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去年在「709大抓捕」受羈押的中國維權律師家屬,今天上午透過台灣人權團體的協助,在立法院公開播放影片發聲 ,表示遭到當局的騷擾與迫害,包括阻撓家屬租屋與兒女入學。
709大抓捕事件前後迄今,共16名律師及維權人士在押待審、4人一審審結、20人取保候審。在押的王全璋、謝陽、李和平、謝燕益等人的妻子,李文足、陳桂秋、王俏嶺、原珊珊,前天第二度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相關公安、檢察部門違法 ,包括在事發後一年三個月期間,剝奪律師會見、辯護、家屬通信等基本權利,甚至株連家屬,向房東、學校施壓,讓她們流離失所,子女也無法入學。
「國保跟我說只要你聽話,聽話就沒有這些事情。所謂聽話就是我們要配合警察的一些行為,不為我們的丈夫發聲。我們覺得這是很沒有人性、很荒謬的。」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表示,「一個丈夫遭遇這些事情,讓我這個做妻子的不要管,這是不可能的。他們就想拿孩子不上學迫使我們屈服,我覺得他們不會得逞。不管怎麼樣,我們這些做妻子的會堅持下去。」
受到當局為難的家屬,仍持續發起抗議行動,替丈夫平反。她們帶著小孩、揹著紅桶,上頭寫著「找爸爸」,象徵「悲痛」。根據台灣聲援團體的轉述,幾波抗議過程中,她們遭到警方拉扯。警察還出言威脅,說她們的行為構成犯罪。
家屬希望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承擔起監督的職責。但她們七月份第一次進入檢察院的大廳提出要求時,被打發回地方檢察院;前天再度前去,最高檢索性將她們擋在門外,只給了一張紙片,要她們郵寄到上頭的地址投訴。
李和平的妻子王俏嶺面對鏡頭說:「中國監督司法機關的部門,是在他想監督的時候才監督,不想監督的時候,按照合法程序提出要求,也不會監督。」
這份影片檔案是家屬在昨天錄製。錄製地點選擇在聲音嘈雜的公共場合。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成員周慶昌表示,這是因為家屬們出門都遭到跟監,為了不讓公安、國保人員聽清楚談話內容,刻意如此安排。
去年709大搜捕之後,中國維權律師相繼遭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家屬指控,一年三個月以來的偵訊、審理過程當中,不僅無法探望、音訊渺茫,甚至難以替他們安排律師,完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等組織,選在中國十一國慶前的今天,舉辦記者會聲援。
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會長、立委尤美女表示,中國當局對維權律師所用的這些手段,當年台灣的威權政權也都使用過,「但是我們走過來,靠國際發聲、人權團體不斷援救。所以我們今天也在這裡替他們發聲,希望國際共同重視。」
「今天會對家屬用這樣的手段,表示你很心虛,因為你知道在法庭上辯不過這些維權律師,他們正義凜然。」尤美女強調,任何國家的刑事訴訟都不該殃及家屬,「我們再一次勸告中國,如果想要成其偉大,請你尊重人權,遵照自己的刑事訴訟法規定。」
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副召集人、律師魏千峰批評,中國經濟崛起,已經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但人權法治倒退,卻可能是全世界最差的。以一個文明國家的標準,不管是世界人權宣言,或是公政公約對於公平審判權利的標準,中國都不及格,「不只如此,這幾個案子最嚴重的狀況是,中國當局連自己的刑事訴訟法都不遵守,比如說,被告或嫌疑人要會見都很難。」
魏千峰說,中國的刑事訴訟法有「監視居住」規定,形同軟禁。即使是這麼糟糕的法律,也規定實施的對象應該只針對被告或嫌疑人。然而在這些維權律師的案件當中,卻殃及家屬。「以後人類的歷史,要怎麼譴責現在的習近平政權?」
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即使中國沒有簽署公政公約,但在這些維權律師家屬遭到刁難的案例裡,中國當局也牴觸自己已批准的經社文公約當中,對人民居住權、就學權的保障。她說,一個國家必須要靠著打壓自己的人民──不只維權律師,還包括律師的家屬、小孩──是非常可恥的。「我不知道明天十月一號,他們有什麼驕傲可以來慶祝他們的國慶?」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形容,中國當局現在是「用盡洪荒之力」來對抗人民,包括讓小孩不能上學。他也提到,中國「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在上他所主持的央廣節目時指出,維權律師因為具有知名度,還有不少人士關心;現在更糟糕的是,中國已有上千名公民記者莫名其妙失蹤,更別提香港也有許多人面臨被逮捕的邊緣。「為什麼一個政權會搞成這樣呢?因為它快倒了,才會這麼莫名其妙。」
記者會中也提到中國當局對維權律師「下重手」的情況,例如承辦艾未未、鄧玉嬌、浦志強等多起案件的維權律師夏霖,上周四被依詐欺罪重判12年。楊憲宏說,承辦夏霖案件的律師告訴他,這個案件的審理過程當中,法院根本找不到被害人可以傳喚,明顯是羅織罪名。
魏千峰也提到中國律師面臨當局撤照威脅的畸形現象。他說曾有年輕的中國律師問他,台灣律師是否也面臨如此嚴峻的情勢,他回答,台灣即使在戒嚴時代,律師也只有因為參與政治活動被抓,不會因為執行業務被撤照。中國律師感嘆,他們的遭遇連戒嚴時代的台灣都不如。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律師王龍寬表示,中國政府昨天才公布2016~2020年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 ,要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合作,全面保障中國人民政治、經濟等等各項公民權,包含公平審判的權利;但非常諷刺的,負責保護人權的律師,卻在中國受到種種嚴重的打壓。
王龍寬說,更糟的是,中國司法部最近又秘密通過《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要求律師事務所限制律師的集體行動,管理所內律師不能組團、連署、聲援公民維權行動。他呼籲中國政府,如果真的要發展《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就不要空口說白話,就從釋放維權律師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