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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議題 社會政治動物福利 台鐵事故

普悠瑪號事故反思 (2) 停不下的失速列車

台鐵事故 2018.10.26
文與圖/郭志榮

當尤姓司機員以140公里時速,衝向新馬站,釀成傷亡慘重的出軌事故,鐵路局副局長杜微以「超速趕點」,推估司機員超速的原因。

「誤點其實沒有懲處!」擔任普悠瑪列車的司機員阿言(化名)指出,因為台鐵班次密集,上下乘客眾多,常常因為前班耽誤,造成後班誤點,所以在《台鐵行車規則》內,並沒有針對誤點的懲處。許多新進列車速度相當快,司機員也不會因為追分趕點,關掉ATP超速,反而唯一的壓力,就是擔心行車被列「事故」。

根據《台鐵行車規則》第122條:「行車事故依其所致傷亡人數、財產損失及影響正線運轉結果,分為重大行車事故及一般行車事故。」

第122-3條第8項:「車輛故障:指車輛之動力、傳動、行走、連結、集電設備、車門、軔機、車體或其他裝置等發生故障、損壞或功能異常等影響運轉之情事。」

122-2條第7項:「運轉中斷事故:指除前列各款外,因列車或車輛運轉且非因天然災變造成一小時以上之運轉中斷。」

阿言指出,車輛故障,司機員無法排除,事後卻發現可以排除,會被認定「技術差」,可以依122-3條,列為「一般事故」。如果造成122-2條列車中斷一小時以上,更是列為「重大事故」,一般事故需寫報告,重大事故就有懲處,甚至到調職。

「一直開下去」成為司機員的壓力,因為造成運行中斷一小時的「重大事故」,依規定必須呈報交通部。從司機員、調度室,甚至台鐵高層,都不願意發生「重大事故」,面臨指責、懲處。

從已經披露的通聯紀錄,可以發現尤姓駕駛一直求援,但是行控中心調度室一直要他排除故障,甚至再不行也要「溜下去」到龜山站、頭城站,目的就是要保持軌道路線的暢通,不能堵塞後方車輛。

桃園捷運副總經理辛其亮表示,現代捷運系統,因為有先進的行控中心,可以監控列車相對位置與速度,所以同一軌道容許多班車次行進。但是台鐵無法精確掌握列車相對位置,以傳統的「閉塞區間」管制車輛,一個閉塞區間只能通行一部列車,一旦發生故障、延誤,連動多個「閉塞區間」,就會造成系統大誤點。

鐵路局副局長杜微在事故報告記者會中表示,列車經修復,「動力還可以」,所以繼續前行。但是司機員阿言指出,司機員哪有能力修復車輛?唯一的大絕招,就是停車關機重開,讓電腦系統重新運作,也就是出事列車為何會二度停在軌道,關閉系統再重新開啟,形成民眾看見的斷電現象。

在停車關機重開無效後,列車持續故障,尤姓司機員要求停車檢查,一度駛進宜蘭站,但是宜蘭站主要是貨車修復,根本沒有修復普悠瑪列車能力。其實普悠瑪一路故障修不好,途經各站,都有停駛換車的機會,但是在「動力還可以」的心態下,要司機員一路修一路開。

出事的普悠瑪列車計畫在花蓮換車,卻在新馬站出軌。

根據通聯記錄,列車在進入宜蘭站前,檢查員在對話中表示:「好好,原則我會幫你換車,我會叫花蓮換車。」普悠瑪乘客錯失在宜蘭站,最後下車機會。

為何要到花蓮站才能換車?司機員阿言表示,因為只有花蓮站,才有停駐備援車輛,可以直接換車。換言之,開到花蓮站換車,是最快方式,一旦中途停駛換車,停在鐵軌,將會造成全線大堵塞,停在各站,必須等待備援車輛、搶修人員前來,將會耗費人力、時間。

因此,故障普悠瑪開到花蓮站,成為一個「不得不」的選擇。尤姓司機員繼續往前開,不是如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在立法院答詢所說,為了「趕誤點」,而是「趕交車」──被迫開往花蓮站,交出這台一路故障的爛車。

一路開,一路故障,一路修,卻無法即時停駛換車,挽救乘客生命。當這列停不下的失速列車,一路衝向花蓮站,想要結束這場故障連連的惡夢,卻沒想到在新馬站,碰上震驚社會的出軌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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