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已經是從2001年以來,第三批滯台流亡藏人的陳情抗議。第一次,個案解決,第二次,個案解決。二次的移民法修法,都訂下了 『落日條款』,也就是我國政府每次都只打算解決當時的陳情者的問題,然後就停止接受未來任何一個個案。我國政府至今從未建立起任何一個保障 『無國籍人』或 『難民』的機制。所以到了第三批,仍是一樣的問題,這批流亡藏人在這一年多來,不斷的被蒙藏委員會、移民署互踢皮球,最後還是得上街頭靜坐抗議,蒙藏委員會才出面舉辦了跨部會的協調會。
行政院「台鐵第6432次普悠瑪列車新馬站出軌事故初步調查結果」記者會,認為事故原因指向司機員關閉自動列車防護系統,以及超速過彎,並以「穿過每道防護的事故」,形容這場釀成18死100多傷的重大交通事故。
司機員阿文提供許多意見,在訪問結束時,他問了一句:「你覺得社會會關心多久?」讓人無言以對。
蕭農瑀表示,雙人乘務是有必要的,司機一個人真的很吃力,但是因為人力都還沒到位,所以用現有人力下去跑,勞動強度反而會更高、更疲勞......
故障普悠瑪開到花蓮站,成為一個「不得不」的選擇!尤姓司機員繼續往前開,不是如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在立法院答詢所說,為了「趕誤點」,而是「趕交車」──被迫開往花蓮站,交出這台一路故障的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