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春協會今(7)日在台北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要求北市府應該設置性交易工作空間、落實性交易合法化,並要求市政府警察局勿再使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入罪,危害性工作者的工作權益。
日日春協會秘書蕭怡婷舉例,50多歲的流鶯Miko,2015年因為在網路上刊登性交易廣告,遭警方「釣魚」,以違反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起訴(現已修法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第一、二審獲判無罪,檢方日前未再上訴第三審,因此無罪定讞。
根據二審判決書,法院認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 29 條(修法後改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的適用範圍不包含成年人間的性交易廣告,因此Miko獲判無罪。
蕭怡婷說,Miko耗了兩年才得到公道,那為什麼已經無罪了,今天還要開記者會?就是希望市政府落實性交易合法化問題。蕭怡婷以圖表說明,Miko可以得到無罪判決,其實是少數中的少數,根據日日春統計,包括因性交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在網路打廣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出租性交易使用的房間違反刑法第231條的人,有99.99%會被判有罪。此外,圖表中虛線的部分,是要強調這些案例中,有三分之一有釣魚的爭議。
蕭怡婷強調,「這不是犯罪問題,而是貧窮問題」,因為行政機關沒有落實性交易管理的角色,導致性交易落入地下化,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1之1條明明就有法源可以設置性交易專區,但是市長柯文哲從上任到現在遲遲沒有做。
蕭怡婷說,性交易合法化沒有落實,最窮的流鶯就要付出代價,因為這些人都是被排除在主流職場外,無法成為主流勞動力,只能非法勞動。有些人會認為賣淫可以賺很多錢,這都是誤會。事實上,很多性工作者都是家裡有親人是身心障礙者,需要長期支付醫療費,或是如九二一地震等天災產生的受害者。
當事人Miko表示,她從未與20歲以下的未成年客人交易,雖然現在判無罪卻高興不起來,因為兩年來的時間都生活在緊張與惡夢之下,她希望柯文哲要有擔當一點,「我是歹命、不是歹人」,不要用刑法來辦她們。
關於性交易專區設置一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警務正張堅忍接受本站記者採訪時表示,地方政府會考量諸多因素,包含都市特性、人口集中,治安考量以及維護生活品質,因為多數市民不希望住家附近設置性交易專區,所以沒有相關規劃。
記者進一步詢問,除了警察局之外,市府是否有其他單位做性交易專區的研擬規劃?對方僅再度重申「現在沒有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