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余澎杉的另一個批判,是認為他的謾罵不負責任。然而,影片中他的每一項批評都有憑有據,論理清晰,事前也做了大量的資料蒐集。而對於自己所認同的價值,他更是一以貫之。因為反對新加坡對言論自由的箝制,余澎杉以身試法,遭到法院追訴以及社會撻伐。他遭到許多來自網路的恐嚇、侮辱。然而,余澎杉在facebook上表示,以言入罪的法律可笑也可怕,他希望任何侵害言論自由的法律被廢除。
余澎杉不願當李光耀所塑造的保姆國家下的順民,對一切絕對真誠坦然。不僅是在公共議題發表上,在自己的人生也是。學科成績優異的他,今年初,因認定目前的教育體系對己無益,而放棄繼續升學,從事影片創作,並以家教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後來,他轉念一想,一面否定國家教育制度,卻以家教的身分參與其中,實在說不過去。
也就索性放棄工作,理直氣壯當個魯蛇。
(*註二)
所以,我們不該驚訝,他不惜以自由為賭注,一再打破保釋規定。前兩次,法院要求高達2萬新幣的保釋金,以及取下所有涉案文字影片,並且被禁止直接或間接在網路上發表文字。余澎杉想不通,這些措施和保釋條件之目的(確保被告出庭)關聯性。而又為什麼在判決尚未確定前,他就已經必須噤若寒蟬。他得出的結論是,檢察官希望讓他看起來已經輸了官司,看起來罪犯,已經服從於現行法律下(*註三)。於是,在4月29日,他重新公開了所有涉案影片,圖畫,和文字。
余澎杉知道,國家想要他閉嘴,如果他非得閉嘴才能重回自由之身的話,監獄內外並無不同。
「…(在新加坡)一件情形輕微,且被告自白的竊盜罪,大約會被判三個月有期徒刑。而我的案件…因為案件內容特殊…審前可能須要更多時間準備,假設是8個月好了…為了懲罰我一天沒去警局報到(只符合保釋條件之一),我就必須承受8個月的監禁和2萬新幣的罰金…」。(*註四)
5月1日,法院將他的保釋金提高到3萬,金額過高,因無人能為其具保,余澎杉再度被送至彰宜監獄羈押。
能在「李光耀」一片中展現出流暢的演說技巧,多年的Youtube影片製作經驗功不可沒。Youtube是他的舞台,視力正常的他戴上黑框眼睛,走進設定角色:思路敏捷、語帶偏執,卻又異常客觀冷靜。他介紹美國新年,語帶嘲弄的說中國新年是刻意學習美國而來,因為華人對美國無所不抄(*註五),似乎沒幾個新加坡人將此做為一無傷大雅的玩笑。
對於新加坡小印度區的暴動,他觀察到媒體對事實的報導模糊,官方宣稱警察迅速控制暴動所以毫無傷亡,也令人懷疑,並直指新加坡不願面對的種族歧視問題(*註六)。可惜,他的揶揄反而被人控訴為種族歧視者。
政治和人權不是他製作影片的唯一主題,他談書評也聊電影,還對自己跌跌撞撞的單戀說書似的侃侃而談。挖苦的對象上,他並未排除自己(*註七)。
說他是言論自由鬥士,並把這本案當成新加坡言論自由的里程碑,余澎杉覺得意外但也欣然接受。但或許,余澎杉更像個諷刺藝術家。像查理周刊那樣。因為攻擊一切主流霸權,注定得罪任何一方,吃力不討好,最終仍形單影隻。然而,這就是嘲諷的意義。用不高雅但充滿力量的語言,讓人們在自我解嘲中面對複雜難解的矛盾。
我相信,新加坡其實明白的,這個國家需要一個看似蠻不在乎的,挖苦又輕浮的誠實人,揭開社會恥於面對的真相。
即將離開法庭,被帶至看守所前,余澎杉告訴朋友:「如果你能在政府的可怕行為中看到一絲幽默感的話,你就掌握了說這個故事的能力。」
但願,少年不會在這荒謬的國度裡犧牲更多。
註釋:
*註一:本段摘自余澎杉在facebook上,2015年4月30日清晨4:38的留言。此舉亦使他違反保釋規定,第二天再度被羈押。
*註二:本段提到的兩句文字出自余澎杉youtube頻道影片:「我不再提供家教服務(I'm Not Giving Tuition Anymore)」。約1分12秒開始。
*註三:本段摘自余澎杉在facebook上,2015年4月30日清晨4:36的留言。
*註四:本段出處同註三。
*註五: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ou5BdtIN6Q
*註六: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149BllszRo
*註七: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o_ffzReIiM
延伸閱讀:余澎杉(Amos Yee)在新加坡當查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