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pnn.pts.org.tw/project/inpage/416" target="_blank">續上篇)格拉茲的轉變,至少由他自己所聲稱,並未借助任何宗教或「去除同性戀(Ex-gay)傾向」團體的支持。他也堅稱,在他放棄同性戀傾向的同時,就不曾對同性產生慾望[1]。然而,自2007年宣布「放棄同性戀認同,重回異性戀」後,格拉茲成為了反對同志宣傳的最佳典範。他也開始從事「去除同性戀」、「性傾向修復(reparative therapy)」的推廣,並擔任發言人。
例如,除了性傾向議題,格拉茲的政治傾向以及價值觀逐漸保守,甚至時有仇恨性言論。2008年格拉茲在私人部落格上發表了種族歧視的言論。 「…我有提過我覺得歐巴馬很噁心嗎。沒錯,正因為他是黑人。神啊救救我們吧…」[2]他後來表示這只是對政治政權言論的嘲諷,但隨後刪除言論,之後更關閉部落格。
2009年11月,格拉茲在同性戀研究及治療全國協會(NARTH)的年度大會對校園霸凌做了爭議性發言。他認為對抗校園霸凌的措施會讓男性失去男子氣概,因為「校園霸凌是學校生活,乃至成長的一部分[3]。」此舉引起NARTH眾多成員的反彈,NARTH隨後也發表聲明,譴責格拉茲的冒犯言論,並刪除了他在會議上的發言紀錄。數日後,格拉茲在世界網路日報宣布自己不再擔任去同性戀傾向運動的發言人。他的理由是「神讓我擺脫了同性戀的罪惡。但是他沒有要求我當社運份子來否定我前半生的生活型態」。
2010年,格拉茲公開向出櫃歌手瑞奇.馬汀(Ricky Martin)建議他該壓抑自己的同志性傾向[4]。「同性性傾向是一種牢籠,你會深陷在其中,一直在性方面渴求更多,然而永遠得不到滿足,反而持續感到空虛,而你甚至還會合理化自己扭曲的行為。」
2013年,他仍然在世界網路日報上發表反同志言論。「…同性戀對人和神間的關係是直接的強暴…[5]」並曾經說美國必須要嚴肅的面對同性戀的問題。因為同性戀會不斷增加,並進而影響人口成長。
同年底,格拉茲在懷俄明州,與在聖經學院認識兩年多的瑞貝卡結婚。格拉茲成為牧師,並以傳教為志業。由於格拉茲一直以來對同志否定和批評的言論,許多同志對他婚姻的揶揄和嘲諷也同樣激烈。對於這些不友善的聲音,格拉茲在網路發表文字,要求尊重。但他的態度開始產生改變。
2014年11月,格拉茲在對抗反同言論,及性向治療的NGO團體「真理必勝(Truth Wins Out)」網站上向同志公開道歉。「…我對這幾年來我以基督之名所為的言論道歉,我像個仇視同志的偏執狂。這並不是主耶穌的核心價值。在我自身的生命探索中,我發現基督信仰有不同實踐方式…[6]」2015年1月,格拉茲夫婦聯袂出席日舞影展,觀賞描述格拉茲從同志變為異性戀牧師的電影:「麥可,我的直男前男友(I Am Michael )」。格拉茲對電影中不對其做任何價值評價,而著重於他的生命歷程的描寫方式給予高度評價。在影展後,他接受Youtuber暨同志平權運動者傑克.雷諾德(Jake Reynolds)以及泰德‧傑克森(Ted Jackson)的訪問時,再一次為因為他過去言論而遭到傷害的人們致歉[7]。
「…我對我所造成的傷痛感到非常抱歉。我真的感受到(這些痛苦),過去三四年來我一直在處理這樣的情緒。過去我經歷了很長的療癒階段,我們(指格拉茲與妻子瑞貝卡)持續共同面對…」[8]格拉茲也提到,在他短暫加入佛教靈修團體的期間,他的佛教心靈導師觀察到他欠缺同理心,無論是作為同志平權運動時的他,或是後來成為保守基督徒的他。「…如果能夠彌補,在彌補過程中不應該傷害任何人,我們對此非常小心…」
現在,儘管一方面,格拉茲仍是自我認同為異性戀,有著和諧的婚姻,且他仍尚未重新認同同性性傾向的存在。但另一方面,格拉茲強調著自己不該傷害任何人。也許因為如此,他在2014年5月原本重啟個人的blog,希望支持和他一樣因為宗教信仰的前同志,但隨後又將blog關閉。此外,格拉茲自2014年和尼肯重新保持聯繫,與他分享和分擔喪母的苦痛。自自2007年格拉茲在世界網路日報陸續撰寫的各種含有反對同志意見的文章,現今也皆被刪除。
麥克‧格拉茲的故事令人困惑而著迷,人們對此有著不同的解讀。
格拉茲的前上司,XY雜誌的發行人彼得.康寧(Peter Ian Cummings)懷疑格拉茲當初是否真為同性戀者,因為格拉茲對同性戀的見解從來都是理論的,聽上去脫離真實生活經驗。在青少年時期,他也從未遭遇多數少年同志常見的挫折和迷惘。而2016年,美國政論節目主持人大衛.派克曼(David Pakman)在訪問中,聽到格拉茲表示高中時期同為女性和男性所吸引,而對他直言「對我來說,你就是個雙性戀」[9]。格拉茲仍然否認,但表示尊重他的見解。
「麥可,我的直男前男友」的導演賈斯汀‧凱利(Justin Kelly)則用著和電影一樣的角度看待格拉茲:一個經歷了不知道何時會死亡,死亡後他將面對甚麼的人。宗教給了他確信的方向,所以他選擇按照這個給他安定力量的宗教的規定,做一個異性戀。即使未必能認同他的想法,但因為能理解他曾經經歷的恐懼感,而給予尊重[10]。
閱讀格拉茲的生命歷程,他所改變的,與其說性向,其實更像自我認同。自我認同本屬私人事務,卻因主人公原有的公共身分,並自己主動將此帶入公眾中,而變得複雜,尖銳,人們也在其中受到傷害。格拉茲從同志平權運動者變成基督教基本教義派的牧師,從將保守基督徒當成敵人,後反將曾經最為關懷的同志族群當成敵人,如今也逐漸改變,不再採取極端、攻訐的方式。格拉茲是否會改變,目前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他仍持續思考。
因為宗教信仰而表示自己的性傾向隨之改變,或拒絕承認自己先前所展現的性傾向者大有人在。其中,有些人日後終究認為自己無法壓抑,再度出櫃;也有人從此過著自己所認同的生活。性傾向究為天生或後天造成尚無定論。但現今,我們已發現人們性傾向遠比想像得多元,多數人也能認同性傾向並非人所能自由選擇。我們能夠努力的,是讓社會能夠更加寬容,人們不需要為了性傾向而必須和任何群體為敵,而能在壓力最小的情況下自由探索性傾向,個人對性傾向的自我認同也能獲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