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玉秀從她擔任八年大法官、熟悉憲法法庭運作方式、對正當法律程序的信仰,以及發現需要改革之處的經驗出發,認為這樣的經驗正如同許多專業知識,需要傳承、移轉到民間,讓社會更熟悉,也培養相關人才:「我的責任就是促成比我更年輕的人,讓更年輕的人能夠有舞台、有發展的機會。他們在這個活動當中能夠展現他們的才華,或是能夠學習到什麼,將來能夠承擔更大的責任。」
2014-2016年,許玉秀連續籌辦三屆「模擬憲法法庭」。三次「模憲」審理的案件,議題依序是同婚、死刑、轉型正義,都走在司法實務界之先,試著處理台灣社會的重大爭議。司法院大法官直到2017年釋字第748號「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才做出民法未准許同性婚姻之規定違憲的解釋。從時間上看來瞠乎其後。許玉秀認為,這證明模憲起了示範的作用。而模亞其實就是區域、國際間的憲法法院,也是模憲的延伸。
「只有我一個人在講我要成立亞洲人權法院。有些人說,哦,很好!但有些人這樣看著我。」一開始,台灣完全沒有人對這個構想有興趣,「這就像一個遙遠的夢。做這個幹嘛?和台灣有什麼關係?不!它和台灣大有關係。」
許玉秀曾不只一次闡述「以法院取代決鬥、避免戰爭」的理念目標。這次她進一步透露,幾年前一位國際友人帶她參觀聯合國國際法院,她問對方法庭的法官如何產生?對方想到中國打壓下的台灣處境,看了她一眼說:「你沒有資格參加!」這句話讓她耿耿於懷,「我們有能力在國家舞台上表現的,但是因為我們被排擠的關係,你就算再優秀也不行,除非你去更改國籍──豈不是變成這樣?這個有一點令人沮喪。」這句話,卻成為她催生「模亞」的動力。她說:
既然叫做「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就不是一個「真」的法院?參與籌備的國內外人士在討論「模亞」的定位時,有人覺得「影子法院」的概念不錯。但許玉秀認為,「我們已經在運作真的亞洲人權法院。我們審理真的案子。你們認為它是假的,認為法官要國家派才行。誰說的?」
許玉秀說,她本來也認為「模亞」只是「模擬」,但在與一些國際人士討論時,有人提到「公民成立的法院」這樣的概念,點醒她替「模亞」的定位做出新的詮釋:「模擬其實就是有一個對照的真的。模擬憲法法庭的稱呼是對的,因為有一個真的憲法法院,有真的大法官。現在沒有別人對不對?所以,我們就是真的。」
「我們是一個人民創建的法院。如果我們進一步的思考,真的法院又怎麼樣?它的判決有執行力,可以強制執行,因為有國家公權力的武力作後盾。但是它如果沒有公信力呢?人民根本就不信賴它,表示它沒有實質的效力。」許玉秀有信心,由公民團體倡議、促成的「模亞」,更有人民的信任基礎。這也讓她進一步開始「做夢」,「如果我們人民的法院作出了判決,人民是相信的,人民願意遵循,覺得這是對的,那我們可不可以把官方的法院取代了?」
「如果我們人民認為,這麼大的權力怎麼可以只給那幾個人?那幾個人如果還是可以收買的、,還是可以干預的,還是可以審嗎?這樣不是很危險嗎?我們在這裡是不是可以直接貫徹民主?」許玉秀丟出提出一個顛覆性的想法───把成立法院、運作法院的權力收回人民手裡:「法院只有人民可以蓋,人民可以運作,人民用直接管理的方式管理,它沒有層級的問題、沒有階層的管理問題。這就是人民自主的人民法院。」
不是政府組成的法院?聽起來問題很多。先不說「公權力」要如何執行,運作的經費從哪裡來,恐怕就是最現實的問題。但許玉秀相當樂觀,認為可用人民有一部分稅收固定給法院,司法權由人民直接行使。
「當然,一定會有人跑出來指責。反正做夢本來就是很自由的。」許玉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