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們被解僱的第690天」護理師語帶哽咽地說,七位被解僱的護理師,多是澎湖子弟,護專畢業後返鄉服務,希望照顧澎湖鄉親,卻遭三總非法解僱。
遭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違法解僱的七名護理師,16日由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帶領,在澎湖馬公郵局前發出怒吼。雖然澎湖地院已經判決護理師勝訴,但三總仍然執意上訴,導致護理師無法返院工作。被解僱的護理師一行人,行經澎湖縣議會、衛生局以及縣政府,希望政府部門能聽見他們的心聲。
陳玉鳳帶著七位護理師澎湖馬公郵局前抗議,她們從105年起要求三總院方符合勞基法避免超時工作,卻遭院方在同年11月26日無預警解僱至今,長達690天。記者會後步行至議會與衛生局,以及到縣府遞交陳情書,由澎湖縣政府參議陳高樑收下,他表示「三總不是縣政府的」,而且兩造進入司法程序,縣府將不介入。
澎湖地方法院107年6月28日一審宣判,雙方僱佣關係存在,認定三總違法解雇七名護理師,並要求三總返還七人復職前薪資及勞退金,7月9日七名護理師向院方發出存證信函要求返院,不料院方拒絕並逕行上訴,讓該爭議再次進入司法程序。
出面抗爭的吳姓護理師在三總服務已經長達二十年,比衛福部公布的臺灣護理人員平均服務年資7.7 年高出兩倍多。跟她一樣資深,同樣被解僱的護理師有三位。出面抗議的七名護理師多數都是澎湖子弟或是澎湖媳婦,護專畢業後返鄉為鄉親服務。
陳玉鳳指出,三總澎湖分院的7名護理師,在105年起爭取勞動權利,導致三總分別於同年九月被澎湖縣政府社會處依違反勞基法「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及十一月「雇主聘僱勞工每7日未給1日休息」裁罰。沒想到11月26日七名護理人員遭到院方強制休假,最後以曠職解僱,護理師在求助無門後,才走上法律程序。
吳姓護理師解釋,「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勞動契約書」的輪值規定相當不合理,平日上班8小時後,還必須下班16小時持續待命(On Call),假日待命24小時,且依據作業流程規定,護理師在醫院通知後30分鐘內必須到院。導致護理人員長期都處在精神高壓下,每週嚴重超時工作,連手機都不敢離身。
針對護理師提出的控訴,澎湖縣政府社會處勞工科長陳怡蓁表示,兩年來的過程,雙方至少開四次勞資爭議的協調,也針對三總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於今年十月中再次向三總開罰。
三總澎湖分院也發出聲明說明:「澎湖地院就給付工資案部分認待命工時(ON CALL)請求顯不合理而判決原告護理師等人敗訴;而就確認僱傭關係案部分,本院亦受有不利判決處分」所以才會繼續上訴。三總也強調,10月2日以主動私下協調雙方到院進行和解,但兩方無法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