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說明:強冠將回收油再製成食用油,是最關鍵的違法事實,但若用於非食用、如飼料用油,在現行法令下,則並無違失。 郭烈成向胡信德工廠購買作為飼料用途的回收油,再煉製轉賣給生產全統香豬油的強冠公司,衛生署認為,使用原料已經違法、應銷毀。然而,根據《上下游新聞市集》報導,強冠同時登記經營飼料與食品油脂的製造與批發項目,郭烈成可能抗辯不知情強冠會用於食用油。 對此,強冠董事長葉文祥道歉時說對郭賣劣油一事不知情,並指稱郭帶強冠採購主管戴啟川參觀另一間油廠,和此次被查獲的是不同家。