉秀創辦的模擬亞洲人權法院,第一案「邱和順訴中華民國(台灣)」宣判,合議庭指出,邱和順在內國法院的審判過程中,因法院程序顯而易見嚴重失靈,權利受到侵害,七位法官一致決議:要求最高法院重審邱和順案。
編按:司法院前大法官許玉秀於二○一四年發起的「模擬憲法法庭」,今年由臺北律師公會與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共同主辦第三屆,以兩件與「轉型正義」相關──戒嚴時期受軍法審判的李媽兜案與杜孝生案為例,聲請模擬憲法法庭審理〈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部分條文的合憲性,並重新審視〈國安法〉第9條第2款及大法官第272號、第477號解釋等等創造的轉型正義障礙。
由前大法官許玉秀發起、台北律師公會主辦的第二屆模擬憲法法庭,經過5月1日、9日兩天言詞辯論,昨(26)日早上宣判,9位模擬大法官最終以5票贊成、4票反對,宣判我國刑法第33條「死刑做為主刑之一」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性尊嚴與生命權。一票之差顯示正反意見的辯論激烈,分別投下正、反主張的雙方,固然在人性尊嚴等見解上各自有所堅持,但對於現行死刑制度的若干面貌,卻也未必沒有共同的質疑。
由前任大法官許玉秀所發起、交通大學科法所主辦的「模擬憲法法庭」,針對現行民法限制同性伴侶結婚、同志家庭收養子女,討論相關規定是否違反憲法保障之基本人權。六月中舉行言詞辯論,雖反方未到場,大法官裁示照常舉行,並於8月1日宣判。宣判結果認為,民法第972、982、1074、1075條確實限制同性結婚及收養子女的自由,違反憲法所保障的平等、言論自由、消除性別歧視等基本權利與精神;但第1072條規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稱謂,大法官認為並不限制收養自由,判定並不違憲。
四年前的昨日,發生了震驚社會的小燈泡事件,患有精神障礙的兇嫌王景玉持刀殺害一名四歲女童。這起事件再次掀起死刑存廢、被害者人權、精障刑度、社會安全網等討論。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女士在一年半前曾接受《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訪,談及…
兩年前內湖隨機砍童的小燈泡案,戳痛了台灣父母的深層恐懼,人人自危自己恐成為下一對在大街上失去孩子的父母,或是下一個隨機殺人的受害者。隨機殺人案之後,在追究加害者的罪與罰之外,社會的集體創傷與破洞該如何修復?社會安全網從何落實?媒體報導重大刑案的界線在哪裡?修復式司法難道談的只是受害者對加害者的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