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在台北地院作證時表示,他支持警方在324事件當中「依法驅離」侵占行政院的民眾,但並未指示警方用暴力攻擊,一切情形都由現場指揮官主導。
今天台北地院開庭,審理前台聯立委周倪安自訴前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殺人未遂案。這是太陽花運動323、324行政院流血驅離事件中,目前唯一仍在法院進行的民眾追訴警察或官員案件。江宜樺由自訴人請求法院傳喚,以証人身分出庭,希望釐清警方的暴力行為究竟是誰指使?誰該負起責任?以及警方採用暴力驅離,是否行為過當、違反比例原則?
江宜樺在324其他受控案件中獲判無罪確定。儘管他是以証人身分出庭,但周倪安的自訴代理人,律師尤伯祥,仍試圖在詰問中釐清江宜樺是否「下令」驅離民眾,默許流血事件發生。
2014年3月23日晚間,數百名民眾破壞窗戶、拒馬,分別進入行政院建物及院區。323深夜、324凌晨,警方發動數波驅離,過程中造成多起民眾被水車、警棍、盾牌、拳腳打傷的流血與受傷事件。前台聯立委周倪安赴現場關心狀況時,頭部被警員毆擊,眼骨有明顯瘀青,住院一星期。
對於江宜樺在法庭上的說法,周倪安憤怒表示,身為前政院大家長,不應該互踢皮球、冷血看待整起事件,要勇於承擔應有的政治責任。
本案原審判長因職務調動,改由法官林孟皇擔任。林孟皇今天首度指揮法庭活動前,主動揭露自己認同太陽花學運,也曾投書媒體反對檢察官起訴魏揚,並與自訴代理人尤伯祥在去年司改國是會議時為同組委員而交換意見。
不過林孟皇強調,他一旦審理尤伯祥代理、辯護的案件,即不和尤接觸互動,且也認為警察為維護社會秩序可依法持警械進行相關作為,自認對本案不會有任何偏見和預設立場,沒必自請迴避。但若被告方面有所疑慮聲請迴避,他也絕對予以尊重。
周倪安的自訴代理人尤伯祥質疑江宜樺避重就輕。尤提出當時警政署長王卓鈞在國會接受質詢時,明明說324當天清除民眾是受江宜樺「要求」,並非「希望」上班前恢復秩序那麼委婉。
尤伯祥引用馬英九最近出版的回憶錄,書中寫到,「江宜樺在太陽花學運期間下令驅離,做了一個人生最重大的抉擇」,尤認為連馬英九都覺得暴力驅離事件與江有絕對的關係。
江宜樺表示,「下令驅離」只是一個籠統的寫法,但其實他是支持依法驅離而已,並非認可暴力事件發生。況且該書並非馬英九親寫,如果撰寫者有事前詢問過他,他會解釋得更清楚。
尤伯祥稍後播放多段警方用強力水柱對付民眾,以及使用警棍、警盾毆擊民眾頭部、下體的影片。尤詢問江宜樺,當時失控破壞政院的只有一小部分民眾,為何警方要對其他和平抗爭的人施以暴力?而江身為當時最高的行政長官,是否要對此事負責和道歉?
江宜樺回應,警棍是警方的基本配備,警方的行為是「暴力」還是「警力」有待專家釐清。江還說,西方國家的警察使用警棍對付抗爭民眾時,比臺灣更為激烈。但他自己還是不認同警員使用暴力,贊同追查相關的施暴警員。
至於是否要對整起暴力驅離負責,江說,他不確定自己是否是最高行政長官。如果要他負責,那總統呢?他也表示,自己已經有跟這起案件的當事人周倪安表達歉意。
尤伯祥追問,為何不在行政院長任期內追查清楚施暴警員?江宜樺略顯激動表示,從2014年至今已過5年,市長、警局局長、行政院長都更換過,在他任內因追查困難無法查清楚,但後來的首長也沒查清,是不是代表這些人也在隱匿罪情?
自訴代理人尤伯祥最後表示,從江宜樺的證詞中可確認,當天的強制驅離是江所下令,而在江的腦中竟有歐洲國家執法更激烈的印象,可見江其實是可預見324當天,警方會動用暴力強制驅離民眾。
尤伯祥表示,江宜樺不知道歐洲人權法院其實曾做過兩次判決,宣告人民有不限區域、合理抗爭的權益,不可因民眾在禁制區合理抗議而有差別的對待。他說,江宜樺的心裡還殘留威權的影子,認為秩序遠比自由和人權重要。
尤也提到,事件從發生至今,還是只有被害者沒有加害者,事實上,根本就沒有任何警員因此被懲處。如果江宜樺堅稱自己沒有允許暴力驅離,不知是誰默許這一切?
今日除提起本案自訴人周倪安,尚有原本其他自訴案件的當事人與代理人到庭旁聽。其中包含在324當晚遭警方強力水柱衝擊致多處肋骨折斷,目前已過世的周榮宗辯護律師蕭予馨。
在原告被告陳述意見後,蕭予馨向法官表示希望其他被害人也能有詰問證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但法院並未同意。
行政院流血驅離案發至今將滿5年,民眾在民間司改會協助下,以告訴、自訴、國賠等方式控訴官員下令驅離及警察施暴的人數原本超過40人次,至今僅剩本件台聯立委周倪安自訴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的案件,仍在法院進行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