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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議題 國際中港澳 西藏問題

從裁撤蒙藏委員會談藏台關係新契機

西藏問題 2017.09.20
文/札西慈仁、孫斌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認為蔡英文政府裁撤掉蒙藏委員會是非常正確的政策,我們也認為台灣政府應該要加強與藏人行政中央(西藏流亡政府)在人權、教育、文化及經濟事務的合作。不過,在裁撤掉蒙藏委員會的過程中,目前還有許多爭議,我們希望政府能聽進藏人及關切這個議題的民間聲音。

為什麼大家都反對蒙藏委員會?蒙古早在1924年就是一個獨立國家「蒙古人民共和國」,也於1961年加入聯合國,與蒙古國的交流應該要回歸外交部的管道,因此這篇文章我們主要會討論蒙藏委員會的廢除和西藏的關係。

西藏自古以來是獨立的國家,而蒙藏委員會的成立,卻是將西藏包含在中華民國的領域中,這和西藏人士的認知完全相反。再加上,1959年達賴喇嘛率領藏人流亡印度建立西藏流亡政府後,蒙藏委員會利用少數藏人在流亡藏人社群製造事端、分化藏人,因此西藏人民議會在1993年正式決議禁止流亡藏人和蒙藏委員會接觸。

在台灣,有些台灣人誤以為蒙藏委員會是一個對西藏、蒙古文化及處境友善的單位,但當他們知道蒙藏委員會在實際上並無法承擔這樣的責任及期待,同時是每年人事費用高達7000萬元但業務費用卻只有700萬元的酬庸單位時,當然會反對。

在馬英九政府時代所提出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已經沒有蒙藏委員會,但因為尚未廢除《蒙藏委員會組織法》,所以預算還是年年編列。蔡英文政府上台後,包括民進黨、時代力量的立法委員以及民間團體也一再呼籲廢除蒙藏委員會,2016年行政院提出兩階段組織改造的計劃,第一階段會先處理較高共識的,包括裁撤蒙藏委員會。

2017年8月,行政院院會通過廢止《蒙藏委員會組織法》,行政院主計處不再編列蒙藏委員會預算,而是將其預算額度分別移列外交部、文化部以及陸委會。在法制程序上,《蒙藏委員會組織法》的廢止及預算的編列,都還要經過立法院的通過。

大家對於「裁撤蒙藏委員會」有高度共識,且看來都應該同意相關業務應該由合適的單位承接[1]。但什麼是合適的單位?怎麼承接?目前是有不同意見。

2016年2月由蔡易餘、陳其邁及徐國勇等19位立委提案,廢除蒙藏委員會組織法,並且請行政院研議,「使原組織人事歸建符合目標功能之機構」;2016年5月,Kolas Yotaka、陳其邁等17位立委提案,「棄除過去我國與蒙古、西藏不對等的藩屬遺毒,提升政府效能」,提案廢除蒙藏委員會組織法。2017年3月賴瑞隆等18位立委提案,廢止蒙藏委員會組織法,其業務交由合適之相關部會承接。2017年5月,李俊俋等18位委員提案,裁撤蒙藏委員會後,與兩岸有關部分業務應併入大陸委員會,並修正陸委會組織條例第四條及第九條。

首先,針對陸委會,我們強烈反對未來將港澳處更名為「港澳蒙藏處」並增設「蒙藏科」。依照目前的法制,若持有中國護照來台的西藏人,的確是歸陸委會所管轄(在此,我們先不討論台灣人民希望廢止《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陸委會一事)。

依陸委會組織條例第4條規定,目前陸委會設有企劃、文教、經濟、法政、港澳、聯絡、秘書等七處。港澳地區是中國實行一國兩制的「特別行政區」,事務性質與其他地區有所不同,把港澳事務從其他中國事務中分出來設立港澳處,還說得過去。但內蒙古與西藏並非中國實施一國兩制的「特別行政區」,只是「自治區」,沒有一國兩制的問題,與港澳更毫無任何地理或文化上淵源,行政院計畫把港澳處更名為「港澳蒙藏處」並增設「蒙藏科」,將兩個毫無關聯的業務硬送作堆,作法實在令人費解。

事實上,目前中國有五大自治區,除了西藏與內蒙古之外,還有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廣西壯族自治區,陸委會並沒有針對這些自治區設立專門單位,業務也推行順利,毫無窒礙。西藏自治區及內蒙古自治區,與其他自治區並無不同,因此未來蒙藏委員會人員移撥至陸委會,只需依其業務性質安排至相關處科即可。行政院如執意在港澳處之下增設蒙藏科,恐怕只是越改越亂,徒增困擾,絕非良策。

德里藏人社區中,虔誠的佛教徒轉動經輪。(攝影:黃宏錡)

其次,針對文化部。在蒙藏委員會時期,原本就設有蒙藏文化中心,但是為人所詬病的是,它並不能真正保護蒙藏文化。舉例來說,在中國統治之下,西藏人的語言、文化、宗教、傳統被破壞、消失中,而藏人行政中央的所在地,印度達蘭薩拉,則是被認為是真正可以保留及實踐西藏文化的地方。過去藏人行政中央不和蒙藏委員會接觸,因此無法和達蘭薩拉有相關的交流。

從文化部網站公布的組織職掌來看,過去文化部並沒有針對特定民族設立文化中心,顯然目前各民族文化藝術的交流與保存,是由既有業務司或附屬機關的工作範圍。在同一邏輯下,我們並不認為文化部需要特別設立蒙藏文化中心,只要將相關業務納入文化部原有的組織架構下即可。但是,若文化部是以協助文化保存的概念來著眼,民間團體並非完全不能接受。

但我們要提醒的是,過去蒙藏委員會下的工作人員,若還是以過去的舊思維來做蒙藏文化工作,也僅僅只是換湯不換藥,並無法贏得蒙藏人士的真正信賴與合作。我們也由衷建議鄭麗君部長應該要親自走一趟達蘭薩拉,了解西藏文化之深、之美,才能在政策推動上與過去有真正不同的作法。

在達蘭薩拉大昭寺中,學習佛法的小喇嘛正在辯經。(攝影:黃宏錡)

再來,針對外交部。我們認為外交部當然是最適合承接蒙藏相關業務的部會,但目前尚未看到外交部具體承接的業務為何。不過,以目前的實際狀況,無國籍的流亡藏人主要是在印度及尼泊爾,其證照查驗相關機制是由外交部負責,因此這部分的業務最適合單位應該是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南亞及綜合業務科。

新政府既然要進行政府組織改造,先裁撤蒙藏委員會,這是很正確的改革方向,但請不要狗尾續貂,讓過去錯誤的蒙藏委員會政策繼續影響未來我國對於流亡藏人的政策方向。我國面對流亡藏人的身份議題,應該回歸移民法及難民法,才是正道。同時,也應該要加強和藏人行政中央在人權、教育、文化及經濟事務的合作,如同我們與其他非邦交國的交流互動,創造藏台關係的新契機。

在達蘭薩拉的西藏兒童村中,受教育的西藏小朋友。(攝影:黃宏錡)
.本文作者札西慈仁為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孫斌為律師、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
.內容不代表公共電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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