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駁二藝術特區「援引」阿根廷藝術家Leandro Erlich「泳池」一事,如我預測,文化局長史哲終於還是道歉了,只是,這三個聲明的道歉依然顯得諷刺、迴避與政治算計,我國文化建設的百年大計,在此看來仍舊徒勞。
史哲局長硬是證明了我們還在原地,還在那個抄襲、剝削文化生產者的蠻荒、茹毛飲血的時代,然後呢?跟藝術家以及社會大眾道歉之後呢?該釐清的決策過程以及責任呢?仍舊沒有一項說明清楚的!道歉之後的權責以及未來可能因為「援引事情」所衍生出的國際爭議呢?
阿根廷藝術家Leandro Erlich以及其日本經紀人Toshio Kondo在過去一個星期的震撼教育下,到現在還是不能理解「援引事件」(我們尊重高雄市文化局的智慧財產權以及其對於疑似模仿、抄襲和剽竊的新語彙用法)為何會發生?尤其在藝術家口中所稱許的美好國家裡(A Great Country)!再加上語言翻譯的耗時,藝術家和經紀人在接收到這幾天相關的媒體報導,以及在逐漸釐清事情原委始末後,終於在昨天(2015年7月22日)正式以信件要求史哲先生公開道歉,然後這就是我們在媒體上所看到的道歉聲明書。
一切都是在被踢爆「援引」後,貽笑國際的新聞才被迫公諸於世,史哲更強辯指其為「公共設施」而非「藝術創作」,在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自負心態下,逕自付諸執行其在一般人眼中看來是剽竊「智慧財產權」的公然犯罪行為,之後對於相關權責仍舊隻字不理的迴避,我們依然看不到史哲對藝術家本人、高雄市民、台灣藝術社群以及台灣國際名聲帶來重大傷害的真誠道歉,直到在日本經紀人要求之下,說來實在遺憾。
我們來看史哲的道歉聲明(附於文末):
針對史哲局長的三點道歉聲明,我們不知原創藝術家的後續反應是如何?但肯定又會衍生出更多的國際問題,這容我之後再說明清楚。但史哲局長在第二點提出「其中一座援引藝術家原創所產生之問題,文化局理應負責,本人特為此道歉。」文化局該負什麼責任?一樣也沒說清楚!包括可能侵犯藝術家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決策過程的隱匿、因為「援引」行為浪費的八十萬公帑以及接下來永久性移除的額外除置費用等等,這還不包括這幾天耗費的更多社會資源,這些傷害該由誰來承擔?道歉應該只是初步不得不的止血工作與危機處理,國際和社會大眾還在等待高雄市文化局後續的處置吧!
回到作品本身的智慧財產權以及國際合約精神,這兩天筆者從與阿根廷藝術家和日本經紀人信件往返過程中,才得知更嚴重的問題可能又即將產生,那就是關於日本金澤21世紀美術館泳池原作的歸屬問題。當年藝術家與該館館長長谷川祐子、經紀人以及施工團隊花了幾年設置完成的永久性裝置作品,已經成為日本國內及國際上最具國際能見度的公共藝術之一,藝術家告知在其與館方的合約中即載明此泳池作品只能為亞洲唯一一件,不能再有第二件了。
言下之意,高雄駁二的這件「援引」作品不但成為亞洲第二件泳池「公設」外,更直接衝擊藝術家與金澤21世紀美術館的合約精神;這也說明了高雄市文化局不但可能違法侵犯藝術家智慧財產權,也可能侵犯了原創藝術家與日本美術館的合約內容,那麼我們不禁想要再問史哲局長,若是面對這樣錯綜複雜又輕輕帶過的道歉聲明後所衍生的尷尬處境,該如何自處?
回顧這星期來的風風雨雨,再回過頭來看看台灣藝術家在資源極度困頓的環境下仍保持堅韌搏鬥的生命力,駁二不就是因為這些文化工作者的相繼投入才獲得社會大眾的肯定與認同嗎?我們不忍心看到在阿根廷藝術家Leandro Erlich口中讚許的美好國家因為「援引事件」而被訕笑與傷害的體無完膚,我們更不捨昨日在午後雷陣雨中拋下手中工作前去駁二聲援抗議的高雄在地藝術家們!
誠心希望這是台灣最後一件因為「援引」而引發的爭議,為了高雄市文化局、為了駁二、也為了台灣整體社會和國際聲譽,解決問題和負責任的最佳態度就是面對問題並解決問題,起碼為了高雄、台灣和文化局長自己最低的尊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