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至10月6日,在花蓮吉拉米代部落舉辦為期三天的「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計畫工作坊暨獵人團結大會」,集結來自全國推行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計畫各試辦區的五十多位獵人,包括桃園復興區、宜蘭南澳鄉與大同鄉、嘉義阿里山鄉、南投信義鄉、花蓮秀林鄉及富里鄉、臺東卑南鄉以及屏東來義鄉等地的十二個原住民族部落,讓獵人們彼此交流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試辦計畫的狀況。
這次的團結大會,焦點鎖定在近期在全國原住民族部落所關注的狩獵自主管理施行的議題。除了獵人外,林務局局長林華慶、花蓮、臺東及新竹林區管理處處長、相關林務局承辦人員,以及學術界計畫輔導團隊,也一同參與分享討論。
團結大會第三天,林務局長林華慶也親自出席,計畫團隊的學者以及族人對於狩獵自主計畫的未來提出建言與詢問。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戴興盛提出,長期而穩定的政策是非常重要的施政基礎,希望林務局能夠具體提出修改辦法的期程,讓狩獵自主管理制度可以有能夠預期的進度。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張惠東則建議,林務局在制定林業白皮書時,應將原住民族自然資源自主管理制度列為重要施政內容。宜蘭澳花部落獵人哈勇.諾幹認為,狩獵自主計畫的推動與山林資源的管理應是相輔相成的,而林務局未來又要如何深化狩獵自主管理計畫,以及推動森林資源管理政策想像的下一步?
對此,林華慶回應,原住民族的狩獵確實是自然資源的一部分,不可能切割看待,狩獵自主管理應是擺在整個自然資源運用的權利下看待。林華慶並進一步提到,除了目前狩獵自主計畫的推動,日前也公布了「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他也要求各林區管理處應開始與族人共同進行林產物採取的相關合作計畫。
透過動物、植物等自然資源的自主管理,林務局將逐步自然資源使用的權利回歸給族人。作為自然資源共同管理制度的一環,林華慶也承諾,林務局將會朝向實踐原住民族基本法的方向,持續支持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的政策,不可能走回頭路,對於這個政策,林務局及各林管處將不間斷地推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