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中南部,行政院於災後撥款1200億元特別預算成立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委員會,至昨日進行卸牌,重建任務也將於8月29日正式裁撤。然而原民團體則在風災五週年之際北上召開記者會,指出近五年來政府限制住居、強徵民地,反而造成部落族人流離失所,要求政府因正視處理,不能因重建會卸牌而置之不理。
在2009年八八水災之後,政府制定《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條例》,長期以來被原民批為迫遷條例。其中第20條,「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得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且應予符合前項之適當安置。」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董事長黃智慧批評,當時因風災受創有近90個部落,當時政府救災過慢,反而在重建腳步過快,搞錯順序重點,在災後安全堪虞的策訂只花三、四天,造成高屏一帶原鄉有九成居民「離村又離鄉」。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動指出,當時台權會跟幾個民間團體召開公聽會,強烈提出對重建條例的憂慮,要求應放入原住民專章,但在這五年來證明「原住民族基本法」被當成花瓶。
魯凱族好茶部落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李金龍指出,好茶部落被遷至的永久屋基地後,卻缺乏公墓空間及連結耕地的道路,政府卻完全沒有考慮到文化與生計機能,而在重建政策結束後,問題回歸至各行政單位的問題,未來辦事效率更加令人堪慮。高雄市那瑪夏區民生國小校長打亥・伊斯南冠・犮拉菲也批評,重建過程迫使居民離開原鄉,卻方便財團與政府圈地,持續重覆進行無效的運沙等工程,更是只是分食重建經費大餅。
「請政府不要分裂我們的部落。」屏東排灣大社部落社區發展協會代理事長勒格艾・巴瓦瓦隆表示,只怎能因為災後政府派專家勘察三天,就指部落危險不能居住,而現在屏東縣政府更求民眾將戶籍變更至永久屋,讓人擔心原鄉的部落土地將被政府奪走。
現仍留居大社部落原地的族人武棟・非給樣說,災後共有四戶人選擇留在部落,從沒有道路、水電等民生條件的情況下,靠四戶人自己與政府交涉才得以初步重建家園。他並拿出孩子繪製的海報,畫面在天空土地之間,以琉璃珠呈現部落文化,同時感慨實際上「風災只有短短幾天,但這五年來卻像孤兒留在原鄉。」
參與台東縣嘉蘭部落國賠訴訟案的律師林三加表示,五年來政府未曾認真檢討過致災原因,更不認為有人為疏失,但律師團認為政府的河川整治、造林政策、災害防救都是致災原因。他更批評五年前政府派專家說原鄉「安全堪虞」,就把原住民遷下山,到目前都沒有進行檢討,而八八風災後的重建過程,就像最近高雄的氣爆事件一樣,都應討論如何讓資訊公開。
對於重建會近五年來種種問題依舊,黃智慧除了強調要求政府應以各族群文化為主體,重新監測評估原鄉山河大地,改正限制返鄉的「劃定特定區」與「安全堪虞區」政策,並正視永久屋基地不具部落機能事實儘速補救,並期望在月底前由立法院舉行公聽會,要求政府仍要專責善後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