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太陽很大,路面熱得快冒煙。我們邊趕路邊討論可能狀況及處理方法。到醫院時,社工說,移民署的人早上再來了,現在應該是出去吃飯…
p逃跑後,一路打工、靠朋友接濟住處。最後這個工作,早上6點上工,晚上一般7、8點下班,最晚會到9點。本來說好2萬的薪資,這幾個月都僅拿到1萬,最後一個月的薪水還沒拿…
p被丟在太平間門口,救護車經過看見,才將她送急診——「大腦梗塞合併右側偏癱、熱衰竭、急性腎衰竭、急性肝炎、高血糖非銅酸性昏迷」,病危。
我們到時,她已自加護病房轉出到普通病房有幾天了,但右邊還是癱的。P被送醫時,身上僅有一隻手機和1萬多元。社工幫打理了基本的日用品和換洗衣物;一位善心人士在知道p的狀況後,主動表示願意負擔她的日常費用、周到地叮嚀社工要買電話卡讓p可以跟家人聯繫,更表示若需要轉到大醫院復健,他也願意負擔。但是,這幾天,p一直被移民署找來送食物的同國籍姊妹們勸說回家…
p覺得非法雇主對她還好、收容她的其他逃逸移工也還好,問題是介紹她這份工作的臉友。每個月的薪水都是這位臉友拿給她的。P問臉友為什麼只有1萬時,臉友說會幫她處理,但,拖了好幾個月,都還是1萬。p認為臉友欺騙她!問p是不是這臉友丟包她的?p說不知道,因為她當時很不舒服,只記得有人將她帶上車,後來就都不知道了。行李還在這位臉友那。社工一開始還聯繫得上這位臉友,臉友說要幫p將行李帶到醫院,卻沒出現,之後電話就再也不通了。
沒多久,移民署4人帶著一位穿著僧服的師父及2位志工進來。
問移民署官員,有進行疑似販運被害人鑑定了嗎?這位隊長似乎是第一次聽到這鑑定,所以我們詳細地做了「依法」應如何「行政」的說明;再問,聽起來這案另涉公訴的遺棄,移民署會不會進入調查程序?這位隊長嚴厲地望向社工一眼後支吾,因為p沒有說…(嗯?不是在做筆錄時就提了?);再問,這些調查都需要時間,怎麼你們就已經為p訂了近日機位要買機票了呢?隊長說,因為她想回家…因為你們沒有告訴勞工相關權利,她當然想回家啊(眾人越聽越氣…)
再問,她身上僅有一萬多元,你們不顧她沒有任何隨身衣物、住院期間需要日常花費、也不保障她基本權利,就拿走1萬「付罰款」、找人來付他的機票,要她走人?(若是販運被害人,罰款、機票都應加害人負擔)隊長說,我們有徵得她的同意….
一來一往的詢問與託詞,讓熟悉移工事務的眾人越聽越氣。這時,師父忽然說了一些讓大家更莫名的話,「就算師父當年被稱為”費貞綾”(==?),師父也是會繼續仗義執言,跟你們一樣…但是,你們要知道,水溝是越挖越臭,要適可而止…」「請師父不要怕臭,不挖,水溝怎麼會通?」….移民署搭著師父的話再說,「對,就是來跟大家結緣…」「隊長,師父可以來結緣,你該來依法行政吧?」...大夥這時實已怒火攻心!但擔心p疲累,再次要求移民署退還p一萬元、依法調查。在留下相關聯繫方式後,我們便先行離開。
殊不知,我們走後,隊長非常生氣社工、師父也教訓了社工一頓,要社工打電話給我們,請我們不要再介入;移民署則以調查為名,讓p做筆錄到晚上7、8點,晚飯沒吃、藥沒吃,連p已表示頭昏都不停….p原本為了家中還在上學的小孩,想盡量復健;社工也認為照p目前的狀態,小孩無法照顧。但被這樣一整,p不想回家也想回家了吧。
…….當天一路陪著我們回家的怒氣比太陽還大。
幾天後,p被轉到移民署安排的處所安置,再難聯繫;最近收到了之前抱怨移民署為何不直接查處的警局對遺棄罪「查無遺棄被害」的結案公文。想必,關於勞力剝削,也會「查無實證」了吧...
記:又一個無法明寫的逃逸故事,及在豔陽下蒸發的情、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