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三日下午,韓國Hydis工會幹部嚴美野、孔志榮和台灣聲援民眾前往總統府前舉布條抗議,要求政府出面解決Hydis勞資爭議。嚴、孔二人在現場被捕後隨即於隔天遭到遣返;另名被捕的全關連成員盧其宏,則被以《集遊法》首謀起訴。時隔一年後,台北地院今日下午開庭,傳喚孔志榮再度來台出庭作證。開庭前,孔志榮「路過」聲援盧其宏,呼籲法院判決盧其宏無罪。
前Hydis工會會長裴宰炯去年五月初自殺身亡,去年五月二十六日遺孀李美羅和多位工會成員來台抗爭,要求Hydis母公司永豐餘董事長何壽川出面對話。Hydis工人於何壽川仁愛路住宅外擺設靈堂,並在街頭廣發傳單,卻始終未能獲得回應,因此於去年六月三日下午轉往總統府陳情。
抗爭遭驅離遭境管 出庭只能停留三天
陳情未果後,嚴美野和孔志榮(先前譯為「孔志英」)轉往府前廣場拉布條靜坐,眾多台灣聲援群眾亦於隨後加入。警方舉牌警告後,便開始強勢清場,嚴、孔二人和全關連盧其宏被帶上警車。後來盧其宏被以《集遊法》第29條首謀罪起訴,在律師要求下,今日開庭傳喚嚴、孔二人出庭作證;但因嚴美野臨時有事,只有孔志英一人在昨(26)日下午飛抵台北。
事實上,去年來台抗爭的Hydis工人遭驅逐出境後便遭到境管,這次孔志榮能來台出庭,是台北地院特地行文移民署請求暫停境管,但也只能停留三天。另一方面,韓國工人對移民署境管不服所提之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則以「當事人可請訴訟代理人行使訴訟權」為由,拒絕行文移民署讓原告韓國工人來台。對此,台權會主任顏思妤認為是侵犯當事人訴訟權利,也擔憂未來外籍移工控告雇主案件,勞工同樣無法來台。
Hydis工會:感謝台灣 呼籲判盧其宏無罪
孔志榮「路過」聲援盧其宏,呼籲法院判決盧其宏無罪。
今日開庭前,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於台北地院外召開記者會指控打壓,孔志榮也「路過」出席記者會聲援盧其宏。孔志榮代表工會聲明表示,目前元太財務長陳樂群、Hydis韓籍社長田仁秀持續和Hydis工會會長李相穆、組織部長魏炅福對話中,但協商進度緩慢,對被解雇的八十多位工人來說難以承受,呼籲資方勿再拖延。
孔志榮也代表工會呼籲法院判決盧其宏無罪:「他不願對被解雇的勞工視而不見,所以挺身而出,我們看到盧其宏被追訴,感到非常心痛。」工會並再次對台灣聲援者表達感謝。
到場聲援的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成員林柏儀表示,當天總統府只接受台灣人入府陳情,韓國工人因陳情未果所以在府前和平靜坐,卻遭強制驅離、惡性起訴。林柏儀呼籲司法勿淪為爪牙,打壓和平陳抗;林柏儀也譴責集遊法關於禁制區、首謀和強制驅離的相關規定。
不識盧其宏 律師:足以證明非首謀
審理庭上,辯方律師曾威凱先詢問孔志榮來台目的,孔志榮透過翻譯表示,她在Hydis工作將近二十年,來台灣是希望和何壽川見面,就裴宰炯遺族撫卹和勞資協商等問題展開對話。
去年6月3日,韓國Hydis關廠工人在台灣工運團體與人權組織聲援下,到府前抗爭,最終遭到驅離。
就府前陳情部分,孔志榮表示當天下午她和嚴美野二人在一名台灣聲援者陪伴下搭計程車到總統府附近,但該名台籍人士送二人到附近就先離開,也不清楚對方身分。其後,孔志榮說她從嚴美野手上接過布條,開始喊口號,「後來又來了一群聲援民眾,警方好像說了什麼,因為是說中文所以並不清楚,之後就被捕了。」
曾威凱接著詢問是否認識盧其宏?前往總統府前是否曾和盧其宏討論行動?孔志榮皆否認之。曾威凱認為證人證詞足以證明被告盧其宏和韓國工人並無犯意聯絡,也無行為分擔。
檢察官接著追問,孔稱來台行成是由工會支會長李相穆帶隊,但當天支會長人在何壽川宅前,府前抗爭由誰領導?孔答稱不清楚,僅隨嚴美野前往府前舉布條。接著,檢察官連番提問:「偵查卷第85頁第19行,詢問來台何人帶隊領導,為何你當時行使緘默權?是否想保護何人而不願回答?」、「84頁最後一行,詢問是否請求台灣團體支援?你答沒有。(又問)為何那麼多人到場聲援?你答不知道,和你今天講到現場有台灣人明顯不符,當時為何不據實回答?」
針對兩項提問,孔志榮回答,行使緘默權是因為當時害怕被抓;會回答檢察官沒有請求台灣團體聲援,是因為當時Hydis議題在台灣已經引起社會關注。
首謀盧其宏?孔稱不清楚
當日抗爭盧其宏被檢方認定為「首謀」。
針對「首謀」盧其宏,檢察官詢問孔志榮,既然不認識盧其宏,為何知道他也在現場?盧在現場是否做了什麼讓她注意到?孔志榮稱盧其宏應該是和聲援群眾一同前來,不清楚盧其宏在現場做了什麼,她到府前不久警察好像說了什麼、好像舉了一個牌子就開始抓人了;會確知盧其宏也在現場,是「因為他後來和我們一起被捕」。
檢察官認為證人孔志榮對關鍵問題皆答稱不清楚,「顯然有保留迴護之情」,希望再傳嚴美野到庭,並刊驗蒐證光碟。但辯方律師認為並無需要,法官要檢辯雙方再思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