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親眼目睹兇手行兇的被害人,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在案發後迅速得到社會輿論以及各種立場人士的深切關懷,她的一言一行勢必牽動著整體國民的思緒,因此,就在各界摒息聆聽案發後被害者媽媽的首發談話時,媽媽的發言令多數鄉民疑惑,為何第一時間好像在替被告說話?
事實上,那是她在劇痛之餘告訴大家,這件悲劇或許事出有因,而找到原因與真相才能對小燈泡的犧牲有所交代。從此之後,她走上了一條最艱辛的道路,一條她認為唯一能告慰小燈泡在天之靈的路,注視被告成長史與疾病史,找出犯行重大機轉的原因並請求政府提出對策。
即便鄉民在不暸解案情的狀況下,對她提出各種質疑甚至污衊,她都逆來順受,溫和堅定地走在一開始她就決定的道路上。這種特殊的悲痛遭遇與事後反應,不管在法律、社會、心理、醫療等領域都是一個非常突出且值得關注追蹤的特殊個案。就我接觸的各方專家,幾乎一致地認為婉諭在案後的言行舉止是十足可貴並讓人敬佩的。
我,做為一個近距離陪伴的告訴代理人,一個死刑懷疑論者,自以為相當快速進入婉諭的思維脈絡中,從偵查到二審、程序外的修復式司法程序乃至司改國是會議,一路相隨。然而,在一個修復式司法協商會議的午後,在她與大經頻頻拭淚述及案發當日的事實後,我回到家中,看到自己的兒子,我突然悲從中來崩潰大哭。
我,只是單純想像今天失去至親的人是我,就手足無措了,我根本無法完全設身處地去理解以及感受她的劇痛。誠實說,我根本不敢逼近它。也因此,我無法真正理解在此劇痛之後,婉諭憑藉著什麼力量,在每天悲傷拭淚的同時,還要用冷靜理性武裝自己與社會對話,這到底需要有多大的決心和勇氣?
從那些與她互動中感受到的生命質地與個性,婉諭是個讓人喜愛的女性,或許她本來就是一個溫柔平和且好思辨的女性。然而,在這場災禍之後,她與先生一樣,面臨生活劇烈變調的衝擊。面對多方社會支持,她心懷感激。但事實上,對於永遠的失去,不只難以釋懷,而是根本無法放下。我們,告訴代理人,都知道。
我憶及我的夥伴李荃和律師在臉書上曾寫過那麼一個故事,述說的是他的夢境。夢中,支持廢死的他子女遭殺害,他竟然擔任被告的辯護人(夢中沒有嚴謹邏輯及迴避問題),在開庭時他慷慨陳詞從兩公約、憲法人權保障講到刑法責任能力。庭後,他竟手刃兇手,殺了他的當事人。醒來,他發現自己淚濕襟衫。
這篇貼文震撼我許久,即便是支持廢死理念的法律人,一旦試著站在被害人位置時,就無法避免鎮日周旋在悲痛、仇恨、憤怒、後悔、失落、自責…等負面情緒中。
許多人率斷認為,小燈泡媽媽因為太過講求注視被告而自失立場,所以對量刑也不會有強烈的意見。但在最終討論量刑意見時,我永遠記得婉諭說:
罪與罰(定罪與刑罰),有其各類社會功能與需要。但在法庭活動之外,無論之於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家屬,還必須面對無止盡的情感糾葛與人性掙扎,從沒有輕易解除傷痛的刑罰方案。
我們支持小燈泡媽媽,不在於期待她個人的超越,為我們一肩扛起進而換得終局的解答方向。一個社會機制的失靈,你我都是當事人,都應該做點什麼,這是我們能給小燈泡媽媽的真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