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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議題 司法司法改革 監所改革

王鐘銘出獄 批矯正署乾脆改名「監獄署」

監所改革 2015.04.05
吳東牧/台北報導

「你很難想像在監獄裏頭──有人坐牢還要為自己口袋有沒有錢煩惱;坐牢還要為能不能買衛生紙困擾;坐牢因為沒有錢買公用的洗衣精、洗碗精,就要幫別人洗衣服洗碗……」

社運人士王鐘銘因江翠護樹案被判妨害公務,拒絕易科罰金,入獄三個月。今天他從位於土城的台北看守所出獄,面對前來聲援接風的環保、反迫遷等團體與媒體,侃侃而談的反而是短暫服刑期間,累積對於獄政問題的澎湃感觸。講到某些獄友因買不起衛生紙、洗碗精等日常用品而必須低聲下氣,失去做人的基本尊嚴,他激動落淚,批評監所沒有矯正功能,法務部矯正署乾脆改名「監獄署」。


王鐘銘今天才刑滿出獄,但上週一台北地院又針對另一起聲援華光社區的案件,同樣以妨害公務罪名,判他有期徒刑三個月。王鐘銘表示會持續上訴;但最後若仍遭判刑,不排除「帶著思想工具進入監獄」,試圖進行若干制度外的獄政改革努力。

「當然這(入獄)是一種奇怪的改革方法。我真的覺得不應該是這樣;但現實是我們恐怕也只有這種方法。」因為如果沒有人進去,很難期待法務部與獄政內部自我修正。必須修正的主要問題,包括量刑、假釋、羈押等攸關刑期的制度缺失,以及監獄裡面缺乏有尊嚴的生活。

「我不知道社會大眾會不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要讓犯人有尊嚴?但我真的覺得有尊嚴很重要。」他強調,在監獄裡面複製社會上的經濟階級,不是正常民主國家該有的現象。

講到某些獄友因買不起衛生紙、洗碗精等日常用品而必須低聲下氣,失去做人的基本尊嚴,王鐘銘激動落淚

王鐘銘表示,因為只進去三個月,他在裡面看到的訊息也許是破碎的。但當時有高雄監獄的收容人曾說工廠收入微薄,在裏頭很難過活;有一個獄政人員回應說,如果在裏頭沒有很重的菸癮、不常買菸的話,在監獄裏頭應該不至於沒有錢。這個回應令他相當憤怒。

「有一次在裏頭買東西,我看到獄友非常節省,我沒想太多,脫口而問他,『你省成這樣幹嘛?』他告訴我,坐牢已經很對不起家人,不希望家人還要到看守所來把錢存進去給他用。大家沒有辦法想像,你買不起洗衣精、衛生紙,要嘛就是要讓你已經非常對不起的家人給你送錢,要嘛就是在舍房裡面跟人家低聲下氣。

「失去自由是一種懲罰,但我不認為中華民國的法律在執行徒刑的時候,除了剝奪人身自由之外,還要順便剝奪這個人的尊嚴、這個人對他家庭的重視、這個人身為一個人不用跟其他人低聲下氣的基本人權──但這就是我們的監獄。」

王鐘銘批評監所沒有矯正功能,法務部矯正署乾脆改名「監獄署」。

到場聲援的各個團體,也針對近年來警察、檢察官在多起陳情抗議事件中,以妨害公務罪移送、起訴社運人士,法院也頻頻「埋單」判刑的現象,提出批判。

聲援團體的新聞稿指出,自從集會遊行法經大法官宣判部分條文違憲,檢警無限擴張「公務」的定義,轉而以妨害公務的罪名,作為箝制人民言論自由的工具。他們主張,群眾集會遊行本來就是為了表達意見,與警方的推擠、衝突,也是言論表達的手段,若動輒以妨害公務相繩,將壓抑言論自由。

到場聲援接風的多半為環保與反迫遷團體,也準備了新聞稿批判國家機器以妨害公務罪名作為打壓陳抗者言論自由的工具。但王鐘銘說,服刑三月後,此時此刻,他不得不把監獄問題當成當下最重要、最想說的事情。
聲援者為王鍾銘準備火爐祛除厄運。

王鐘銘出獄感言全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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