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力推「人民觀審」,並陸續舉辦觀審法庭模擬演練。然而觀審制「只讓你看,不讓你判」,引發民間團體批評。究竟台灣「老百姓」有沒有能力參與司法案件的審判?
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高級法院的法官Craig Iscoe,上周末看完民間司改會舉行「模擬陪審法庭」活動後認為,台灣人的決策能力不輸美國一般的公民,實施陪審制度沒有問題。
有別於司法院推動的觀審制度,民間司改會希望刑事訴訟引入英美陪審制度,讓人民能夠實際參與審判、決定被告是否有罪。Iscoe法官參與的,是司改會舉辦的第四場模擬陪審法庭。
本次模擬法庭以一起真實的運毒案件為藍本,檢察官共起訴吳姓、詹姓兩名被告,指控吳在曼谷交付三塊海洛因磚給詹,由詹將毒品以貨運寄回台灣。詹主張受託寄送物品,但不知是海洛因;而吳主張根本沒有委託詹寄送任何物品。模擬法庭分別在上周日(5月17日)進行選任陪審員及準備程序,周末(5月23日)進行辯論。
九位陪審員必須依據法官指示,就法庭上雙方檢察官、辯方證人的詰問答辯,參酌個人經驗,在互相討論後,以一致決的規則,決定被告有罪或無罪,要形成共識、做出有效判決的難度相當高。最後陪審團對兩位被告無罪與有罪的表決,票數分別為七比二與六比三。法官宣告陪審團無法做成有效的判決(Hung Jury),必須解散,本案應另組陪審團審理。
Craig Iscoe 幾乎全程觀看模擬過程。他在結束後受邀講評時表示,他不是台灣專家,也沒辦法說陪審團制度適不適合哪個國家。但是基於對模擬陪審法庭的觀察,他認為台灣實施陪審團制度,並沒有問題。
儘管陪審員並沒有說服彼此、達成一致的有效判決,Iscoe表示,在美國也會出現這樣的狀況。他也讚許有陪審員在審理後過程中,提出法官、檢察官、律師沒有注意的案件盲點。Iscoe 提醒大家,陪審團的決策特色,正是眾人智慧合議,所以常常提出律師也沒有發現的問題。
Iscoe 強調,他剛始擔任法官時,對於陪審制度也有很大的疑慮,但是隨著年齡漸長,這些疑慮都消失了。他也認為台灣人不論在智識程度、決策能力上頭,並不輸給美國一般的公民。
另一位講評者,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榮耕也表示,他十分驚訝,非法律人的討論過程,並沒有如外界想像,大家各說各話。而且也能依照法官指示,看證據而非憑感覺討論、決策。過程中也有人在討論後,願意接受別人意見、改變自己的看法。
擔任模擬陪審法庭法官的蔡志宏,本身是士林地院的職業法官。他表示,陪審制最大特點是須向非法律人解釋法律內容,法律條文必須翻成白話文,則法律的解釋便能受到大眾檢驗。透過解釋條文的過程,將可以很快拉近社會與專業審判的距離,增加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蔡志宏根據自己擔任法官的親身經驗,比較陪審制於觀審制的差異。他表示,觀審制的決策權仍在法官,且法官就案件的法律解釋也不需公開於大眾,只需向觀審員解釋。他認為,目前需要透過大幅度的變革,去除過去質疑、重新建立人民對司法的信賴。這點陪審團較能做到。
民間司改會的模擬陪審法庭製作人、律師尤伯祥則表示,陪審制將提高被告認定有罪的門檻,加強檢察官舉證的壓力,這可以促進人權保障。他說,現今檢察官、法官依手上的卷宗、筆錄判案,但較少懷疑筆錄是警察以不當手法取得;法官應該更相信他親眼所看、所聽,而不是一味相信來源不明確的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