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太陽花運動當時,林明慧是一名國中物理老師。323、324當晚,他得知有自己的學生在行政院,從台中北上關心支持、也表達自己對反服貿黑箱議題的訴求。
那一晚,他坐在行政院廣場上,被驅離時遭到警棍襲頭,血流滿面,上了媒體版面。在義務律師團協助下,他以警察違反警械使用條例提起行政訴訟,向警方求償勝訴,是五年來在行政院武力驅離事件追訴國家暴力的各項司法訴訟中,唯一勝訴、並向國家求償成功的公民。
今天即將宣判的「周倪安自訴黃昇勇案」,是少數仍未放棄追究當年警察施暴責任,仍得以繫屬在法院的案件之一。自訴人是台聯前立委周倪安,她以殺人未遂等起訴前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林明慧並非本案當事人,但今年5月30日本案辯論終結前,仍以「受害人」的身分,在法庭上對武力驅離事件陳述,並回應被告辯護人的說法。
本案被告黃昇勇的辯護人強調,323、324當晚,警察是在執法驅離非法侵入建築的民眾,林明慧不以為然表示,當時進出行政院區已經是自由的狀態,不像平時洽公應會有警察要求登記。他在行政院區門口徘徊了至少十分鐘,站在附近的警察至少幾十人,沒有任何警察攔阻。即便先前有人以排除拒馬等非法方式進入院區,那就追究這些人的責任;這些人確實也已經被追究責任。
林明慧質疑,他們這些後續進去針對公共性議題,進行臨時性和平抗爭的群眾,跟非法侵入的行為有什麼關係?難道不受憲法與法律保障?也許行政院這個地點確實「敏感」,但遇到以和平方式進行抗爭,專業的警察應該用什麼方式處理,才是本案應該要思考的重點。
黃昇勇的辯護人在法庭上辯護時,表明自己是警眷,看到一個「退休老警察」因此遭本案纏訟五年、覺得警察的尊嚴被踐踏。林明慧說,他要問的是:
辯護人說黃昇勇也是本案的「被害人」。為什麼會有這麼多被害人?林明慧自問自答:
林明慧說,事後諸葛看本案,那麼多民眾受傷、那麼多影片顯示警察不專業的作為,五年來,上從馬英九到當年他所在位置的現場指揮官方仰寧,卻沒有任何警官或指揮鏈裡面的官員,負起任何責任。
林明慧曾經在事發之後發表文章,表示不希望基層警察被政治人物當成工具:「因為我的學生、親戚也有人當警察,我不希望他們被當成工具、失去自己的專業,或甘願被當成工具。」
他希望藉著這個法庭,讓基層警察變成政治人物的工具的沉痾得到扭轉。「希望這個案件可以是一個轉捩點。難道二十年後我的女兒成人了,還要面對一樣的事情、站在街頭抗議、再被警察打傷流血嗎?難道二十年後我們還是要看著警察被當成政治人物的工具利用嗎?」
林明慧說在法庭上說出自己的切身感受。最後向合議庭三名法官喊話:「這個案件不論結果如何,都會備受矚目。如果有機會讓警政系統的沉痾得到扭轉,本案將成為司法典範。這是我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