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派遣工去年底開始爭取工作年資、特休假累計,昨天特地北上退輔會,請求退輔會以主管身分責成中榮,要包商還超過300名勞務工至少2100天的特休假,甚至應該廢除外包、直接雇用他們。
退輔會推稱這些人屬「勞務承攬」,並非中榮員工;而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第5條,年資累計以受雇日起算,中榮工作人員首次與新包商威務公司簽約,「不生特休假等年資合併之情形。」
退輔會官員出面接受中榮派遣工陳情,但表示年資特休能否累計須由勞動部認定。
派遣工會詢問出面接受陳情的就醫保健處副處長黃鴻基:依據行政院和勞動部分別針對派遣或承攬發布文件,各機關應該(或可以)在合約中請廠商併計勞工年資,退輔會是否願意宣示立場?黃鴻基只表示退輔會會要求台中榮總「按照法令規定跟廠商、員工協商」。
黃鴻基稍後受訪時也不置可否,表示勞基法不是退輔會的主管法規,年資特休累計與否,應由勞動部解釋。但勞動部先前受訪時則表示,此事需請退輔會處理。
工會對退輔會的答覆表示不滿。但表示目前已向台中市勞工局申請與台中榮總、威務公司進行三方的勞資爭議調解,仍希望退輔會在這段期間持續向台中榮總施壓,承認勞工的年資、特休,甚至應進一步直接聘僱這些長年需求的人力。
2100天特休假 資方年省150萬
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顧問鄭中睿(右)質疑退輔會官員對派遣工的年資認定問題。
台中榮總的勞務工在醫院負責跟診、接病患、傳送物件等各項勞務,長期外包,人數超過300人。
去年九月,部分勞工在勞動視野協會協助下組成「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約有80人加入;年底並要求中榮與名義上的雇主威務公司,就年資、特休假進行協商,遭到拒絕。昨天他們特地北上退輔會陳情,希望主管機關介入。
工會顧問鄭中睿表示,中榮的勞務工部分是當年醫院直接聘僱的技工、工友,有人在台中榮總服務的年資甚至超過22年。1990年代中期政府開始縮減員額,把他們原本負責的傳送業務,先外包給退輔會所屬的「榮民技術勞務中心」,2008年起再改由民間廠商承包。此後,他們的年資、特休每2至3年因更換包商便歸零,目前已是四度歸零,無法累計,且多數薪水縮水改領基本工資,當然也難以調薪。
鄭中睿說,300名勞工,即使都只計算1年年資,歸零之後,總共至少損失2100天的特休假,折合基本工資就是147萬元,對威務公司來說,「這簡直是暴利。」
承攬年資亦得累計 奈何中榮只憑上意
更早之前,在去年初,這些派遣工得知前一家外包廠商萬成公司打算刪除年終獎金並積欠加班費,也曾經發動抗爭,並在勞動局、院方介入後,要回年終獎金與被積欠的加班費。
工會組成後,他們進一步要求解決長年以來年資、特休假無法累積,薪資也低於同屬榮民醫院體系的北榮、高榮勞工等問題,卻發現中榮去年底換約時與新的承包商威務簽訂的是「承攬契約」,規避行政院規定各單位簽派遣約時應要求派遣公司併計勞工先前年資的規定。
派遣工會秘書長施士青
中榮勞務工人的年資、特休是否「應」累計,與其契約身分究竟是承攬人員或派遣工相關。按照行政院發布的「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新承包商雇用接續在中榮服務的勞工,中榮就應該在與新承包商的契約中要求併計勞工的年資與特休假。
但中榮去年底與威務公司簽訂的契約形式上是勞務承攬,按照勞委會訂定的「政府機關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只要求各機關「得」視業務繁簡、人力調配及經費多寡等因素,以契約要求廠商併計派駐勞工的特別休假與年資。
台中榮總總務室主任吳秀卿日前受訪時,同樣聲稱中榮與外包公司簽的是承攬契約,不必然要累計年資;且這些勞務員今年首度由威務雇用,也沒有年資可以累計。
吳秀卿並表示,台中榮總的勞務承攬外包人不只威務公司這個標案,總人數約有一千人,即使要併計年資,也必須一併考量。但在法制上目前承攬不像派遣是「應」累計年資特休,因此他們還在研議,也還沒編列。
記者詢問併計這三百多人的年資特休,可能會增加多少成本?吳秀卿說因為無法拿到這些外包人員的人事資料,無法估算。但她說,只要國家在整個照顧勞工的法制上有任何改變增修,「我們會照著做預算編列。」
揭開假承攬面紗:承包商難以全面指揮監督
儘管吳秀卿表示,歷來與外包商簽訂的都是勞務承攬契約,但根據中榮勞務工提供的資料顯示,先前萬成與勞工簽訂的工作執行契約上,載明勞工是由萬成「派遣」到台中榮總工作。
派遣工會理事長劉文棟指出工作現場許多任務無法由威務公司指揮監督。
派遣工會祕書長施士青認為,中榮顯然是注意到勞工開始籌組工會爭取相關權益,才特地將這些勞務員的勞動契約的外觀由派遣再改為承攬,規避年資併計所衍生的支出。若按照承攬契約的性質,這些勞務員須由承包廠商自己派人指揮監督、完成工作,但實際上在台中榮總這樣分工龐雜且專業的工作現場,威務公司只有五名幹部,如何應付各種狀況?三百多名勞務人員仍會聽從台中榮總的醫護等人員指揮做事情,中榮與威務公司之間的關係顯然是「假承攬」,有民法上「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的疑慮。
工會舉例,若有一名需急救並運送前往斷層掃描檢查或緊急手術的病患,怎麼可能由威務公司人員亦或醫護人員負責主導整個急救及運送過程,並指揮勞務員配合行動?又如,勞務員帶領病人或推床前往某單位檢查,包括病人要不要戴氧氣面罩、掛點滴,甚至需要醫護人員隨行注意的狀況,也不可能由威務公司人員判斷,否則中榮的病人安全該由誰來負責?
台中市勞工局長黃荷婷日前受訪時也指出,究竟是承攬還是派遣,勞工局會進行訪查,從勞動現場的狀況去看中榮與這些勞工之間,是否有指揮監督關係的立場。若有,會傾向用派遣來認定這樣的關係,必須採計年資、薪資結構也必須與其他醫院一致。但目前尚無法全盤得知實際認定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