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宣示,將全面撤回對關廠工人提出的告訴,並且要返還所有已經向工人追討到的錢。但昨天桃園地院審理數件關廠工人案,聲稱要撤告的勞動部在法庭上並未積極主張,加上被告勞工反而堅持不願撤,法官只好進行辯論程序,將於4月18日宣判。
關廠工人案件轉至行政法院審理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先前已經做出首波勞動部敗訴的判決,本案法官錢建榮先前又曾做出不准勞動部撤告的裁定,並於裁定中顯露出有利於勞工的心證,關廠工人義務辯護律師團樂觀認為,這份判決可望比前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更清楚交代當年勞委會的撥款,是對勞工的補償而非貸款,進一步還勞工公道。
原本不准撤 法官態度鬆動
桃園地院行政訴訟庭法官錢建榮 (資料照片,吳東牧攝影)。
本案法官錢建榮,先前認為關廠勞工顯然會因為公法契約五年時效已經消滅,或根本是補助、補償而非契約等理由勝訴,裁定不准勞動部撤銷訴訟、私下與勞工和解談條件。錢建榮認為,政府向工人們討的「債」不論多寡都可能變成「不當得利」,日後勞工還得興訟要求返還。不過因為勞動部最近表示將要主動撤回訴訟,並且全面退還勞工已償款項,法官對於是否還要堅持不准撤回,態度原本出現轉變。
本案預定昨天進行言詞辯論。由於一旦進入辯論程序,撤回訴訟就必須經過雙方當事人同意,法官在辯論之前,特別詢問出庭的勞動部官員,也是訴訟代理人陳毓雯 (原勞委會職訓局法務室主任) ,了解勞動部目前對所有關廠案件撤回訴訟的處理狀況與誠意,並詢問勞動部是否打算聲請撤回審理中的個案。
勞動部官員 開庭回話千篇一律
勞動部的關廠案訴訟代理人陳毓雯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出庭資料照片,吳東牧攝影) 。
法官一開始問陳毓雯,勞動部的新聞稿說,這類案件要全面撤回,不會再跟被告做任何求償,不知處理進度?陳毓雯表示,「會儘快辦理。」
法官進一步詢問,除了還在訴訟中的案件,先前勞動部已經勝訴、或與被告和解,而由被告付給勞動部的部分,是否會返還?陳毓雯說,「以勞動部新聞稿內容為主。」
法官再問,勞動部說要「退還」還款,是否包括先前已經依約還款的480人?陳毓雯回答,「以本部對外發言為準。」
法官聞言錯愕表示,他並沒有看所有的新聞稿,但這會影響他對訴訟的判斷。他進一步詢問陳毓雯:「不能在法庭上給我答案嗎?」陳毓雯表示,「官網上有新聞稿可以查詢。」
法官進一步表示,雖然勞動部新聞稿說要撤告,但「先前吳副總統說不拆大埔,結果也拆了。」因此如果沒有官方公報也可能生變。所以才想確認行政院長江宜樺所說,依照平等原則、禁止差別待遇一律返還,勞動部是不是有開會討論要另訂辦法實施?或是用什麼其他方式把錢還給勞工?或者根本還沒討論?勞動部願意今天就辯論,或是需要時間來準備撤回?
但陳毓雯的回答仍是:「以本部對外發言為主。」「由本部對外發言說明。」
法官無奈解釋,如果勞動部想撤回起訴,法院必須確認是不是無條件撤回等狀況,才能判斷是否准許。「你確定這樣進入辯論,不會被上司罵嗎?」但陳毓雯仍只回答:「尊重法院決定。你不希望我尊重嗎?」「勞動部撤回仍在作業中。」
律師:免賠也不撤 但求判決還公道
關廠案義務辯護律師,左二起:劉繼蔚、曾威凱、邱顯智 (圖為清大學生扔鞋案開庭資料照片,吳東牧攝影) 。
相較於勞動部的「簡答」回應,昨天出庭的多位義務辯護律師極力主張,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雖判勞動部敗訴,但判決中沒有說清楚當年勞工拿到的是補助而非貸款,仍有遺憾。在行政院打算全面撤告的情況下,接下來恐怕沒多少案件會作成判決,他們希望把握機會,替關廠工人把這件事情說清楚,還他們清白與公道。
律師邱顯智說,關廠工人們不願意撤告,不是得理不饒人,而是工人已經對政府機關已經完沒有信心。法院有必要透過一個清楚說理的判決,釐清兩造的權利與義務,才能定紛止爭。
律師劉繼蔚也補充,不同意勞動部撤回訴訟,是因為勞工花的成本極其浩大,卻難得遇到有法官願意讓他們把話講清楚。他們遭到原告窮追猛打,終於盼來一絲曙光。在這個苦盡甘來的的時刻,豈能容許勞動部輕巧的以撤回訴訟,就把是非與公理都埋葬到歷史的旋渦當中,忘記身為行政機關應有的作為 / 不作為義務?
他同時強調,法院也有義務給社會一個完整、說理充分的判決。
辯論最終回 硝煙伴淚水
義務辯護律師郭德田表示,律師們的發言也許冗長,但遠比不上勞動部花了兩三年的時間追討,勞工所受的折磨。
他進一步主張本案的社會補償的實質就是國家賠償。當年勞委會只是透過華南銀行借貸的形式,填補他們怠於行使檢查義務,對勞工們造成的損失,否則貸款金額上限,怎麼會剛好就跟每個人的資遣費或退休金一樣?
律師高烊輝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雖然判決勞動部敗訴,也認為當年政府撥款屬於社會補償,但卻又表示社會補償可以包括無息和低利貸款、即使屬於這樣的公法借貸也已超過時效。但這樣並沒有讓勞工們得到真正的公道。他希望本案的法官能更清楚肯認就是社會補償,本來就不需要還錢。
律師曾威凱當庭抨擊勞動部,無視行政官員的基本責任,已經到了法庭上接受詢問,竟然還可以推說必須以勞動部對外發言為準,而且也沒有積極進行任何撤回的動作。
當講到陳掌妹等還沒盼到國家還公道就辭世的關廠工人,曾威凱起初哽咽繼而語塞,陳述中止片刻。
勞動部訴訟代理人陳毓雯則利用辯論最後的陳述機會強調,勞動部是基於維護社會和諧的立場撤回訴訟,也相信這是負責任、全面考量勞動權益和社會觀感的政策決定,禁得起檢調、監察、審計的檢視。她說,「勞動部與全國勞工站在一起」,並對於義務辯護律師和關廠勞工指控,表示不能認同。陳毓雯念完這段陳述也掩面拭淚,最後再補充:「勞動部會儘速辦理撤回的作業。」
雖然勞動部最後強調會儘速辦理撤回作業,但在勞動部處理狀況無法確認、被告律師又主張不願撤告的狀況下,全案辯論終結,將於下個月18日宣判。
昨天開庭,由義務律師代理的案件硝煙味濃厚。但也有另一案件,被告是已經失智的聯福關廠勞工,未委任義務辯護律師,而由家中第二代孫先生出庭。
孫先生肯定勞動部的誠意,也願意在勞動部不提求償的原則下,等待撤回訴訟。他受訪表示,他們肯定勞團和義務辯護律師的努力,但也基於社會和諧,樂見勞動部撤回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