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唯一由公民團體發起的法院──模擬亞洲人權法院,5月18日在台大法學院召開準備庭,審理於台灣「開張」第一案。原告是纏訟23年、已由台灣法院判決死刑定讞、目前身繫死牢的邱和順。他委任律師尤伯祥等人,控訴台灣政府違反「公政公約」與「聯合國反酷刑公約」中多項反酷刑、保障公平審判權利等規定。
該次準備庭確認雙方當事人不爭執和爭執事項,受命法官為模亞法院副院長暨發言人、交大科技法律學院院長暨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張文貞。
「模亞」為模擬法院,審判程序與結果皆不具實際執行約束力。被告中華民國政府並未以官方身分指定訴訟代理人,而由「模亞」法院分別就法務部、司法院、內政部指定「模擬代理人」。準備庭當日,模擬法務部代理人,律師劉繼蔚等人「假戲真做」,砲火猛烈,主張模亞法庭不應受理邱和順案。劉繼蔚等人表示,兩公約2009年內國法化,發生於本件原告主張的刑求等爭議行為之後,效力不應溯及既往。
死刑定讞案諸多疑點 模亞首案原被告易位
模亞邱和順訴中華民國案,原告委任訴訟代理人、律師尤伯祥。
模亞法院的第一案是由發起國及主辦國台灣的公民團體所提出的「邱和順訴中華民國案」。邱和順因1988年「柯洪玉蘭案」及「陸正案」兩案而入獄,自被逮捕、起訴起,歷經最高法院十一次、共23年的來回更審,最後仍在2011年遭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死刑,並經最高法院於同年7月駁回邱和順上訴,判決定讞。該案涉及諸多疑點,如判處有罪的關鍵錄音母帶遺失,邱和順及該案共犯疑似遭刑求而作出多份自白,甚有警察更因刑求因此被法院判決有罪。
原告訴訟代理人尤伯祥、鄭凱鴻、余宛霖律師等,說明原告主張邱和順遭刑求而做出非任意性自白、因受長期33年長期羈押而無法蒐集對己有利證據、法官與檢察官漏未審酌對邱和順有利的非供述證據。另外,邱和順被判決有罪的重要證據佚失、重複審判之法官未迴避等,皆違反中華民國已簽署並內國法化的《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政公約)。
原告還主張在監禁條件部分,長期監禁在1.86坪空間,其中有四年遭單獨監禁、曾長達18年配戴重六公斤腳鐐等,不僅違反公政公約相關規定,亦違反我國尚未簽署、但已在行政院會通過內國法化草案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反酷刑公約)。
政府方主張:以邱案死刑確定判決認定事實為基礎
由模亞指派的被告中華民國政府法務部的模擬訴訟代理人,律師劉繼蔚。
被告中華民國政府並未以官方身分指定訴訟代理人,而由模亞法院分別就法務部、司法院、內政部指定「模擬代理人」。
儘管相關政府機關聲明,出席的「代理人」並無法代表中華民國政府官方立場,法務部模擬代理人劉繼蔚律師砲火猛烈,數度在原告代理人發言時異議,並提出諸多對於模亞法庭程序、組織法的不完備的主張,表示因不符合正當程序要求,模亞法庭應不受理邱和順案。
除主張兩公約效力不應溯及既往,適用於本案之外,劉繼蔚亦強調目前並未有人權條約明確規範模亞法院對中華民國政府的管轄依據,且我國並非反酷刑公約締約國,既未簽署就無義務。再者,他也指出模亞法院對於證據如何調查、事實如何認定規範亦不明,因此主張模亞法院應以中華民國法院確定判決之事實範圍作為認定基礎,而不應再另行認定事實、甚或推翻法院確定判決。
劉繼蔚表示,「我一度以為我現在是來到中華民國的最最最高法院。」而本案爭議的事實認定,則包含原告所主張邱和順是否確遭刑求而作出自白、或是否長期配戴腳鐐而監禁條件不佳等。
七國法官將來台開庭 PNN網路直播
受命法官為模亞法院副院長、交大法律學院院長、台大法學院教授張文貞。
受命法官張文貞裁示相關程序爭議,強調法院合法性,並將法院管轄權列為首要爭點。模亞法院訂於7月26日於台灣11大學國際會議廳再開第二次準備庭。屆時將由日本、台灣、孟加拉、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韓國等七國的七位法官組成審判庭,並於7月27、28日則將進行言詞辯論、公開審理。
7月27日和28日上午的言詞辯論庭,將選任國內外各兩位鑑定人出庭陳述意見,同時也將傳喚證人及法庭之友出庭陳述意見。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將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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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2014到2016年台灣運作
模擬憲法法庭的經驗激勵,台灣的法學者、二十多個公民團體發起模擬亞洲人權法院,成為全世界第一個由公民團體創立的人權法院。「模亞」自2018年3月底開始籌備,整理可能審理的案件,10月間召開國際籌備委員會,與台灣立法院的跨政黨人權委員會共同宣布成立。法院由21位法官組成。籌備委員會2019年1月7日正式受理邱和順案。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審判庭審判長兼院長,是馬來西亞前上訴法院馬永貴法官,第一個案件的受命法官為台灣大學法學院教授暨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院長張文貞,張文貞法官同時兼任法院副院長暨發言人。其他五位法官分別是日本明治大學國際人權法教授江島晶子、夏威夷大學國際人權法暨韓國首爾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白泰雄、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憲法及人權法教授陳有利、香港大學法律系憲法及人權法教授傅華伶、孟加拉達卡大學法律系國際人權法教授Sumaiya Khair。
盼「仿真」變「促真」 為亞洲人權法院奠基
模亞創辦人,司法院前大法官許玉秀。(PNN資料照片)
「模亞」創辦人,司法院前大法官許玉秀表示,雖然亞洲社群的種族、宗教、文化複雜,政治經濟的發展程度歧異,人權價值的整合困難,但建立一個相對中性的對話機制較為容易。
許玉秀認為,在法院的程序中進行對話折衝,已經是現代社會習慣的生活方式,縱使沒有一部整個亞洲社群都認同的人權憲章,法庭的程序規則不論在哪一種社會,基本上大同小異,只要有法庭的運作規則,法院就可以成立並運作。因此雖是「模擬」法院,但她期盼透過處理真實人權事件,累積從程序到實體的運作經驗,進一步從「仿真」到「促真」,作為未來成立亞洲人權法院的參考與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