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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今天開庭偵辦大觀社區居民阻攔行政院長座車陳情案。前往應訊的大觀自救會成員指控,這明顯是國家利用司法手段對付以抗爭阻撓政策推動的人民,但他們不會因此停止抗爭,「因為居民們除了家園以外,已經沒什麼好失去的。」
上個月四號,十多名大觀社區自救會居民和成員,阻攔行政院長林全座車陳情,其中十人被依強制、妨害公務等罪名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今天台北地檢署開偵查庭前,自救會召開記者會,呼籲檢察官明白他們是「退無可退」,才會採激烈方式,也希望行政院正視大觀社區迫遷的困境。
「當天只是想向林全陳情,沒想到竟成了被告,不知道我們犯了什麼法?」
大觀社區居民黃先生無奈地說,他在當地住了30年,民國97年,政府事前完全沒協商,就寄存證信函給居民,控告侵占國土,結果居民敗訴,被迫拆屋還地。黃先生很感嘆,「有人已經居住60年了!」,但政府不管居民的居住事實,只說「依法行政」。
大觀社區自救會成員陳冠博指出,去年九月開始,自救會不停向退輔會、行政院陳情,但都沒有得到正面回應,才會在退無可退的情況下,親自到林全家門口陳情,結果換來的卻是成為被告。陳冠博說,如果政府以為透過訴訟手段,可以瓦解抗爭的力量,那就錯了,「因為大觀居民除了家以外,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即便列為被告,也不會中斷抗爭!」
先前曾經協助「華光五人案」的何友倫批評,這三年來,國家經常利用司法訴追的手段,來對付在政策推行時發動抗爭的人民。以華光案為例,檢察官起訴了五名被告,法院一、二審也做出有罪判決。他呼籲檢察官重視人民的集會遊行自由,改善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