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員警陳崇文槍殺逃跑越南移工阮國非案,上週三 (8/29) 在新竹地院完成和解筆錄。雙方未透露具體和解內容,但包括案發時提供的20萬元喪葬、交通協助,警方給付家屬的總額,略高於警械使用條例對「使用警械致人於死」規定的250萬元。
雙方完成和解筆錄步出法庭後,陳崇文在辯護律師提醒下,再度趨前向阮國非的父親阮國同握手致意。但隨後他迅速離去,未對本案發表意見。
儘管完成和解程序,陳崇文槍殺阮國非被起訴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屬非告訴乃論之罪,法院將繼續審理本案。但家屬已同意,即使合議庭認定陳崇文用槍不合法令規定,也同意法院從輕量刑,並給予易科罰金、緩刑的機會。
本案告訴代理人,律師邱顯智,轉述阮國同的說法:
阮國非的父親阮國同、妹妹阮氏草,去年9月告別式後,在火葬場的骨灰暫厝處悼念。 (PNN資料照片)
為了處理後續的喪葬、抗爭與訴訟,阮國同已是第四度來台。自案發後持續協助家屬抗爭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陳秀蓮表示,家屬在越南做完「對年」的法事,目前阮國非的雙親仍需靠安眠藥,才能入睡超過四小時。
今天阮國同與TIWA在警政署前舉行記者會,為另一名橫死異鄉的越南移工
黃文團發聲。陳秀蓮昨天在臉書上表示:「在這一年,又死了幾個逃跑外勞,有一個叫黃文團,雙手上銬死在阿里山,兩歲的兒子出生至今,沒看過爸爸,也看不到了。可以的話,請大家一起來,跟阮爸爸打招呼也可以,他應該不會再來台灣了。」
本案發生後,警方一開始不論是道歉方式與提出的和解金額,均令家屬難以接受。員警陳崇文今年二月首度站上法庭,表示他是依法執勤,不願認錯;警局則表示僅站在協助陳崇文的立場,並堅稱提供的金額並非「賠償」,而是「道義慰助」。
半年多的開庭過程中,陳崇文受法官訓斥、勸諭,才願意與阮父握手致意;後來並到案發現場向死者阮國非上香。根據轉述,上週進行和解筆錄時,他也在法庭裡,親自將白包交到阮國同手中。
去年8月31日,來自越南的移工阮國非,在新竹遭警方追捕的過程中,被開九槍導致死亡。檢察官認為,被害人吸食安非他命,反應異於常人,且試圖奪取警車,因此警察開槍合於用槍時機,但被害人身無片縷,明顯不可能藏有危險武器,警察連開九槍已逾越比例原則,依刑法第 276 條第 2 項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