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外勤工作八年,我總是祈禱自己能平安結束今天的工作。永遠無法知道自己等等會碰到什麼景象。有辦法解決它嗎?就算我已經被視為經驗豐富的資深外勤警員,我依然沒有把握自己能完美的解決一切問題。
如果我今天站在陳崇文的位置,事件會有不一樣的發展嗎?面對瘋狂、無法溝通的對象,已遭到其攻擊,同行的協勤民力負傷倒下,在警棍、辣椒水均無法有效制服對方……我還能怎麼做呢?我從警察教育訓練獲得的,能對我執勤有所幫助嗎?
對於檢察官的這番話,我回想我的學校生活:每周兩小時的射擊課程,有讓我熟悉用槍時機的必要性嗎?
這就是警察用槍的教育,在靶場練習如何射的快、射的準。沒有所謂應用於實戰的射擊教學。最多在二年級下學期有科組合警力訓練,可能會有一兩堂課的時間模擬如何移動射擊。所謂的「用槍時機」,只存在於警察法規考試背誦《警械使用條例》的法條文字。
抱歉,法官大人,我想他是真的不知悉。我們沒有任何一堂課告訴我們裝備的威力,我們只知道會在靶紙上留一個洞;我們也不知道有人中彈後要如何處置,只知道要收靶紙、撿彈殼;他不會知道九厘米子彈會造成多大傷害,也不會知道射擊輪胎「不會」讓車子無法開走。
警察射擊要合格結訓,最重要的是靶紙打了幾分,而不是知道要何時用槍、用槍的界線、用槍後的處置。
任職後的常年訓練,頂多是播放影片告訴大家什麼時候開槍合法,其他依然是到靶場打靶。就算有熱心認真的教官希望加強應用射擊或情境模擬訓練,受限於警察勤務編排,根本沒有這樣的空閒增加訓練時數,最終還是只能花時間在評比項目的打靶上。
難道我們沒有更好的設備嗎?有,我們有兩座情境模擬射擊訓練場,一座在警大、一座在新北,九成的基層警員沒有受過這樣的訓練,連用色彈進行模擬的機會都沒有。最後大家還是只能比誰的靶紙分數比較高,誰就是優秀的警察。
我曾問剛結訓的學弟妹、任職十年以上的資深學長,是否知道「武力分級」的概念,沒有一個人聽過這個名詞。這個名詞不存在於警察正式教育訓練之中,只有極少數對警察戰術有興趣的同仁,利用自己所餘不多的休息時間研究。
從來沒有一名結訓的新進員警,能在一畢業立刻對工作上手。外勤工作需要製作的表格、操作的系統,在學校完全沒有接觸的機會。台灣警察的養成訓練,只讓我們的學生想辦法通過國家考試,儼然就是國營公職考試補習班。平均每人2小時速成的駕訓課程、訓練目的只有分數的射擊課、幾近為零的實務演練,完全無法培育出實務工作需要的警察。
講究服從、紀律的教育方式,養成只知道聽從長官指示的基層執行者,完全沒有自我思考能力。偏偏外勤工作有太多需要分析資訊、立即決斷的場面,需要短時間多角度思考,這是我們的訓練所無法提供的。
從高中畢業就進入警校,在未經過社會化的過程,年僅20歲便踏入社會,面對的是社會上最險惡、最複雜的問題。沒有精實的訓練、缺乏有效的裝備;只有不正常的輪班、過勞的工時、繁雜的勤業務。
我們培養出一群只會服從命令的工具,然後把他們投入社會上自生自滅。這些警察沒有被當作人看待,所以他們也不知道怎麼把民眾當人看待。當現場超越了規則與命令,警察就無法思考了。
我們希望警察成為維護秩序、保障人權的執法者,可是他們連自我保護都不知道。教育訓練並沒有讓他們得以面對社會大眾,對警歌歌詞比法條內容還熟、對長官座車比槍枝構造還了解、敬禮的動作比拔槍還快……這就是我們的警察教育。
所以請司法官們不要再誤解了,警察真的沒有你們想像的專業。
阮國非與陳崇文,他們原本可以避免這樣的結局。如果能採購有效的裝備、如果能有完整的訓練、如果現場能再多一名警員……事情或許不會變成這樣。教育訓練無用、應勤裝備無效、警力分配不當……種種制度的問題,使悲劇成為了必然。
當制度把我們推向危難,我們能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