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 最新
  • 類型
  • 勞工
    • 勞動檢查
    • 不當勞動行為
    • 移工
    • 公教勞權
    • 勞動權益
    • 薪資
    • 非典勞動
    • 罷工
    • 職災
    • 關廠解僱
  • 司法
    • 精障刑責
    • 死刑
    • 冤案
    • 司法改革
    • 公民抵抗
    • 選罷法
    • 公民投票
    • 集會遊行法
    • 模擬法庭
    • 司法
  • 土地環境
    • 天災
    • 生態保育
    • 都市更新
    • 居住權
    • 公害
    • 文化資產
    • 能源
  • 性別
    • 婚姻平權
    • 性別平等
    • HIV
  • 教育
    • 教育政策
    • 課綱微調
    • 校園教官
    • 特殊教育
    • 虐待兒童
  • 社會政治
    • 突發事件
    • 政治事件
    • 遊民議題
    • 動物福利
    • 政府組織
    • 社會照護
    • 外籍人士人權
    • 八仙塵爆
    • 兩公約
    • 金管會
    • 諾富特事件
    • 智慧財產
    • 轉型正義
    • 身心障礙
    • 青少年參政
    • 選舉
    • 高雄氣爆
  • 族群
    • 原住民族
    • 族群傳播
  • 生活文化
    • 媒體
    • 民生
    • 人物
    • 隱私權
    • 情緒心理
    • 醫療
    • 影展
    • 書評
    • 宗教
    • 文化
  • 國際
    • 國際局勢
    • 中港澳
  • 【專欄】
    • 合作專欄
PNN臉書粉絲專頁
menu
search
search
  • 勞工
    • 勞動檢查
    • 不當勞動行為
    • 移工
    • 公教勞權
    • 勞動權益
    • 薪資
    • 非典勞動
    • 罷工
    • 職災
    • 關廠解僱
  • 司法
    • 精障刑責
    • 死刑
    • 冤案
    • 司法改革
    • 公民抵抗
    • 選罷法
    • 公民投票
    • 集會遊行法
    • 模擬法庭
    • 司法
  • 土地環境
    • 天災
    • 生態保育
    • 都市更新
    • 居住權
    • 公害
    • 文化資產
    • 能源
  • 性別
    • 婚姻平權
    • 性別平等
    • HIV
  • 教育
    • 教育政策
    • 課綱微調
    • 校園教官
    • 特殊教育
    • 虐待兒童
  • 社會政治
    • 突發事件
    • 政治事件
    • 遊民議題
    • 動物福利
    • 政府組織
    • 社會照護
    • 外籍人士人權
    • 八仙塵爆
    • 兩公約
    • 金管會
    • 諾富特事件
    • 智慧財產
    • 轉型正義
    • 身心障礙
    • 青少年參政
    • 選舉
    • 高雄氣爆
  • 族群
    • 原住民族
    • 族群傳播
  • 生活文化
    • 媒體
    • 民生
    • 人物
    • 隱私權
    • 情緒心理
    • 醫療
    • 影展
    • 書評
    • 宗教
    • 文化
  • 國際
    • 國際局勢
    • 中港澳
  • 【專欄】
    • 合作專欄
首頁 議題 司法冤案 蘇炳坤案

最高法院駁回檢方抗告 蘇炳坤案將開再審

蘇炳坤案 2018.02.08
吳東牧/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今日駁回檢方抗告高院裁定准予蘇炳坤再審案,蘇炳坤案確定將由高院開始再審。

蘇炳坤聲請再審案,是由高等法院裁定准予開始再審,高檢署檢察官不服准予開始再審裁定,抗告主張原有罪確定判決,既經特赦,宣告其罪刑無效,再審標的已經不存在。

蘇炳坤係經法院判刑確定,總統特赦,蘇炳坤認為仍未還其清白,聲請再審,為我國首見案例。

最高法院行專家諮詢後,認為再審和特赦可以併行、互補,不相排斥。最高法院表示,特赦雖使原判決主文宣告之「罪、刑」失效,但不溯及既往,且原判決事實、理由部分仍存在,無法完全等同「無罪」,而且未能回復名譽,也不符合刑事補償要件。而再審一旦獲改判無罪,才真正還蘇炳坤清白之身,且具有上述各種附隨效果。蘇炳坤雖已受總統特赦,但為其利益計,准予再審,仍有實益。外國案例,同此見解。

蘇炳坤提出陳文昌檢察官履勘現場筆錄,足認共犯郭中雄供述不實在;被害人陳榮輝胡指盜贓而領回,成立詐欺罪判決;檢察官勘驗扣案金飾外觀、重量,難認係盜贓物等證據資料,臺灣高等法院認為符合新定再審要件。最高法院審核後,認為於法、於理、於情,均無不合。

蘇炳坤被訴於民國75年3月23日凌晨,夥同其員工郭中雄侵入新竹市金瑞珍銀樓竊盜,遭發覺,竟由郭中雄持菜刀砍殺店東陳榮輝,再劫取金飾逃逸。檢察官以共同強劫而故意殺人未遂提起公訴,第一審判決無罪,第二審改判有罪,經本院維持罪刑確定,此後多次聲請再審,均被駁回。

最高法院合議庭是由審判長法官洪昌宏、受命法官王國棟、陪席法官吳信銘、許錦印、李釱任組成。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All Contents Copyright,Taiwan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客服專線:(02)26332000 傳真電話:(02)26349136 114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7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