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認涉入十年前高雄鳳山計程車王姓司機殺害案的男子林金貴,在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確定七年後,透過冤獄平反協會協助,大前天 (4月18日) 由高雄高分院裁定開始再審,並停止刑罰執行。今天傍晚,林金貴在遭到3116天的關押後,離開台南監獄重獲自由。
冤獄平反協會人員晚間到台南陪同林金貴召開記者會。林金貴的胞姊,以及先前由該協會協助的冤罪平反者陳龍綺也共同出席。林金貴在平冤協會臉書轉播鏡頭前難掩激動,頻頻拭淚。
「我在想,我的前科只有竊盜案件,為什麼忽然間莫名其妙擔了殺人罪在我身上?」不善言詞的林金貴,啜泣而略帶結巴的面對媒體,「哪來的那些錢去買槍?我的槍最多只是玩具槍而已,難道一個有前科的人,就一定是一個犯大錯的人嗎?」
林金貴憤怒指控當年鳳山分局對他進行不當訊問,表示若不坦承,會殃及他的姊姊跟姊夫,「那時候根本不懂法律,我在想奇怪,我沒有殺人,這件事情關我姊姊什麼事?」他提到在監獄裡面苦讀法律相關問題,但也沒辦法:「台灣有句話,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我想大家都很了解。」
2007年5月9日晚間9時35分,高雄鳳山發生計程車司機遭人槍殺案。10月10日,林金貴因為兇案現場證人指認他犯案遭警方逮捕。儘管案發當晚10點40分,林金貴的手機通聯顯示他的發話位置在台南佳里,他也通過測謊,檢方仍在翌年1月將他依殺人罪起訴。有員警於高雄地院審理時表示現場指紋與林金貴不符,地院仍在4月間判處他無期徒刑。該案在2009年一度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但仍於2010年以無期徒刑定讞。
林金貴在2013年在監獄內向冤獄平反協會申冤。冤獄平反協會律師團與台大法學院「冤罪救援實務課程」學生共同審查研究後,認為林金貴受到冤枉。協會並在隔年組成義務律師團展開救援,歷經三次再審駁回、一次非常上訴不受理,終於在日前敲開法院再審之門,也讓林金貴循協會先前另一救援個案鄭性澤的模式,停止刑罰執行重獲自由。
當年台大冤罪救援實務課程由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律師羅秉成教授。修課學生蔡晴羽,後來成為本案主筆所有書狀的律師。她今天在記者會中表示,所有參與這堂課程的台大學生,都期待林金貴重獲自由的這一刻相當久了,「非常感謝高雄高分院兩次駁回再審之後,終於依照最高法院的意旨裁定再審。也感謝高雄地檢署釋放阿貴。」
冤獄平反協會發表聲明指出,此次審理林金貴再審聲請案的高雄高分院,願意開庭傳訊林金貴與辯護人,保障林金貴的聽審權,釐清案情,使本案得以重啟審判。而高雄地檢署依照法院裁定停止執行,釋放林金貴,顯示「不讓無辜的人遭判有罪」,是所有司法工作者的共同使命。
此次開啟再審的關鍵新證據「林金貴半身照」,是林金貴的姊姊在2015年翻箱倒櫃後發現,也開啟後續救援契機。冤獄平反協會表示,林金貴的姊姊在過去十年始終相信林金貴無辜,四處替他喊冤、爭取平反。該協會對這位女性表示敬意,也呼籲政府與社會,要共同正視及關注冤獄受害者與家人之艱困處境。
林金貴的姊姊對所有協助平反的團體與個人表達感謝,她說:「我提供給他們的證據少之又少。我弟弟可以回來,沒有什麼可以居功的。」
羅秉成特別指出,本案再審之路遇到許多貴人,包括曾經為林金貴拍照的照相館老闆林先生,在檢視相片光碟後,確認再審新證據的相片是由他所拍攝,也願意出具證明書,提供義務律師團向法院說明案情。另有兩位皮膚科醫師提供關於毛髮生長速度的專業意見,表示林金貴半身照所顯示的頭髮長度,不可能在2個月之內長度及肩。
此外,中央研究院影像分析專家,透過「臉部影像還原三維形狀資訊」的新技術協助本案進行人臉辨識。這項實驗研判現場監視器畫面所拍攝到的兇嫌,與林金貴不屬於同一人的可能性較高。
「這些人跟你非親非故、不怕麻煩、不求回報,跟你並肩走在一起,才有你今天可以坐在這裡。」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在記者會上對林金貴說,「這是台灣人非常可貴的精神。沒有大家的義行挺身相助,奇蹟不會發生。」
冤獄平反協會在2017年啟動「無辜者關懷計劃」,由DNA冤罪平反者陳龍綺擔任召集人,支持及陪伴無辜者和其家人,走向平反與社會復歸之路。陳龍綺說,林金貴需要社會更多的支持才能回歸正常生活,他們將會繼續陪伴協助。
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說,本案開始再審,協會認為林金貴沒有涉犯這起命案,真兇另有他人,司法錯放一個人是犯一個錯、錯判一個人有罪則是犯兩個錯,司法誤關無辜者、真凶逍遙法外,對被害人與家屬來說,是再一次的折磨。他呼籲檢警偵查單位應立即重啟王姓司機命案之調查,追查真兇,才能使生者告慰、亡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