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324行政院驅離案中頭部遭警襲流血的國中教師林明慧,於今年3月對行政院、台北市政府等4機關,以違反「警械使用條例」提起行政訴訟,今(7)日獲判勝訴,被告台北市政府應給付30萬元國賠,成為行政院武力驅離事件當中,民眾追訴國家暴力首件勝訴的案例。
對於行政法院糾正政府執法過當,義務辯護律師劉繼蔚表示欣慰,但仍認為行政院作為上級機關,更應負起最終責任,也遺憾未能一併追究當時決策者、前院長江宜樺的不當決策。
林明慧在去年318反服貿運動爆發後,自主前往參與3月23日晚間的行政院行動,並與同伴以非暴力方式於行政院主建築外手勾手靜坐,卻在警方強制驅離過程中遭警棍毆打頭部,當場一度昏厥並受創流血。事後,民間司改會與義務律師團陸續協助多名行動參與者對行政院等機關提起自訴,而林明慧與律師李宣毅、顧立雄與劉繼蔚,則採行政訴訟途徑,對行政院、警政署、北市府與北市警4個公家機關依「警械使用條例」提告,認為行政院事件決策、執法過當,要求40萬元賠償。
本案歷經3次開庭,雙方針對警方執勤手段是否必要、政府決策流程與責任歸屬,乃至抗議民眾是否侵入「住居」等爭點進行辯論,今終獲判部分勝訴,被告台北市政府須給付30萬元國家賠償。本案也成為目前唯一一起324事件後民眾追訴國家暴力獲勝的案例。
顧立雄表示,判決結果未超出預期,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當時執行勤務的台北市警局若有失職過當,的確應由北市府負責,對此,他感謝承審法官楊坤樵的辛勞與努力,讓司法體系終能糾正國家暴力的錯誤行為。然而,義務律師團仍強調,江宜樺的命令下達,才是行政院事件流血鎮壓的主因。
林明慧也表示,今天的判決結果讓他對台灣的司法體制懷抱希望,但對於沒能追究行政院長江宜樺的責任,感到遺憾,至於是否上訴,則會再與律師討論。雖然宣判的國賠金額與提告時的求償金額相差10萬,但林明慧及律師團均認為判決已具備象徵性意義。不過,他認為自324政院暴力驅離至今已一年多,政府卻仍在課綱微調等爭議事件上,濫權逮捕學生與記者,顯示政府並沒有反省。
林明慧也特別對基層員警喊話 ,希望警察在執行長官下達的命令時,能獨立判斷,而非「一個命令,一個動作」,淪為警政高層邀功的工具。他也支持警察自組工會,保障台灣警察的工作權益,並在執法時能依自己的專業判斷,避免受到政治力干預。
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陳雨凡也補充,46位民眾自訴政府的案件,目前進度還幾乎是零,更有一半以上被反過來追訴。
對此,顧立雄強烈譴責政府不知反省;警察對於向法院提起自訴的民眾,竟然在未取得行政院同意的情形下,就逕行將包含林明慧在內的26名參與者移送,而檢察官也很配合地主動詢問行政院後,就以其自訴狀,在沒有旁證的情況下一併起訴,目前進入台北地院審理,「這完全就是一種報復!」
陳雨凡說,希望政府機關能看到這件案例,將來司改會與律師團也會考慮循此途徑再提訴訟。顧立雄律師也呼籲台北市政府「賠錢了事」,勿就此案進行上訴,展現現任市長對此事道歉的誠意。
根據公視晚間新聞的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已經決定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