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2013)年底,新北市土城媽祖田的普安堂陷入拆除危機,在文史工作者李榮台絕食無果、新堂遭拆除、舊堂等四處指定歷史建築後落幕。但事情並未結束,過去這一年來,普安堂地主新北慈祐宮對新北市文化局提起訴訟,要求撤銷普安堂的歷史建築公告,今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準備庭,但因文化部尚未回覆相關法規意見,訴訟無實質進展。
普安堂前任住持家李應彬之媳婦李榮台,舉著「台灣歷史文物黑暗日」標語,趕在開庭前召開記者會。她回憶起前年提報普安堂為古蹟未果、去年普安堂被拆之時,相當難過。即便現在成為歷史建築,仍面臨法律訴訟危機。李榮台呼籲作為父母官的法院跟新北市府,不應放任兄弟(慈祐宮與普安堂)互殘,不論是指定或廢止歷史建築,都應遵循《文化資產保存法》,由專業的文資委員判定,而非透過所有權人的訴訟決定。
前來聲援的人民火大行動聯盟代表林奎妙也表示,所有權人的意願不應阻擋文化資產保存。她舉日前指定全區保留的台北機廠為例,即使北廠所有權人台鐵並不同意,但因中央的文資委員有魄力,讓北廠順利保留,「如果所有古蹟都要所有權人同意,那他們自己認定就好,還要文化主管機關幹嘛?」
不過,慈祐宮辯護律師仍認為,此一決議延宕慈祐宮取回土地強制執行拆除的時程,導致慈祐宮權益受損。
除了文資會議效力的辯論,「歷史建築所保障的範圍到底有多大?」也是重要問題,法院向文化部發函詢問:普安堂指定歷史建築的土地地號,到底是建築所屬土地的地號,還是只有歷史建築佔用面積的地號?若該區土地要開發,相關適用的法規為何?不過文化部到開庭前尚未回函,只好下次開庭繼續審理。
李應彬之子李長俊指出,普安堂範圍中的新堂已遭拆除,舊堂作為一個三合院,但被指定為歷史建築的部分只有「正身」觀音殿,兩側護龍則沒有文資身份,但若慈祐宮執意拆除,觀音殿難保不被毀壞。
對於文資保存,普安堂聲援者也多認為應該「全區保留」,零星指定幾處作為歷史建築,只會成為四散的屍塊,難以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