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今(28)日到勞動部前抗議,表示目前勞檢制度將「陪同勞檢」的工會限縮在企業工會,使多家產業、職業工會無法參與,要求勞動部統一解釋,勞動檢查應該找產職工會陪同。
台灣鐵路產業工會秘書長蕭農瑀表示,今年3月16日台鐵產業工會向全台各縣市送出勞檢後,部分縣市在輿論壓力下才找產業工會陪同勞檢,也有部分縣市沒有找產業工會陪同,代表地方政府各自為政,產業、職業工會無法受到保障。
企業工會組織率低 嚴重過勞行業僅千分之六
陳柏謙:過勞最嚴重的保全、人力仲介、派遣,企業工會的組織率只有0.6%,目前的勞檢制度無法改善這些產業。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指出,在
《勞動檢查法》第22條和
《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第19條中,僅表示勞檢員進行檢查時應「告知雇主及工會」,沒有限縮在企業工會。
本月16日勞動部透過公文表示《勞動檢查法》第22條中明定之工會為「企業工會」,又「未禁止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勞動檢查時通知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陪同檢查」。但在實際執行上,高教工會本月7日向宜蘭縣政府申請勞檢,目前尚未得到回應。
陳柏謙表示,目前台灣企業工會的會員人數不到60萬人,而產業工會的會員有8.6萬人,職業工會的會員有271萬人。而過勞最嚴重的保全、人力仲介、派遣,企業工會的組織率只有0.6%,陳柏謙認為在目前的勞檢制度下,佔多數人的產業、職業工會權益無法受到保障,也無法改善過勞最嚴重的產業。
他嚴厲譴責:「法沒有禁止隨便你,我們認為這樣的解釋完全是違法的。」
勞檢員只看得到最安全的「模範線」
桃園市電子產業公會理事長趙建輝:勞檢員只看得到最安全的「模範線」。
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理事長趙建輝指出,日前敬鵬工廠發生火災導致7死,產業工會早在火災發生前就提出勞檢,說某一層的某處有問題,但公司的人只帶勞檢員去最安全的「模範線」,而且產業、職業工會無法陪同勞檢,無法確實透過勞檢改善勞動環境。
趙建輝強調,每次發勞檢函給勞動部,得到的回應是只有公司企業工會才能陪同勞檢。「我們找到問題點卻不讓我們進去,這是對的嗎?」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林名哲說明,在科技業中組企業工會非常困難,有部分員工選擇加入電資產業工會。而且公司都知道勞檢員的標準作業流程,例如要求出示出勤紀錄、打卡紀錄、勞資會議紀錄等,這些資料上都不會露出太多破綻。
曾有一位會員被公司強制加班,這件事情是在各別輪班會議中有紀錄。當時電資工會送出檢舉後,曾表示希望科管局能讓電資工會一起前往,但科管局卻表示法規上沒有特別要求要通知產業工會,因此沒有通知,後來檢查結果也是查無違法事項。
林名哲指出,各產業中有一些特殊的狀況,第一線員工會比較清楚勞動現場的細節,例如檢查研發工程師的工作時間,只看出勤紀錄絕對不夠,email通訊紀錄、線上系統比較能確實反映出工程師的工作情形。由電資工會來陪同比較能指出問題。
敬鵬大火發生前,桃園市電子產業工會曾提出勞檢,指出某層某處有問題,但公司的人只帶勞檢員去最安全的「模範線」,而且產業、職業工會無法陪同勞檢。(公視新聞資料畫面)
外界工會陪同 勞檢員較易查出醫院違法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陳亮甫也表示,醫療業成立企業工會非常困難,很多醫院員工會向職業工會諮詢、申訴,甚至希望職業工會能為他申請勞檢、勞資爭議調解。
過去經驗是在台北、新北醫療業專案勞檢中,有外界工會的支援可以讓勞檢員查出醫院違法事項。陳亮甫說:「在企業工會還沒發展茁壯前,產業、職業工會的介入對醫療業的勞動條件非常重要。」
勞動部:未禁止地方政府找產職業工會勞檢
勞動部官員:「如果地方政府找產職業工會檢查,我們是不禁止的。」
勞動部派出職安署張姓技正於現場回應,勞動部在104年時有訂定地方政府陪同鑑定的辦法,在台北市、新北市有合作經驗,因此勞動部有針對產職業工會和專家學者有制定辦法。
張技正強調:「照目前的解釋所謂『陪同勞檢』的部分是針對企業工會,同時沒有禁止產職業工會介入,如果地方政府找產職業工會檢查,我們是不禁止的。」
張技正又表示,這件事情涉及到法律解釋,勞動部曾在100年時有邀請勞、資、政及專家學者開會研商,就是針對這件事情來做釐清,與會人員包括全國產業總工會和全國職業總工會,訂定陪同檢查通知的處理原則。當時的會議紀錄結論很複雜,因此不便在現場多做說明。
張技正說明後即迅速離去,勞團因不滿張技正的說明表示向進入勞動部洽公,被警察擋在外面,現場發生推擠衝突,所幸最後無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