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法官黃翊哲昨天在立法院一場公聽會上指出,肩負協助法官處理案件責任的法官助理,缺乏勞工退休金等基本保障。他擔心國道收費員的爭議,將來有可能在司法體系出現。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9)日召開「如何改善法院基層人力不足」公聽會,有與會者對於法官助理、書記官等法院基層人員的工作條件惡劣表達憂心。目前服務於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黃翊哲,以法官助理為例表示,法官助理本身也需要相當程度的法學專業才能擔任。不過在編制上,屬於短期約聘僱的人力,卻被當成長期人力使用,又沒有勞退等勞基法的保障。
曾任法官助理的律師陳柏瑋,就法官助理的工作現況現身說法表示,法官助理保勞保,卻沒有加班費、加班補休、不休假獎金、資遣費,更沒有勞退(僅有一次領的退撫金),無法擁有跟勞工一樣最低程度的權利。法官助理必須每年考核才能續聘,不具有身分保障,也無法享有考績獎金、婚喪生育補助等權益。
陳柏瑋認為,司法單位對外宣稱要維護公平正義,內部卻有這種職位無法得到權益保障;法官助理應該回歸勞基法,才不會在妾身不明的情況下權益受損。
黃翊哲也表示,如果法官助理是常設文官性質的話,那是不是應該法制化?如果把短期聘用人力,運用在長期雇用,保障相對不周,特別是退休金方面,有的助理已經做了十多年,接近退休年紀的人越來越多了,如果沒有好好解決,國道收費員的爭議會在司法體系出現。
法官助理的工作有多繁雜?同樣曾經擔任過近四年法官助理的律師柯宗賢表示,從《法院組織法》看來,法官助理是屬於專業人員,負責「辦理訴訟案件程序審查、法律問題分析、資料蒐集」等事務,但實際上,法官助理的雜務相當多,甚至還有因為法院本身是古蹟,所以有法官助理被派去當導覽,或是幫法官整理辦公室、打掃的都有。
陳柏瑋也說,法官助理都是法律系畢業,經過筆試口試,法學程度不差,但現況卻是誰都可以指揮法官助理。像是通譯不夠、研討會沒人去、開記者會沒人去……都是找法官助理,甚至還要幫忙文書科掃描校對,實質上就是雜務助理,「這就是法院對待專業人士的態度?」
公聽會主席、立委黃國昌表示,法官助理若要公務員化,必須考慮考評公平性,假如被分配到不好的法官,又必須被該法官考評,對法助會非常痛苦,所以要有相對公平的審酌方式。司法院人事處處長蔡新毅也表示,如果法官助理常設化,考試院一定會介入,也會發生要不要設置遷調制度的問題,所以這就牽涉到政策的選擇。
黃國昌說,司改國是會議討論了很多大架構的問題,但是對於法院基層人力問題都沒有討論到。今天開這場公聽會,就是因為如果基層面臨的困境沒辦法解決,就沒有能量去推動這些大型的變革,可能讓那些司法改革,最後達不到當初預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