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All Contents Copyright,Taiwan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客服專線:(02)26332000
傳真電話:(02)26349136
114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70號
台北地檢署根據當事人自訴狀、消防局就醫紀錄等資料追加起訴的324侵入行政院案,法院日前已完成39名被告的第一輪傳喚。在將近一個月的歷次開庭過程中,多名被告的辯護律師對於檢方將自訴狀等列為證據,認為有個資外洩等疑慮。
台北地院審理去年太陽花學運期間324侵入行政院案,第一波93人與追加起訴39人,總共132名被告,除了少數被告請假將再開庭,已經在日前(7/28)完成首輪所有被告的傳喚,法官諭知出庭的被告,準備程序已經結束。至於何時開始證據調查、辯論等審理程序,法院表示,還要衡量行政案是否撤告等狀況。
多名被告的辯論律師在法庭上,對檢方將當事人自訴行政院的「自訴狀」列為證據表示意見。律師唐玉盈指出,依據刑事訴訟法156條,被告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律師劉繼蔚也認為,採用自訴狀作為證據,恐涉及「不正方法」;倘若日後有民眾要對國家提起訴訟,反要擔心其自訴狀會被國家列為證據另做其他控訴。律師莊明翰則表示,自訴是人民行使憲法保障的刑事訴訟權,而公訴人(國家)應另外提出證據,而非直接採用自訴狀為證。
日前開庭時,有辯護律師向法官聲請傳喚「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政治學者吳介民、法學者李茂生,以鑑定人身分出庭說明「公民不服從」的意涵。但檢察官反對表示:「世界上有哪個國家與司法機關會以『公民不服從』、『國民抵抗權』作為阻卻違法事由?用抽象描述鑑定只是浪費時間,無法聚焦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