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2月2日「冷藏行動」至今已經55年了。在這場大規模逮捕行動中,有超過110人被捕,當中包括活躍參與反對英殖民統治的人士、職工運動者、學生和黨派人士。
逮捕行動以「反共」的名義,嚴重打擊新加坡左翼反殖民運動,並摧殘了當時的主要在野黨——社會主義陣線 (社陣當年在立法議會的51席位中佔有13席。由時任總理李光耀領導的人民行動黨政府佔有25席)。在行動中被捕的人士當中,有些從未經過司法程序,被扣押長達10餘年之久。「冷藏行動」仍是新加坡史上最大一場逮捕和拘留行動。
在過去數十年,有關左翼分子的活動事跡,在新加坡官方敘述中大部分被遮掩或磨滅。根據2015年新加坡「政策研究所」的一項民意調查,1963年2月2日「冷藏行動」是最被新加坡人遺忘的歷史事件。不過新加坡老左異仍然牢記著這段歷史:每年的農曆新年,「老左」都會舉行團聚午餐會。對於他們而言,這個聚餐會是與戰友相聚和回顧當年的場合。
今年 New Naratif 在新加坡「老左」的農曆新年聚餐會上,借機採訪了一些前政治拘留者,與他們進行了簡短的採訪並附上他們的照片。在訪談文章裡我們同時並列了政治部,也就是當年「新加坡內部安全理事會」(Singapore Internal Security Council) 的檔案資料評註。該會當時由7人組成:英國最高專員公署和2名高級的英國殖民地官員,包括李光耀在內的3名行動黨政要,及馬來亞聯合邦內政安全部長,敦・伊斯邁爾醫生 Tun Dr. Ismail。「新加坡內部安全理事會」就是負責政治逮捕行動和拘留的決策機構。New Naratif 提供的政治部解密資料取自英國國家檔案館。
蔡煒伴的案件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政治部憑誹謗、影射和猜測等手段用類似「共產黨員」的罪名,加載於許多活躍反殖民的人士身上。隨著反殖民鬥爭日益壯大,越來越多人要求新加坡爭取獨立,英國殖民地當局決定擴大對共產主義的定義,證明自己鎮壓反殖民運動的合法性。
1956年8月,政治部主任艾倫.比拉迪斯 (Alan Blades) 和殖民地秘書大臣威廉顧德 (William Goode) 在一份內傳備忘錄裡,認定一切反對政府的言行,合法與否,目的都是為了支持馬來亞共產黨。因此,必須把這一切都列為共產黨顛覆活動和威脅。政治部就是以這個「定義」為藉口,逮捕了許多反殖民人士。但是,對於上述的斷言,政治部並沒有提供絲毫證據。一但有確鑿證據,政治部就會迅速進行逮捕並提出控訴;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他們只好對反殖民人士進行未審拘留。
汪永祥只是因為被涉嫌為共產黨的同情者而被監禁超過8年。他既不是共產黨員,也不是共產黨的同情者。
李光耀原本以為汪屬於自己的派系。在1960年把汪安置在人民協會時,認為他將會是一位可靠的支持者。令李光耀驚訝的是,汪永祥卻肩負自己的職責,認真嚴肅地為工友爭取利益,反對李光耀企圖顛覆工會運動的獨立性。在一件事上有異議──和一段文字──就戲劇性地改變了汪永祥的一生。
華文中學教育制度從「三三制」(初中、高中各三年) 被強制改為「四二制」(四年中學、兩年大學先修班) 的政策具有高度爭議性。把不同的教育制度精簡、統一,當時在原則上獲得廣泛的支持。問題是,當年改制程序令人難於置信的匆忙。當局只給於華文學校幾個月的時間準備,整個過程嚴重缺乏溝通。連時任教育部長的楊玉麟和他的官員也對改制速度感到不知所措,有時甚至傳達不準確的信息。隨著華校教育制度改革,華文教育其它方面也必須進行根本性的改變。這包括學校週期、教師薪金和教育水準等。
當時,有許多華校生,因為教改而面臨嚴重的升學問題。新加坡當局並沒制定任何給予援助或解決難題的政策。當局於1961年中期告知華校高中一年級學生,他們將年尾將突然面對離校考試時,這些學生很自然極感憤怒,並且進行抗議行動。不幸的是,這起事件在時間點上,恰好碰上行動黨分裂。李光耀找到藉口,指學生抗議行動是與社陣串謀。
這篇摘要的諷刺意味濃厚:1956年在野的人民行動黨,當時帶領人民批評殖民政府政策。從1956年10月開始,時任首席部長的林有福,逮捕並未審拘留了許多反殖民社團的成員,學生及從事政黨工作的人士。不少人民行動黨黨員都在被捕的行列中。當時李光耀在立法議會帶頭反對林有福政府,譴責林因政治理由進行逮捕行動,並把林氏形容為英國殖民地的傀儡。七年後,李光耀卻使用與林有福1956年一樣的手段對付政治對手,利用同樣的方式為自己辯解——以「國家安全」為由,對「共產黨」進行鎮壓行動。
近幾年,話題更多是環繞著1963年的「冷藏行動」和1987年的「光譜行動」;但是,逮捕行動不僅限於這兩年。副總理張志賢在2011年在國會聲明中曾提到,從1959至1990年,一共有1,045人首先在「公安法令」(Preservation of Public Security Ordinance -PPSO),後來改名為「內部安全法令」(Internal Security Act -ISA)下被扣留。
由前政治拘留者盧妙萍所收集整理的一份從1950年到2015年政治拘留者的名單中,人數多達1300人。這些被捕者都是在內部安全法令第8款下被監禁的。在這項條款下,新加坡政府可對任何人未審拘留長達兩年,期滿可無限次數更新。另外,還有大約1000至1500人在內部安全法令第74款下被逮捕。這些被捕人士都是在沒有發出拘捕令下,被內部安全局扣押。內部安全局僅僅懷疑被捕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即可將其拘留長達28天。許多政治拘留者在28天後被釋放,但在踏出內部安全的管轄範圍後又立即被重新逮捕。
據所得資料,政治拘留者被監禁的牢房條件經常是齷齪惡劣。國際特赦組織1976年的報告書裡揭露:(政治拘留者的) 食物質量非常差,家人可帶進監獄的食物補給非常有限。
卓秀珍、沈仲葉和吳萍華是在1970年被拘留。她們向 New Naratif 提供的詳情中,有部分符合國際特赦組織報告書的內容:家屬在探訪政治拘留者時,只能隔著玻璃牆,通過電話與親人進行交談。政治拘留者與家屬之間交談受監獄官監控。他們在交談過程中,一但話題朝向監獄官員不認同的方向,電話交談就會立刻被中斷。監獄官不允許政治拘留者閱讀某些書籍,非禁書也不例外。送入牢房的報章會有文章被剪出來。這種被政治拘留者稱為「開天窗」的做法,是一種粗糙的審查手段,阻止政治拘留者獲得外界的訊息。
當時,政治拘留者也面對了另一種更不可接受的條件:監獄當局要政治拘留者在獄中每天進行數小時的勞力工作。被捕時,僅20歲的卓金枝說:「他們的目的是要軟化我們的思想,讓我們與他們合作。」
政治拘留者嘗試與監獄當局的負責人進行談判。被捕時才19歲的吳萍華說:「我們一直尋求與他們對話;但是,始終沒有結果。」
最終政治拘留者決定與1970年12月15日採取更強硬行動,包括卓金枝、沈仲葉和吳萍華在內的8名女性政治拘留者開始進行絕食鬥爭。在其他監獄裡的男性政治拘留者也加入絕食鬥爭。卓金枝說:「在絕食鬥爭開始的第一個星期我們還有喝水;過後,我們連水也不喝了。」
參與絕食鬥爭的人士被監獄當局強行灌注食物,開始每天一次,接著每天兩次,之後每天三次。這三名政治拘留者對當時的經歷記憶猶新。
絕食的政治拘留者傷痕累累。她們的手腳被手銬扣在椅子上,監獄官強行扒開她們的嘴巴。由於監獄官強灌牛奶,她們的喉道被膠管擦破。被捕時25歲的沈仲葉回憶說,當絕食的政治拘留者吐出嘴裡的奶牛時,有時還可見血跡。
吳萍華說,「我們要他們同意接受我們的要求,拘留期間不得逼我們工作並改善生活條件。我們寫信給家人,告訴他們由於牢裡的條件非常苛刻,我們要進行一場絕食鬥爭。」
絕食鬥爭一日一日度過,政治拘留者家屬在獄外通過各種各樣的掙扎,迫使政府改善對親人在獄中的條件。
他們還於1971年,在《現代亞洲雜誌》發表了一份公開信:「今天,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政治拘留者的生命要是受到威脅,李光耀政權必須承擔全部的嚴重後果。李光耀政權必須立即停止迫害和虐待政治拘留者,解決政治拘留者的全部合理要求,無條件釋放所有政治拘留者。」
儘管面對痛苦和非人道的遭遇,在當局做出讓步前,政治拘留者的絕食鬥爭堅持超過130天。之後,政治拘留者終於不需在獄中被逼工作,牢內的部分生活條件也獲得改善。
今天,新加坡「老左」在朋友及家人的陪同下,歡宴敘舊。但是,仍然有人在內部安全法令和1955年立的刑事(臨時)拘留法令下被未審拘留。在沒有控狀、審訊、探訪拘留者的情況下,公眾無法確定新加坡內政部最這些案件的公開聲明和對個人的指控,是否有充分的法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