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載,新北市於四月底起啟動過動兒全面篩檢的政策。「過動兒」的正式疾病名稱是「注意力缺陷/過動疾患(ADD/ADHD)」,研究顯示,台灣的過動的盛行率約為百分之八,因此這項「免費篩檢」的政策,若按照比例較算,則有三萬多人「受惠」。然而這樣的政策也引發憂心。在台灣,過動症的診斷與治療的爭議才逐漸浮現,整體爭議面貌大致呈現的是,精神醫學界普遍認為過動仍需加強診斷與治療,以及另一造過動已被過度診斷與治療的批評。
究竟過動是否是診斷不足,還是過度醫療?問題的複雜度絕非三言兩語能談完。精神醫療的發展與實踐的範式有其特殊之處,其一是精神病理學的分門別類乃基於對「現象」的觀察。然而精神醫學的研究逐漸發展到生物、分子的階段,這個過程也逐漸證明了「過動」的生物性基礎。只是問題來了,生物性的問題,是否也只能以身體疾病來解釋,並且以藥物解決?筆者所熟識的兒心專科醫師,大致皆不會輕易診斷開藥。但是孩子們在接受治療的過程中的受苦經驗是存在的,當我們難以究責於任何一方,我們該如何來深入思考問題?
醫療當然是有效的,但也不是全能。藥物能改善過動症狀,並且作用快速,看似為踰矩行為「除魅」,是醫界普遍認定的「去標籤化」的方式。但症狀的承受者在接受疾病診斷的過程中,本來就需要長時間與疾病標籤協商過程,其接受與抵抗是無止境的。任何疾病的指認過程本身,往往就涉及了標籤化的效應。兒童的表達能力與權力是有限的,在診斷與治療的過程中,往往容易被忽略其作為主體的聲音。
國內的過動治療的爭議,呈現了某種對問題理解方式的典範差異。因此我們會看到醫界大聲疾呼過動需要加強診斷,以及另一造過動疾病可能被草率定義的聲音。其實這些意見本身是可以不互相對立的。在英國,一項跨領域的研究嘗試將被診斷為ADHD的孩子們的聲音帶進這場診斷與治療的辯論之中,從孩子們的主體經驗裡頭,重新理解這個診斷與(藥物)治療如何被理解、接受或是抗拒。[1]
即使國內的流行病學研究顯是過動的盛行率與國外相差不遠,我們當然還是要注意到本土的社會文化脈絡,是否會影響孩子行為的詮釋。精神科門診常遇到的是,家長說:「老師說我的小孩有過動,建議帶來看看」。治療中的孩子們所面對的是,一旦有了較不規矩的行為,被問的是:「你是不是又沒有吃藥了?」台灣的教育現場可能的現象是,人力物力的缺乏、教育勞動條件的惡化,導致學生輔導不易;教室中,身體馴化的傳統也可能持續將某些常態現象給標籤化。當被標籤為潛在過動的學童被轉往醫療現場時,也可能遇到醫療資源的不足,或是單單依賴醫療而縮限了問題解決的方式。這問題背後,更存在著整體社會資源匱乏的問題。
也因此,當大規模疾病篩檢成為這個複雜的問題的解決模式,卻缺乏足夠的資源幫補時,就有可能帶來潛在的負面效應。即使透過疾病的指認破除了行為的道德標籤,卻也可能帶來疾病的污名。此外醫療介入的策略,絕對需要各領域團隊(比方說,心理、復健團隊)的互相配合,即使醫療端強調藥物不是唯一解決的方式,卻也可能因為醫療資源的匱乏,加上過動症狀的承受者本身與家屬的社會困境(比方說,配合治療的時間與能力,以及社會支持系統等等),而讓解決途徑被化約了。
公部門第一時間把解決問題的方式希冀於大規模篩檢,是值得商榷的。好巧不巧,治療過動的藥物名稱「利他能」,似乎明示著醫療「利他」的理想,卻有時無法擺脫以生物權力(biopower)對人進行精神治理(governmentality)的角色。然而讓醫療擺脫這個權力角色的解決之道,卻必須取決於整體社會對人(特別是沒有聲音的孩子們)應該長成什麼樣子的集體反省;此外還包括社會資源的公平分配、教育與臨床工作資源的挹注、鼓勵跨領域合作研究、教育與醫療勞動條件的改善,及其實踐範式的調整。筆者認為,「過動」的診斷與治療的爭議是個難解的命題,但是千萬別為了表面的利他,卻反而只是簡化了問題的解決方式,帶來更多的負面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