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勞動部最新統計,108年第一季大量解僱人數,尚未計入台糖、中連貨運公司之解僱人數前,就已達到3357人,相較歷年同期的2017年2843人、2018年2170人的數字,已經遠遠超出許多,若計入前述所提及的人數,恐上看7000人,解僱人數將創歷年新高。
如果進一步查詢資料,更會發現,在近四年的大量解僱人數統計,其中,製造業與批發零售業之解僱人數,更是居高不下,連年穩佔排名第一、二名。
為什麼每年固定會有超過1萬人以上的大量解僱,相當於每個月至少就約有1000人面臨失業的窘境?關廠歇業的勞工,在大量解僱的程序裡,究竟經歷怎樣的過程?筆者欲藉由所協助的台糖量販大量解僱一案來進一步說明。
尋求籌組工會的這群員工,是屬於雲林北港店的員工,其實理應可以籌組北港量販店工會的這種地方廠場工會,然而,這群員工身邊有不少在其它分店的親朋好友,也同樣面臨即將被資遣、徬徨無助的處境。這波關廠不只台糖旗下五大量販店,還包括幾間小型超市,所以這是一個至少就橫跨台中、雲林、台南、高雄、屏東,涉及五個縣市的大量解僱案,在籌組工會時,首先就面臨必須跨地域的困難。
因為本案涉及四散各處、如此之多的勞工,所以如果能夠籌組全量販事業部的工會,而不僅僅只是地方的廠場工會,才有機會保障到五大量販店的員工。經查資料,量販店員工隸屬於台糖量販事業部底下,而量販事業部總部登記在台南,所以如果想組織一個能夠納入五間分店員工之工會,就必須至台南登記申請籌組。
緊接著,到底能否籌組一個量販事業部企業工會,還得經過兩道關卡,因為按照工會法相關規定,還要符合「現存的台糖地區性工會組織區域未包含量販店」、「量販事業部必須具有獨立人事會計」的這兩個前提之下,地方主管機關才有權核准這樣的工會成立。在現存的法令之下,勞工想組織一個全國性的工會,不僅要面臨跨地域的組織困難,必要時還得證明自己未屬於其相關工會之成員,以及其所處的事業單位是具備獨立人事會計的,這樣的相關規範實際阻礙了勞工的團結權。
原被排拒在外、不在原工會所保障範圍內的這群關廠歇業工人,竟因此而有了機會組織自己的工會,登記在台南的台糖量販事業部工會最終成立了,這個時候離關廠歇業日還剩下56天。
按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程序,會依序經過「公佈大量解僱計劃書」、「勞資自主協商」、「主管機關強制介入協商」的步驟,台糖公司也按照這個模式啟動大解程序,首先在4月16日公佈大量解僱計劃書,正是在預訂的關廠歇業日6月17日的法定前兩個月所發佈,然後在4月18日-25日進行各店所謂的「自主協商」。總部通知各店推派出5名協商代表,各店這5名協商代表各自產生,這5名代表究竟能否代表全體員工的心聲?這是一個在大解程序裡常見的問題。但是從事後看來,協商代表有沒有代表性,並不是本案的重點,重點是,台糖公司只是形式上的完成讓5店自主協商不成的動作,因為從仍是毫無方案、攜回研議的會議結果來看,自主協商顯得一點也不重要,但是必須先經過自主協商破裂,才能讓整個大解案順利進入後階段的強制協商、才能讓主管機關介入召開強制協商委員會去協調本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從來就不是用來保護勞工的,是企業用來所依循的管道、可以按部就班的順利依法大量解僱。
工會成員在歷經2個月協商未果,不願再等待,決定走自己的法定程序,以工會名義將方案逕送勞資爭議調解,調解日期訂於5月8日召開,並且討論在5月8日前召開記者會,讓整起大量解僱案浮出檯面,而台糖公司就在調解會前2天,再度召開與各店的協商會議,才將優惠資遣方案拋出來,試圖按捺工會不要有所動作,但因為過往所累積的勞資彼此信任基礎薄弱,所以工會仍然決定按原訂計劃如期舉行。
在調解會議裡,從原先的依法資遣,台糖公司後來改口承諾給予2倍的資遣費補償,還包括許多其它優惠事項,將透過後續強制協商委員會續行討論,這樣的結果,當然對於不管是所有員工或是工會來說,或許是一個好消息,但是長遠來看,存在於大量解僱保護法裡的各種問題、法定之退休金、資遣費計算方式太低,這些仍然是未解,而遭到大量解僱的員工,在後續的轉業安置又是另一個很大的問題,他們也仍然得獨自一人去面對。
要改善大量解僱失業工人的處境,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但是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及早察覺問題並有意識的團結組織,對工人來說才是最重要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