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法律系學生賴怡伶考已考取多益855高分,但因反對學校將英外語畢業門檻考核、教育責任外包拒交證明,遭校方拒發畢業證書後與校方興訟,一審遭駁回。她於今(30)日下午五點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上訴狀,呼籲大學廢除門檻,重拾英文教育責任,保障學生受教權及財產權。
律師陳易聰表示,此次上訴理由有二點:法院將英外語畢業門檻歸為〈政大學則〉第21條必修課程,然而英外語畢業門檻不屬於任何必修課與通識;法院以「與該案無關」為由,未將政大在校園舉辦多益考試、並收取多益回饋金一事進行調查,亦未發函要求政大說明,對應調查證據未負起調查責任。
政大教務會議甫在本月初通過廢除外語畢業門檻。政大學生會長朱晏辰強調,該廢除案的提案人是外語學院,贊成者更有英文系系主任、外文中心老師,以及教育學院等老師。他呼籲政大在未來的校務會議中,應該尊重教育專業判斷,廢除門檻。學生議會議長葉乃爾也表示,會議中有老師指出英文檢定分數與學生英文程度並無絕對關係。
「學生其實不需要透過英文畢業門檻來證明對英文的熱愛。」台大學生會長呂姿燕表示,在校內師生連署下,校方於本(6)月9日教務會議時提起討論,並同意學生列席「共同教育中心共同教育委員會」討論英語畢業門檻設計事宜。她強調,希望透過此次提案讓學校理解英文畢業門檻的不合時宜,同時也放寬檢定語種,還給學生學習自由。
清大前學生會長張翊表示,清大於102年實施英文畢業門檻,同樣遭師生批評圖利廠商、規避語言中心應盡的業務內容,目前經過學生會與教務長多次斡旋,校方已放寬門檻標準,讓學生可以直接修習英文課程,不用先去考校外檢定。
不同於各校,師大現行外語檢定門檻並無全校共同標準,而是交由各系自主。但師大代表高翔煜表示,事實上除了英文檢定以外,其他語言檢定標準十分模糊,所謂的多元空有表面,門檻規定仍迫使各系學生都要付費去校外考試。
高翔煜表示,大學以國際化之名設置英語畢業門檻,將教育、考核責任外部化,只剩下發畢業證書的責任,如同販售學位的單位,「講難聽點,就是你花錢去買個畢業的門票。」他也指出,大學自治成為大學卸責的藉口,然而在大學內部的實際運作上,學生並沒有能力扭轉不合理的制度,以師大教務會議為例,學生僅有三席。他呼籲校方應提升學生參與政策制定的可能性,重視學生主體性。
自記者會開始,即有機車騎士在近處持續甩尾,以剎車聲製造聲響,影響記者會進行,至記者會尾聲法警上前制止才離去,經詢問,法警亦表示從未遇過此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