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電視今日下午召開例行董事會,但在會議舉行前,被「解僱」的公視派遣員工、勞工團體在公視大樓前拉起布條,痛批公視董事會原承諾全數納編派遣工,最後卻以考核為由解僱,根本是「假派遣在先、非法解僱在後」。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團結工聯等勞工團體、律師曾威凱等人,今日也到場聲援,要求董事會出面回應。董事會晚間決定,未獲納編的派遣勞工可以按照該會受理檢舉及申訴案件處理要點提出申訴。
公視至去年底共有157名派遣員工。在員工的長期抗議反彈下,公視董事會於去年12月19日正式回應「派遣制度是歷史共業」,並承諾將派遣工「全數納編」;但今年5月底,以「複試遴選未通過」,解僱其中6名派遣工,其中2名在新聞部,另4名在製作部。
被「解僱」的前公視新聞部台語新聞過音員陳盈潔說,自己原在公視兼職三年,因主管肯定其表現,改為派遣專職,但接著三年間她從未接觸過派遣公司。今年三月,公視因應「全數納編」政策,主管與派遣工一一面談,還說只是「形式程序」,沒想到卻被通知「遴選未通過」解僱,公視此舉對她專業能力及幾年的付出都是最大的羞辱。
陳盈潔指出,公視派遣工「任職」的派遣公司在紙上作業原為1111人力銀行,在今年更換為東慧公司,但公視「解僱」後,東慧公司卻發給她在公視派遣三年期間共十多萬元的資遣費,更突顯公視本來就是雇主的事實。但 她在被解僱後曾寄給公視基金會存證信函,對方卻回覆「並非本會雇用員工」、「在法律及事實上均從無資遣」等語。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素香指出,就是過去「假派遣」,才有現在「全數納編」呼聲。現場聲援勞團主張應該全數納編,應該在所有勞工受平等對待,才得以進行考評。現場也有「正職」公視員工前來聲援。公視新聞部員工李瓊月說,自己也採訪過如華隆等勞資爭議案,都曾問受訪對象有無申訴管道,公視同樣也該給員工申訴機會。
台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科長葉建能受訪時分析,若以公家機關為例,派遣員工若在A要派機關地點工作、而陸續登記在B、C不同派遣公司,根據《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第四點,派遣員的服務年資應合併計算「特別休假日數」,但合併「資遣費」卻是相當罕見。
葉建能說,為避免要派機關「假派遣、真僱用」,在《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第五點規定,「各機關不得自行招募人員後,轉介派遣事業單位僱用為派遣勞工。各機關要派契約,期限屆滿而不續約或因故終止,另與新派遣事業單位訂定要派契約時,不得要求新派遣事業單位雇用或指派原派遣勞工。」但該法條在2010年發佈,僅適用公務機關。
做為獨立財團法人的公共電視,在2004年「人力派遣相關問題研討跨部門會議」時,確立以「專業人力派遣公司尋求特定人力,得為取才方式之一」,逐步演變為自行招募人員轉介派遣事業單位雇用為派遣勞工。
對於今日公視派遣工訴求從制度面集體全數納編,公視董事會今日回應願意接受申訴,但作法仍採個案審議處理。公視董事會決議,派遣工可依照「公視基金會受理檢舉及申訴案件處理要點」提出申請。公視董事長邵玉銘會後受訪表示,原先公視回覆六名派遣員工無法申訴,是因經理部門指「派遣員工」不是正式員工,但今日董事會上確認「派遣員工」也可提出申訴。
邵玉銘說,去年董事會原擬「全數納編」,但因公視工會認為派遣員工與正職員工獲聘條件不同,董事會才決議讓各部門提交不適任人選,最後六位派遣員工分別因去年出勤紀錄不佳或今年考試結果不理想,由派遣公司東慧公司進行解雇,但在公視任內的資遣費都由公視基金會一併負擔。
但公視工會理事長王燕杰受訪表示,公視工會自始沒有反對派遣納編,只是部分正職員工在與主責納編事宜的董事童子賢、姚仁祿等人面對面座談時,反映派遣員工的工作狀況不佳,最後董事會才決定遴選,但工會也認為六名派遣工應有申訴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