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光案被告與聲援小組、集會遊行惡法修法聯盟,今日上午先後前往民進黨與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競選總部,分別要求蔡英文、朱立倫兩名候選人簽署承諾書,答應在當選後徹底檢討過去執政時以刑事手段打壓社運者的做法,並修正相關法令保障人民集會遊行權。兩名候選人的總部都派出代表接受承諾書,表示將帶回黨內討論,不過都沒有簽署,也都未允諾具體回覆時程。
2013年4月23、24日,為確保法院能執行強制拆除華光社區的任務,台北市警方派出逾三百名警力封鎖金華街,與反迫遷的聲援者發生激烈衝突。警方當場以「妨害公務」罪名逮捕聲援者,最終有五名聲援者遭判刑拘役五十天。
今日華光案被告與聲援小組、集會遊行惡法修法聯盟(以下簡稱「集盟」)手持「抗爭要除罪,藍綠要面對!」布條召開記者會,擬具五點的承諾書,要求國民兩黨總統候選人簽署:
集盟執行秘書、台權會法務主任許仁碩表示,民進黨執政期間,先在2002年修法擴大禁制區。2006年,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又頒布「強化治安方案實施要點」,標榜「整飭治安,街頭做起」,把「集會遊行」與「飆車」都列為街頭「社會亂源」;集盟也在這個時空背景下成立。他也回憶起當年的抗爭活動,曾有警察向他表示「上級交代今天就是要抓三個人」做為績效。
許仁碩強調,近年警方執法手段則更加「進步」,就算是和平的抗爭,警方也會刻意製造衝突,人民消極的抵抗行為最後面臨《刑法》「妨害公務」罪伺候,而《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甚至規定當事人就算不是以強暴脅迫之方式,只要有不當言行,也會被以妨害公務處罰。「這樣根本不算有集會自由!」他呼籲兩黨不論執政或在野,皆應修正惡法以保障人權。
抗議團體至蔡英文競選總部前,由一人頭戴黑白面具,手拿黨徽,諷刺民進黨對《集遊法》態度「在2000年以前是『白臉』,但2000年以後就是『黑臉』」。
聲援小組成員高若有指出,民進黨在2000年執政以前就高喊,要將《集遊法》中人民申請集會遊行由「許可制」改為「報備制」,然而陳水扁上台後,不但未依此修法,甚至擴大禁制區範圍,壓縮人民集會空間。直至2008年民進黨再度成為在野黨,時任黨主席蔡英文才於野草莓運動時,親自出面承諾簽署「人權永久保固書」。
抗議團體呼籲最有可能執政的民進黨信守當時簽署人權保固書的承諾,於政黨輪替後當一個「永久的白臉」,不要成為下一個國民黨。被告之一郭冠均即向蔡英文喊話:「你2008年做的事,還有人記得,未來還是有人追著你問!」
朱立倫競選總部則在抗議團體到達前部屬大批警力,封住門口。抗議團體甫一發言,現場警方指揮官即立刻舉牌指該陳抗為「違法集會」,許仁碩批評,此行動為和平集會,且人數不超過十人,警方舉牌的行為已經違反《集遊法》中規定的比例原則。
被告之一林靖豪批評國民黨「根本不知道抗爭自由、言論自由為何物」。他表示,自國民黨執政的2012年起,政府開始以各種刑事手段打壓社運,如華光社區反迫遷的妨害公務罪、苑裡反瘋車的強制罪,及大埔、關廠工人連線的公共危險罪。
許仁碩亦表示,國民黨一直是國會多數黨,「現在就可以跟人民站在一起」,如果國民黨真的想改革,從現在就可以徹查大安分局違法執法的人員,呼籲國民黨不要再重蹈過去八年的覆轍。
面對訴求,民進黨社運部副主任陳子瑜表示,民進黨於選舉期間接收到非常多的抗議訴求,就算訴求與民進黨本身理念相符,仍需要更細緻討論,為了不要亂開支票,民進黨競選期間難以簽署任何具體承諾,但會出面了解各種聲音。國民黨則由朱立倫競選總部副執行長出面。他表示今日就會帶回去討論,也會檢討政見白皮書,要抗議人士留下後續聯絡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