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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春協會今(2)日於台北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抗議北市府文化局消極面對市定古蹟文萌樓將被都更的命運。因現有地主將參與都更,驅趕經營文萌樓許久的日日春協會,日日春協會認為,身為主管機關的文化局「擺爛不作為」,未積極介入文萌樓產權經營糾紛,將造成性工作者爭取權益的紀念意義消失。在場的文化局官員回應:尊重民間私人產權買賣,如果屋主配合,文化局願意接收文萌樓作為公益設施。
日日春協會秘書吳若瑩說,2006年日日春租下文萌樓,長期作為性工作者權益運動基地,同時爭取被指定為市定古蹟。但在2011年,他們卻接到文化局電話告知,原屋主以330萬賣給現任林姓屋主,隨即傳出該地區即將都更的消息。現任屋主欲參加都更,不願續租給日日春,甚至向法院提告要求日日春搬出,一、二審日日春都敗訴,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
林長杰說,沒想到文萌樓會演變成炒地皮的工具,文化局「跟日日春協會立場一致」,願意接收文萌樓作為公益設施,維持現有日日春協會的使用形態,並呼籲即使捐贈破局,建商也不該將文萌樓劃入都更計劃範圍。日日春協會當場要求林長杰簽下白紙黑字的承諾以免跳票,但林長杰以「未被授權」為由拒絕,僅承諾會發文給相關人士,希望審核都市計劃的都更處能夠明白文化局的立場。
即使獲得文化局的口頭承諾,日日春協會仍不放心,因為文萌樓的命運目前掌握在現任屋主的手上,而林姓屋主至今仍不願鬆口答應捐贈。林長杰說,會依《文資法》要求屋主善盡維護責任,提交管理計劃書,但《文資法》中僅對「毀損古蹟」有刑責,對於古蹟的經營方式是否能維繫文化價值,則未有明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