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還我清白了嗎?」這是蘇炳坤獲特赦後始終的疑問。
31年前無端被捲入「新竹金瑞珍銀樓搶案」,讓蘇炳坤一夕之間從事業成功的老闆,被迫成為逃犯、階下囚,賠上了大好的事業、家庭和人生。縱使後來獲得時任總統陳水扁特赦,罪刑全免,但迄今司法仍未對當時的判決給予交代,也沒有任何人道歉或是受到懲處。
「一個清清白白的人,為什麼要背著罪?」蘇炳坤不甘心地說。
今年在冤獄平反協會律師的幫助下,蘇炳坤提出再審,他要的很簡單,就是不要讓他再蒙受不白之冤,還他一個公道,即便已經遲了31年…
時間回溯到民國75年新竹市金瑞珍銀行搶案,老闆遭歹徒砍傷、金飾也被搶走,三個月後,警方根據自稱犯嫌的郭中雄口述,認定蘇炳坤是共犯。刑警將蘇炳坤強行帶到派出所後,開始一連串刑求,他們將蘇炳坤吊掛鐵管上,沒有來由的質問。
「藍色小貨車在哪裡?」
「我不會開車,沒有什麼小貨車」
見蘇炳坤始終否認,一陣拳打腳踢後便拿水灌入蘇炳坤的鼻子,水經過覆蓋在口鼻上的毛巾直接衝入鼻子裡,好像溺水一般難受;又拿警報器朝向他的耳朵,一陣陣尖銳的聲響竄入體內,蘇炳坤覺得自己好像快聾了。
諷刺的是,這時候的蘇炳坤根本不知道警方要拷問什麼事情。一直到警方大陣仗要宣布破案,近視千度的蘇炳坤被摘掉眼鏡,和郭中雄並排站在破案布條前,他才知道自己竟然「被捲入」這起搶案中…
只憑郭中雄的自白,檢方咬定蘇炳坤涉案,不讓他有機會能好好陳述,更不要說郭中雄自白內漏洞百出也未加以查明,歷經不到一個月的偵查,林恩山檢察官迅速將蘇炳坤和郭中雄起訴。
這件案子一審蘇炳坤獲判無罪,檢察官林恩山又再度以郭中雄的自白做為證據,上訴高等法院,結果二審法官林晃、陳祐輔和常尚信撤銷了一審判決,改判蘇炳坤和郭中雄各十五年徒刑、褫奪公權十年。
就在贓物項鍊找不到、做案工具汽車也沒有、犯案現場也與郭中雄說詞不符的情況下,判決蘇炳坤有罪。他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當庭表達不服,結果卻只得到法官「不服你自己回去上訴」的答案。
為尋求平反,蘇炳坤太太陳色嬌不得已向當時的執行檢察官高新武,請求延期執行。慶幸的是,高檢察官也認為這件案子確有問題,他告訴陳色嬌「現在只能一面跑、一面打官司」。
就這樣,蘇炳坤躲在家裡,開啟了一邊逃亡一邊喊冤的漫漫十年。
司法讓蘇炳坤昭受不白之屈,而替他喊冤的卻有許多還是司法界人士。包括時任新竹地檢署檢察長吳國愛替他聲請第一次再審、時任檢察總長陳涵總共提出 3 次非常上訴、時任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彭南雄也多次為其奔走。儘管多位檢察界人士,都認為這個判決有瑕疵,但無論如何救濟,卻不斷遭到駁回。
直到民國89年政黨輪替,民進黨陳水扁就任總統,蘇炳坤12月10日獲得特赦,這天,剛好是蘇炳坤爸爸的忌日。
失去自由的這些日子,蘇炳坤原來經營有成的家具行收了;太太一邊替他陳情一邊到工廠做女工,獨自扶養三個年幼的孩子;父親在他逃亡期間抑鬱而死;替他喊冤的義父也以死諫司法。這個自由對蘇炳坤來說,是犧牲了大半黃金歲月、家破人亡換得的。
「如果沒有這件事,你有想過現在會怎樣嗎?」我們問。
「有是當然有,現在有時候一個人想還是會掉淚,尤其是這十幾年虧欠孩子的。」蘇炳坤說。
事隔三十一年,蘇炳坤再度為自己清白而戰,透過冤獄平反協會的協助聲請再審。高等法院以此案深具「法治教育意義」為由,破天荒採「類直播」方式,先將調查程序全程錄影,並預告擇期透過官網播放。
過去蘇炳坤曾經對司法灰心失望,當我們問道如果是現在的司法還信任嗎?他不猶豫地回答會,蘇炳坤說,因為時代不一樣了,我是清清白白的,我希望現在的司法查得越清楚越好,越能證明我的冤枉。
走過三十多年黑暗路,這個曾經在司法權力巨獸前倒下的中年人,如今已成白髮蒼蒼,多年來「要還我清白了嗎」的疑問,希望能透過這次再審的聲請解開。
「願天下的好人都能平安。」蘇炳坤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