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餘子公司、韓國Hydis關廠工人一案在歷經長達兩年的抗爭,日前(16日)韓國法院一審判決結果揭曉,認定Hydis的關廠與解僱不符韓國法律規定的大量解僱要件,因此做出「解僱無效」判決。對此,聲援團體今(23)在永豐餘總公司樓下高舉布條,要求資方履行法院判決並做出答覆。
聲援團體也針對移民署的境管措施表達強烈抗議。由於韓國法院已認定永豐餘的關廠與解僱不當,顯示其抗爭具正當性,而移民署卻仍維持對Hydis工人的境管措施,以其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禁止Hydis工人入境。Hydis工會指出,移民署甚至要求工人須提出與資方協議、至其它公司就業證明,才「考慮」解除管制。
韓國全國金屬工會Hydis支會透過聲明表示,韓國法院認為,Hydis經營狀況良好,在2014、2015年分別盈餘23億、30億台幣的狀況下,卻突然大量解僱勞工,且勞資雙方協調過程中,勞方也提出諸多方案以減輕公司費用負擔,卻始終未被公司採用,甚至未加檢視即片面宣布關廠與解僱勞工。韓國民事法院16日以上述事由不具備「經營上的急迫必要性」、「迴避解僱之努力」、「與工會進行誠信協商」等要件,判決其解僱無效,並須賠償30 億韓元,相當於台幣8千萬元,但資方也於21日提請上訴。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成員許惟棟批評,近日永豐餘集團前董事長何壽川才因違法超貸50億元,遭法院裁定聲押,資方卻仍不願賠償、反而提起上訴,只會使企業形象更加惡化。他也向何壽川長子、現任董事長何奕達喊話,若永豐餘還想挽回企業形象,就應該即刻履行判決,而非繼續上訴。
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成員詹力穎認為,既然法院已判定公司無急迫關廠之必要,公司就不應單方面堅持關廠、強行大規模解僱勞工,不顧這些中高齡勞工的生死,而政府更不應動用公權力來阻擋工人爭取權益。因此,聲援團體疾呼「永豐餘不顧勞工、何壽川只顧洗錢」口號,要永豐餘給個交代。
礙於境管不得來台爭取權益的韓國Hydis工會代表,同時也針對移民署任意引用《入出國移民法》,使得原告因受到被告境管而無法出庭,只能「被迫缺席」,表達強烈抗議。
2015年6月時,工會代表李尚彥來台抗爭,曾因《社維法》遭警方逮補,台北地院同年10月就此請李尚彥表達意見,並詢問移民署李是否遭禁止入國。台權會主任顏思妤提出文件指出,根據移民署對地院回函,移民署是依據入出國移民法第18條、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第五點的「其他」條款作為處分事由,她認為,這種「其他」事由包山包海、充滿任意性,缺乏明確定義,卻對當事人造成嚴重的限制。例如,2016年3月原計畫來台出庭的工會代表魏炅福,就因上述限制遭到原機遣返。
Hydis工人自2015年來台抗爭遭到移民署驅逐至今已兩年,雖然國境管制處分將在明年六月到期,顏思妤仍擔憂移民署可能依上述「其他條款」繼續延長禁止入國,最長甚至可達10年。她批評,法院審理類似案件可能都只花5至7年完成定讞,移民署行政規則卻可以限制外國人入境長達10年,顯見不合理。此外,顏思妤也指出,決議是否延長禁令的「入出國及移民案件審查會」並不公開,外界難以得知行政機關如何具體認定「情節重大」,甚至審查會作成決議,也不會告知當事人。
今日永豐餘大樓鐵門拉下,並架起層層柵欄,也出動十餘名警力維安。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成員陳秀蓮質疑,永豐餘並非國家機關,「為什麼我們要利用國家主權的高度,動用公權力」,來保護這樣一個私人企業。聲援團體再次強調,台灣政府不應成為永豐餘集團的「打手」,也呼籲永豐餘接受法院判決、履行義務,「撤回關廠、撤回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